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住院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904-04-01-795960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住院综合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住院综合楼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住院综合楼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电白区迎宾大道北南侧、包茂大道东侧(即电白区中医院院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算总投资54270.34万元。项目拟在中医院新院原规划地块后侧建设一幢地下2层、地上17层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840.93㎡,地下建筑面积23153.97㎡,总建筑面积为61994.9㎡。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1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900天日历天。 | ||
工期(交货期) | 9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9637.43868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2、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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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3日 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8号12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668-528289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启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高工 | 联系电话 | 0668-2299202 |
招标监督机构 | 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553271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人本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由投标人本公司购买的至少近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电子保函打印件盖章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完成投标登记后将投标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显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人缴交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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