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30万吨/年环氧丙烷、2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采购+施工(PC)总承包方式对30万吨/年环氧丙烷、25万吨/年双氧水(折百)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东端;
1.2项目概况:
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 30万吨/年环氧丙烷、25万吨/年双氧水(折百)联合装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
其中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包括环氧化反应单元、环氧丙烷精制单元、甲醇加氢单元、丙烯回收单元、甲醇精制单元、排放气处理单元、催化器复活单元、公用工程单元、脱甲醇及醚浓缩单元、醚水分离单元、丙二醇浓缩单元、丙二醇除杂单元、PO中间罐区、醇醚回收及甲醇循环罐区、冷冻站、HPPO联合变配电室等;
估算建安造价(含主材费)约25000万元。
其中25万吨/年双氧水(折百)装置由二条12.5万吨/年双氧水生产线组成,分别包含氢化工序、氧化工序、萃取净化工序、后处理工序、配制工序、浓缩工序、公用系统、双氧水中间罐组、工艺事故池等;
估算建安造价(含主材费)约8000万元。
1.3招标范围:
装置界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桩基工程、建筑物、设备基础、设备砼框架、管廊基础及砼结构、水池、围堰及雨排、界区竖向等内容施工,配合完成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提供保修服务,内容详见施工图。
装置界区范围内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机械设备、静设备、工艺管道、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自控仪表、防腐保温及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专业工程安装、调试、单机试车、配合进行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配合完成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提供保修服务,内容详见施工图。
焊接工程无损检测、进场设备材料检验检测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实施。
上述工程范围施工图中有位号标注的设备原则上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其余设备材料如由承包人采购供应,发包人出具委托书和委托范围。
1.4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1)工程物资釆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物资供应商得到招标方认可。
(2)安装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管道焊接质量一次性检验合格率96%以上,单位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
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1.5 计划工期:约480个日历天,主要的单元工程工期另行商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或总监开工令为准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投标人: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公司。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2.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2.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予以认可)。
2.3其他要求:
2.3.1企业需要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做要求);
2.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 2023年6月16日17:00时截止。
不再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的不予认可;
3.2报名方式: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仅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资料送至邮箱,并在邮件内注明报名单位全称。
为保证报名无误,投标单位在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后,及时电话联系确认,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备案证明材料(如有)、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联系信息;
3.4招标人对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进行报名资料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15家的,全部入围;
超过15家的随机抽签入围15家。
3.5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入围的潜在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邮箱,请及时查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30时;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
4.3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需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提交标书,无法证明提交标书者即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其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应即交即走,无需参与现场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4.4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报名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
开标时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由于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等由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其诉讼和罪责的权利;
5.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采用审定工程结算下浮方式),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整,报名时无需缴纳仅入围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
保证金在2023年6月29 日17:00时前缴纳。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与报名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未按实缴纳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3260170282
E-mail: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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