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530243019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研讨型智慧教室建设项目目录内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530243019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老师  13978668082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05 09:00  -  2024-06-05 09:46 
 采购单位: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分组研讨课桌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功能房成套家具; 参数:详见附件1;
次要参数要求:
102套 244139.00 迪尚、世纪联合、金鼎
超融合服务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服务器/Server; 参数:详见附件1;
次要参数要求:
1套 190000.00 深信服超融合服务器aServer-W-2305

 
 买家留言:投标人请务必认真了解项目采购需求和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仅限推荐品牌及型号,不接受推荐品牌及型号以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配置,产品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合格证、售后保障证等齐全,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要求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材料,否则报价无效 
 附件: 附件1: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研讨型智慧教室建设项目目录内设备采购需求表.docx
附件2:商务要求响应表.xls
附件3:参数响应表.xls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doc
 
 响应附件要求:请务必明确采购需求和要求,并在投标时按要求上传材料,否则报价无效:1、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 2、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参数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 3、上传服务器的相关要求截图(共1处要求)。4、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附件4)(本项目第1项“分组研讨课桌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质保期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软硬件设备、配件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分项货物要求中有特别注明的,按特别注明的执行)。 2.从通过验收即日起质保期内所有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软、硬件产品故障以免费保修、免费人工及免费更换备件标准上门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上门。 2.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到货后,中标人需在接到用户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安装调试;提供用户管理人员的现场操作使用及基本维护的免费培训,保证能独立、熟练使用各项功能。 3.接故障通知在2小时内需要做出响应,一般问题,远程技术处理,如远程无法解决问题的,12小时到达现场处理。 4.项目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或垃圾,需由中标人自行清理至校外。 5.项目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水费及电费,需由中标人结清费用后,采购人再支付货款。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自采购结果确认、公告发布之日起25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好合同,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付款条件 1. 全部货物安装调式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若货物中包含软件产品,则需采购人自软件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先行试用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2. 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2)现场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安装调试费用;5)验收费用等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验收要求 5.验收要求 验收小组以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为验收依据,对供货产品技术参数核对检验,如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中标供应商按时间结点完成货物供货后,应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并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交给采购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时中标供应商提供验收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系统部署文档、测试文档、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以及对所有需要进行核查的原件等。 (3)如供货产品不合格或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部门)要求整改,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如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除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外,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项目验收不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产生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单位将不予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项目验收过程中,采购人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另行承担。
验收要求 1.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部门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3.验收依据: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 (1)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功能、材质、颜色等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2)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 (3)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 (4)如有抽检要求的,检测结果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5)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7)货物技术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 ①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责任。 ③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④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⑤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 ⑥实际货物与响应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责任,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带▲号的内容或“须”、“必须”的内容描述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实质不响应文件要求,其竞标无效,采购人有权利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无效竞标,采购人可以取消成交结果)。 1.成交供货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项目规定标准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本次采购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且所有产品必须有正规的合格证书。 2.本项目为竞价方式采购,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仅限推荐品牌及型号,不接受推荐品牌及型号以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配置,产品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合格证、售后保障证等齐全,否则报价无效。 3.为确保售后服务质量,成交供货商必须提供不少于1人的运维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 4.成交供货商必须严格按时间进度和本项目要求完成所有工作,若出现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经双方协商未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 5.为避免假冒伪劣产品,保障货物为全新原厂整机产品,须有原厂的产品合格证书,作无效竞价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品牌厂家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出侵犯其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2%,履约保证期一年。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等形式。 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转入采购人指定保证金账户。 4.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期(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延长的则按承诺执行)满后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农行南宁东盟经济园区支行 账 号:20036501040014065
货物要求 本项目第1项“分组研讨课桌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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