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全景展示可视化(二期)项目(GPCGD22C500FG161F)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17.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61f
预算金额217.71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小姐020-8318685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全景展示可视化(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61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全景展示可视化(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217.7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景展示可视化项目(一期)建设了全局概貌、收入情况、基础管理、风险监控、专题展示、行政管理、党务政务等方面关键指标的数据全景展示数据应用,并集成了纳税服务、稽查法制系统,已初步打造宏观可控、微观可察的智慧决策可视系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数据呈现专项规划(2019-2022),结合实际,全景展示可视化项目(二期)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省局重点工作。第一、重点在一期的基础上持续运营关键指标可视,优化税务信息可视,开发更多区域、行业、产业等纵深主题和维度的分析可视;第二、基于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服务平台,利用数据可视化开发超市建设省局各业务处室及各地市特色需求的业务主题分析;第三、持续优化数据可视化开发超市;第四、以用户为中心,深入应用技术创新、进一步丰富智能交互功能;第五、做好日常汇报、数据加工及更新处理等技术支持工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 本项目属于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书》(见报价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接受分包供应商的小微企业信息,见报价格式)。(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投标人或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2)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疫情期间,统一由工作人员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大厅门口接收。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疫情期间,开标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进入大楼办公区域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具体实际按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张先生020-3799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胡先生020-83186851/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胡先生
电 话: 020-83186851/83186839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全景展示可视化(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61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全景展示可视化(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217.7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景展示可视化项目(一期)建设了全局概貌、收入情况、基础管理、风险监控、专题展示、行政管理、党务政务等方面关键指标的数据全景展示数据应用,并集成了纳税服务、稽查法制系统,已初步打造宏观可控、微观可察的智慧决策可视系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数据呈现专项规划(2019-2022),结合实际,全景展示可视化项目(二期)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省局重点工作。第一、重点在一期的基础上持续运营关键指标可视,优化税务信息可视,开发更多区域、行业、产业等纵深主题和维度的分析可视;第二、基于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服务平台,利用数据可视化开发超市建设省局各业务处室及各地市特色需求的业务主题分析;第三、持续优化数据可视化开发超市;第四、以用户为中心,深入应用技术创新、进一步丰富智能交互功能;第五、做好日常汇报、数据加工及更新处理等技术支持工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 本项目属于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书》(见报价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接受分包供应商的小微企业信息,见报价格式)。(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投标人或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2)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疫情期间,统一由工作人员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大厅门口接收。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疫情期间,开标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进入大楼办公区域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具体实际按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张先生020-3799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胡先生020-83186851/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胡先生
电 话: 020-83186851/8318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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