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12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县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泵站和节制闸工程省级以上补助 50%,其余50%及套闸投资由张家港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张家港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现有张家港市十一圩江边枢纽位于锦丰、三兴两乡交界处的十一圩港口,位于沙钢集团钢铁厂内,距离长江 2.5km,由一座节制闸和一座套闸组成,其间由中心岛分隔。枢纽上游河道宽80~100m,下游河道宽50~90m。枢纽所在的锡十一圩线为Ⅴ级航道。
枢纽总体布置采用拆除老节制闸,在老节制闸外河侧约30m位置新建28m(6m+16m+6m)节制闸,节制闸中心线沿老节制闸中心线布置,紧邻节制闸东侧依次布置60m3/s泵站、安装间及副厂房。拆除老套闸,新建16(23)m×180m套闸,套闸中心线与节制闸中心线呈2.5°角。节制闸闸室、泵站站身与套闸内闸首并排布置,节制闸和套闸内闸首直接设隔堤衔接,枢纽主体通过套闸外闸首、节制闸外河侧翼墙、节制闸闸室、泵站站身及枢纽两侧长江堤防,形成挡潮防洪线。枢纽业务用房和服务区布置在套闸西侧。
为沟通枢纽两岸交通以及防汛需要,在泵站外河侧、节制闸闸室外河侧闸墩上、内闸首外河侧闸墩上设交通桥一座,交通桥净宽7m、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本工程节制闸、泵站、套闸外闸首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与江堤连接的外河侧堤防、翼墙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套闸内闸首、套闸闸室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清污机桥、内外河侧靠船建筑物及内河侧翼墙、堤防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8个月,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4738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①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②审核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
③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交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④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工程价款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
⑤根据招标人要求,审核工程结算,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⑥招标人及主管单位要求的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近10年内(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需至少包含水闸或泵站其中1种水工建筑物)的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9.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0.5+B×0.5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0%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102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商务部分 | 40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2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低0.5%,在25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 每高0.5%,在25分基础上扣1分; 注:①不足一个百分点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 30 |
2 | 企业业绩 |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大中型水利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需至少包含水闸或泵站其中1种水工建筑物),按对应批复概算投资最大的一个项目赋分(其余项目不计),对应批复概算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得3分;1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得2分;1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二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②竣工结(决)算审计咨询。 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咨询报告和初设批复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3 | 企业资信 | 投标人近3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5A得4分(须在有效期内),次高等级4A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的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相应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7 |
二 | 项目负责人 | 9 | |
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项目负责人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除水利工程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专业工作年限(以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10年及以上的得2分;5(含)-10(不含)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 (3)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有其他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6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成大中型水利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需至少包含水闸或泵站其中1种水工建筑物),按对应批复概算投资最大的一个项目赋分(其余项目不计),对应批复概算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得3分;1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得2分;1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以下二种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②竣工结(决)算审计咨询。 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咨询报告和初设批复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三 | 资源配置 | 10 | |
1 | 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同一人员只计一个得分最高的注册证书,本项最高得10分。 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0 |
四 | 服务实施方案 | 41 | |
1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度齐全、完整、针对性强按3.5~4分酌情赋分;制度较齐全、较完整、针对性较强按2.5~3.5分酌情赋分;有制度但不齐全、不完整、没有针对性按0~2.5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2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方案 | 拟定的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方案,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流程清晰、针对性强按7~8分酌情赋分;要素较齐全、内容较完整、流程较清晰、针对性较强按5~7分酌情赋分;要素基本齐全、内容基本完整、流程基本清晰、有一定的针对性按3~5分酌情赋分;要素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流程不清晰、没有针对性按0~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3 | 进度保证措施 | 拟定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切实可行按5.5~6分酌情赋分;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基本切实可行按3~5.5分酌情赋分;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不太切实可行按1~3分酌情赋分;不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不切实、不可行按0~1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4 | 人员配备及组织架构 | 拟定的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措施具体、内容详实、切实可行按7~8分酌情赋分;人员配备措施较具体、内容较详实、较切实可行按5~7分酌情赋分;人员配备措施基本具体、内容基本详实、基本切实可行但明确有欠缺按3~5分酌情赋分;人员配备措施不具体、内容不详实、不切实可行按0~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5 | 重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 | 分析本项目问题、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按9~10分酌情赋分;分析本项目问题、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较全面,应对措施较合理可行按7~9分酌情赋分;分析本项目问题、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基本全面,应对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按5~7分酌情赋分;分析本项目问题、重点、难点把握不太准确全面,应对措施不太合理可行按3~5分酌情赋分;分析本项目问题、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全面,应对措施不合理可行按0~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6 | 合理化建议 | 提出的本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按4.5~5分酌情赋分;提出的本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基本切实、有效、可行按3~4.5分酌情赋分;提出的本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切实、有效、可行程度明确有缺陷或不切实际的按0~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合计 | 10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店岸一干河水利枢纽
联系人:邓彬彬
联系电话:0512-589527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4室
邮 编:210019
联系人:印歌华
电话:025-86338124
传 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