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2716]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项目编号:JG2024-2716)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项目编号:JG2024-2716)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部分
(1)修改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后详见附表。
二、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
三、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补充公告.pdf SL202405310021-20240614164319.GZZB
各投标单位: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项目编号:JG2024-2716)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部分
(1)修改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后详见附表。
二、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
三、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农田建设项目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
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其他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算术错误修正(如有) |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 |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2.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不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不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4.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数量及范围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3.1.2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综合信用评价各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80%,5%, 5%,10%。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本招标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已按规定形式发布),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为:方法 一 。 | ||||
2.2.3 | 偏差率计算 |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投标报价 100分 | 100分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2分;每低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注:扣分标准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100分 | 工程 概况 | 10分 | 充分描述本工程概况,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0分,良得9分,一般得8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施工 部署 | 15分 | 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完整、措施详细,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能图文结合。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规范的施工部署安排,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5分,良得14分,一般得13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资源配置计划 | 15分 | 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置计划完善合理、科学可行,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5分,良得14分,一般得13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主要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分 |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目标、重点部位及特殊工艺施工技术等,充分考虑维修中存在因素,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提出应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5分,良得14分,一般得13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 | 15分 | 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5分,良得14分,一般得13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 10分 | 对本工程项目场地布置图和现场踏勘的情况进行本工程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临时用地位置,合理安排其生活、福利、办公等临时生活设施和材料堆场、仓库、预制场、拌和场及加工场等生产设施的位置,设置完善、高效的临时排水、排污等设施,合理布置场内外交通运输路线。施工现场必须按广州市有关规定设置围蔽结构。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0分,良得9分,一般得8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主要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分 |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从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专业实施能力保证等方面提出详细的保证措施。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保证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0分,良得9分,一般得8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绿色施工 | 10分 | 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10分,良得9分,一般得8分,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100分 |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 | 35分 | 1、技术负责人(7分): 1)从业能力: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它不得分。 2)人员经历: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得2分,5-9年得1分,5年以下得0.5分;其它不得分。 2、造价负责人(7分): 1)从业能力: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他不得分。 2)人员经历: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得2分,5-9年得1分,5年以下得0.5分;其它不得分。 3、安全负责人(7分) 1)从业能力:具有安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他不得分。 2)人员经历: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得2分,5-9年得1分,5年以下得0.5分;其它不得分。 4、其他人员(14分)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水利质检员、水利施工员、水利资料员、水利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14分。 注:1.须提供职称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即2024年5月)社保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不提交不得分。2.从业人员经历以毕业证时间为准,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
企业业绩 | 15分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65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多得15分。 注:1.类似工程是指水利工程业绩。 2.完成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报告或记录表)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免标证明未能反映的,造价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报告或记录表)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工程获奖 | 10分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的水利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的,得10分。 注:1.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文件颁布日期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 ||||
企业研发能力 | 30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水利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土木工程类工法证书,得20分;获得过省级水利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土木工程类工法证书,得10分;获得过市级水利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土木工程类工法证书,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注:须提供工法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发明类专利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人须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及网络查询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的不计分。 | ||||
企业信誉 | 10分 | 投标人连续5年或以上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得10分;连续3-4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得6分;连续1-2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得2分。 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市级或以上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独立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件的不计分)。时间以税务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 ||||
2.2.4(4) | 综合信用评价 | 信用分值 | 100分 |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农田建设”得分为准: ①同一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其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②不同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专业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专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加权平均计算。 ③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农田建设”得分的,则该投标人得分为基准分,基准分值以广州公共资源信用评价相关规定为准。 |
补充公告.pdf SL202405310021-20240614164319.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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