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竞谈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毛文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竞谈谈判公告


第一章: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ZTSJ-SHJDDD-SPHNTTP-2023-34(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已由上合管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合基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采购人为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22年6月24日开工,本工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单位为上合基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本工程南起闽江路,北至辽河路,全长约4.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地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2谈判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附表。每个包件的数量为招标暂定数量,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采购人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采购人增加数量的,中标方应按其投标报价执行,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方实际用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商品混凝土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至今(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代理商需提供其所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的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
4.供货业绩:竞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竞标人具有2022年至今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货物根据具体材料对应方法验收数量。
7.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且不收取标书费。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中国中铁电子商务系统二期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谈判文件的响应:请于2024年 59日至2024513日上午10时00分-10时00分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谈判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不收取标书款
4.3.3报名资料及履约信用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谈判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及谈判文件售卖期间“信用中国”网站查询PDF文件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采购人对资料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5201000分;谈判时间:20245201000分。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小后旺村恒圣德酒楼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投标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附表。
(3)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须在2024517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上合示范区支行
账号:220846210656
一包一汇,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青岛上合项目投标保证金+谈判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谈判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如以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原件须2024517 1000分前递交至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小后旺村恒圣德酒楼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联系人:毛文超联系电话:1851829552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原件送达至采购人的影响因素,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或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原色扫描件发至451581539@qq.com采购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无需前往原谈判文件规定的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5线上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需在电子采购平台针对报价签名确认,未签名的默认完成确认。
开标主要流程为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小后旺村恒圣德酒楼中铁三局上合交大大道项目部
联 系 人:毛文超
电 话:18518295527
邮 箱:451581539@qq.com





8. 谈判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谈判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保证金(万元)

到货地点

备注

1

A01

商品混凝土

C15普通


100

2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长江路与交大大道交叉口中铁三局上合交大大道项目

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

2

商品混凝土

C20普通


100

3

商品混凝土

C25普通


100

4

商品混凝土

C30普通


100

5

商品混凝土

C35普通


100

6

商品混凝土

C40普通


100

7

商品混凝土

C45普通


100

8

商品混凝土

C50普通


29300

9

合计


30000






附件1: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码:

致: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鉴于 (投标人名称)已保证按 (谈判编号)谈判文件的规定,递交第 包物资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方(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谈判编号 第 包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受(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下称“受益人”)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
如投标人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投标保函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我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受益人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


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 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日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名称及编号

中铁三局物资采购方案审批表SJCGFA 20232547

1.1.2

谈判编号

ZTSJ-SHJDDD-SPHNTTP-2023-34(二次)

1.1.3

采购人

名 称: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小后旺村恒圣德酒楼中铁三局上合交大大道项目部

1.1.5

建设项目名称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

1.3.1

谈判内容

商品混凝土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
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详见谈判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þ不接受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451510时00分前

1.9.3

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或澄清
的截至时间

202451510时00分前,
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

1.11

偏离

þ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或补遗资料。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52010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20245191000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20245191000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接收的澄清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2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见谈判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投标保函的格式: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
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详见谈判公告

3.5.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满足谈判公告中相应要求。

3.5.6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新型物资除外)的年份要求

满足谈判公告中相应要求。

3.5.6

新型物资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满足谈判公告中相应要求。

3.5.9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
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

满足谈判公告中相应要求。

3.5.10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满足谈判公告中相应要求。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鲜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1 份(上传至至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3.6.5

装订要求

PDF扫描件(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4.1.4

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扫描件文件名

文件名须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谈判编号+物资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5201000分;地点:中铁电子采购商务平台(鲁班平台)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5201000分;中铁电子采购商务平台(鲁班平台)

5.2

开标程序

1.竞标人的报价(第1轮报价):采购人开启竞标人在规定时间截止前于鲁班平台编辑上传的第一次报价(须与竞标人在规定时间截止前于鲁班平台上传的PDF竞标文件电子版内谈判报价表报价一致)。
2.谈判委员会初步审查竞标文件:根据竞标人在规定时间截止前于鲁班平台上传的PDF竞标文件电子版。
3.谈判委员会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竞标人进行技术答疑及谈判,请竞标人于谈判当日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4.竞标人最终报价(第2轮报价):谈判采购中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且评审通过后,采购人与通过评审的竞价人进行组织谈判,谈判完成后,竞标人须在采购人设定的第二次报价时限内,将二次报价截止时限前进行平台二轮报价(最终价格),请竞价人于谈判当日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谈判委员会详细审查通过初步审查且提供最终谈判报价的竞标人竞标文件(通过最低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至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额的1%(不超20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函/。
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上合示范区支行
账号:22084621065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及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后果自负。

10.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3

1.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允许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本次投标暂定以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2023年11月份材价信息为基础进行报价。所有普通型号商品混凝土暂定基准价500元/M3,具体结算方法:(1)施工用混凝土的结算单价=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1-优惠幅度【?%】),取1的整数;例如:2024年2.21至3.20参照2024年2月份《青岛材价》的胶州市价格办理结算,以此类推。
(2)施工用混凝土有早强、抗渗、泵送等特殊要求的结算单价=(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1-优惠幅度【20%】)+特殊费用单价,取1的整数。(如果没有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依次参考胶州市,西海岸新区,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
2.成本分析表应真实详列材料的运杂费、综合费的组成。

10.4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按谈判文件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0.5

不足三家投标人的包件,将不予开标。

10.6

每批次公开竞谈物资运至我方指定地点后在监理见证下对其随机取样,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外委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对同批次取样再次送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外委试验室及投标人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检测中心检测,再次检测不合格的做退场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检测合格,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0.7

一、结算方式
1、供应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2、本次谈判物资实行浮动价结算。具体结算方法:(1)施工用混凝土的结算单价=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1-优惠幅度【?%】),取1的整数;例如:2024年2.21至3.20参照2024年2月份《青岛材价》的胶州市价格办理结算,以此类推。
(2)施工用混凝土有早强、抗渗、泵送等特殊要求的结算单价=(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1-优惠幅度【?%】)+特殊费用单价,取1的整数。(如果没有青岛材价胶州市材价,依次参考胶州市,西海岸新区,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
二、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10.8

1、本次公开竞谈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有权对实际供应时数量进行调整,不属于违约。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投标人应服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再作任何调整结算单价,因价格问题停供投标物资,算作卖方违约。
2、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发布的补遗答疑及澄清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发布,届时请投标人自行查看。
3、谈判文件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相同部分不一致处,以《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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