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声屏障施工项目JLLYQ-SPZ03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声屏障施工项目JLLYQ-SPZ0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253号、〔2018〕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施工项目JLLYQ-SPZ0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北部,规划为吴江主城快速内环线的北环。一期工程改造道路全长约6.85km,建设高架桥5.71km。采用上下分离的方式,主线全线高架采用城市快速路方式(兼顾一级公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为主,江陵大桥段双向四车道。根据环评要求,需对翡翠河滨雅苑段增补声屏障,建安费约7000万元。
本项目共针对沿线规划地块及相关敏感点增补单侧全封闭声屏障816m,双侧全封闭声屏障638m,同时在主线段增补4m高声屏障168m,匝道段增补4m高声屏障716m。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拟对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声屏障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LLYQ-SPZ03标段。主要内容为增补声屏障施工,具体包含声屏障屏体、弯梁、檩条、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同时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封闭式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注:封闭式声屏障指全封闭或半封闭式声屏障,直立式声屏障除外,后同。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a、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它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它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吴江分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电 话:0512-63413032
联系人:李来泉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陈小龙)
联系人:周天豪、陈小龙
Email:1436006986@qq.com
8.其它
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0:3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3年6月20日9:3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566-447-971,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5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5月30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253号、〔2018〕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施工项目JLLYQ-SPZ0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北部,规划为吴江主城快速内环线的北环。一期工程改造道路全长约6.85km,建设高架桥5.71km。采用上下分离的方式,主线全线高架采用城市快速路方式(兼顾一级公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为主,江陵大桥段双向四车道。根据环评要求,需对翡翠河滨雅苑段增补声屏障,建安费约7000万元。
本项目共针对沿线规划地块及相关敏感点增补单侧全封闭声屏障816m,双侧全封闭声屏障638m,同时在主线段增补4m高声屏障168m,匝道段增补4m高声屏障716m。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拟对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声屏障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LLYQ-SPZ03标段。主要内容为增补声屏障施工,具体包含声屏障屏体、弯梁、檩条、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同时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封闭式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注:封闭式声屏障指全封闭或半封闭式声屏障,直立式声屏障除外,后同。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a、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它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它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吴江分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电 话:0512-63413032
联系人:李来泉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陈小龙)
联系人:周天豪、陈小龙
Email:1436006986@qq.com
8.其它
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0:3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3年6月20日9:3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566-447-971,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5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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