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桂区乡村振兴两业融合帮扶园项目(A-1地块)3#楼空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编号:HZGL2023H06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gl2023h0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古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美媛0774-50382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平桂区乡村振兴两业融合帮扶园项目(A-1地块)3#楼空调设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桂区乡村振兴两业融合帮扶园项目(A-1地块)3#楼空调设备购置
2.项目采购编号:HZGL2023H06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993750.00),该款项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购置空调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说明”;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行业分类划分为:“C 制造业--3852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二)工业”类别。
序号
采购内容(标的物)
数量/单位
1
2匹分体挂壁式变频空调
250台
2
加长连接管路
625米(暂估,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5.2《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使用期:《项目合同》生效后,每批次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项目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顺延年。换新后货物的质保期从换新完毕再次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定机构(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出具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说明:投标供应商使用《财务报表》作为本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时,如投标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类别为“(二)工业”类别,投标供应商应对应该划型类别载列的判定标准自我核定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身份属性”)”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度为2022(或2023)的,且未进行财务年度审计故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的,应当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供应商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22年12月(或2023年01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投标供应商,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供应商依法在“税款所属时期”内由其交易行为产生的依法应缴纳的所有税项;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需有相应的“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
◆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确定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人民币300.00元/每投标供应商。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开启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18.开标--18.2开标程序”载明程序开启,暂估开启时间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及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等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9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转账形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0207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
说明:投标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类别为“(二)工业”类别,投标供应商应对应该划型类别载列的判定标准自我核定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身份属性”),投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2.监督部门
名称(全称):贺州市桂隆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4-8831537
3.采购人
名称(全称):贺州市一克美珠宝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邮编:542899
   
联系人:古工
   
电话:0774-8838356
   
电子邮箱:pgct8838356@163.com
4.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全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桃源北路F地块172号
邮编:542800
联系人:刘美媛
电话/传真:0774-5038266
电子邮箱:gxhzzl001@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刘美媛
   
电话/传真:0774-5038266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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