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設計及建造馬鞍山恆光街及五間空置校舍簡約公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设计及建造马鞍山恒光街及五间空置校舍简约公屋
合约编号合约编号 SS N516
招标部门建筑署
估计所需数量不适用
截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08/09 12:00

项目内容
合约工程包括在马鞍山恒光街及五间空置校舍设计及建造简约公屋;五间空置校舍为 (i) 观塘前圣若瑟英文中学;(ii) 观塘基督教圣约教会坚乐第二小学;(iii) 上水东华三院马锦灿纪念小学(彩园分校);(iv) 观塘迦密梁省德学校;及(v) 黄大仙浸信会天虹小学;兴建约1,460个住宅单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屋宇装备装置、渠务和外部工程。合约工程预计于2024年第四季开始,并预计于2025至2027年分段完工。
联络人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向下述办事处索取: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33楼
建筑署工料测量处
如有查询,请联络:
专责工料测量师陈嘉欣女士
电话号码:(852) 2867 4142
传真号码:(852) 2596 0356
电邮地址:chankyf@archsd.gov.hk
送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可识别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如在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12时。如在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的期间,通往指定投标箱位置的公众信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长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发放新闻稿,公布最新截标时间。
备注
现采用选择性招标,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建筑工程类别的丙组承建商或由本地及/或海外承建商组成的合营企业而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名列于 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组别,并符合招标文件订明参与投标所须具备的下列资格和其他载于招标文件中的条件,均获邀请承投是次招标项目:
(a)在原定截标日期或延后的截标日期(如已延期),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首席参与者/主要股东为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建筑工程类别的丙组的试用承建商或经确认的承建商;及
(b)投标者必须在原定截标日期(包括当日)起计前十年内(即201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完成最少一份合约价值不少于3亿港元(原定合约价值调整至现价)的设计及建造建筑合约,当中包括合约价值不少于6千万港元的屋宇装备安装(包括水管装置和排水)工程。只有在上述日期内实际完成的合约才会获得考虑;及
(c)投标者必须在原定截标日期(包括当日)起计前十年内(即201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在香港进行或完成最少一份包括组装合成建筑构件的合约价值不少于1千万港元(原定合约价值调整至现价)的建筑合约。只有在上述日期内批出合约或实际完成的合约才会获得考虑;及
(d)以发展局所备存过去的表现报告为基础,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所有参与者/股东过去五年期的负面评级报告须少于5%。该五年期的最后一天为原定截标日期或延后的截标日期(如已延期,但两者均不包括当日)起计两个月当天前的最后季度终结日(一年有四个季度终结日,分别为2月、5月、8月和11月的最后一天)。
有关投标者及由本地及/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尚未名列于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组别的承建商亦可提交投标书,但必须提出参与要求,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组别的申请表格,于2024年6月25日或之前送达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33楼建筑署工料测量处予[建筑署总工料测量师/1];而其纳入申请亦于截标日期当日或之前获得正式批准 ;并符合参与投标所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申请纳入认可名册/类别/组别的详情,载于下列网页:
http://www.devb.gov.hk/s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通知。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下列互联网页上公布:
https://pcms2.gld.gov.hk/iprod/#/scn00101?lang-setting=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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