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庐阳区快乐健身行动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第3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LLHZ00020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庐阳区快乐健身行动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叶林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518号恒大广场41幢商业楼办541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陆万肆仟叁佰玖拾陆元整(¥96439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商用触摸屏跑步机 好家庭 2070mm×900mm× 1560mm GT-9833T 6 台 23500 2 ▲商用直立式健身车 好家庭 1220mm×650mm× 1550mm TST8028.2 1 台 15310 3 ▲商用背靠式健身车 好家庭 1610mm×640mm× 1470mm TST8228.2 1 台 17410 4 ▲商用椭圆运转机 好家庭 2270mm×670mm× 1660mm TST8528.2 1 台 22780 5 ▲划船器 好家庭 20 级可调液阻 FR-E520 1 台 14000 6 ▲坐式胸肌推举训练器 好家庭 1402mm×1512mm× 1425mm H6801.Z 1 台 15500 7 ▲高拉力背肌训练器 好家庭 1595mm×1260mm× 2300mm H6804.Z 1 台 14830 8 ▲立式健身车 好家庭 997mm×530mm× 1520mm GFYS-01 1 套 37000 9 ▲高拉推举双功能训练器 好家庭 1717mm*1098mm*16 35mm GFLS-02 1 台 37000 10 ▲腿部屈伸双功能训练器 好家庭 1210mm×1290mm× 1405mm GFLS-03 1 台 37000 11 ▲推胸划船双功能训练器 好家庭 1713mm*991mm*123 0mm GFLS-01 1 台 37000 12 ▲深蹲提踵双功能训练器 好家庭 1644mm*930mm*184 6mm GFLS-04 1 台 37000 13 ▲腹背肌双功能训练器 好家庭 1565mm*1285mm*14 80mm GFLS-05 1 台 37000 14 ▲肱二肌训练器 好家庭 1280mm*1260mm*15 00mm GFLS-06 1 套 37000 15 ▲体质测试驿站 好家庭 4925mm*4185mm*40 85mm FXQ-4006 1 套 78000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传德,严睿文,丁丽,翟敏,曹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656397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95号
联系方式:0551-65699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65639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5639763
2.金额:11573元。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0551-6569970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3年庐阳区快乐健身行动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