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种子、化肥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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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15日 17: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4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1011111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助理0453-8842696,153036361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1号楼29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先生0451-51011111 | ||
附件: | |||
附件1 | 种子化肥项目--澄清公告20220415(最终)(2).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KEMDJ-W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种子、化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谈判供应商:
某部委托我公司招标的 种子、化肥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2-JKEMDJ-W3001),现须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1、原公告内容: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现澄清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送货卸车,并将货物卸至我部指定地点。
2、原标包一(种子部分)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
1 | 商务评审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30 |
|
2 | 财务 状况 | 1.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 | 2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1年度,若供应商还未进行2021年财务审计,则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 |
2.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3.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50%(含)的得标准分,50%-70%(含)得0.5分,70%以上得0分。 | 2 | ||||
3 | 企业规模 | 1.根据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2.根据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4 | 业绩 | 比较近三年(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0日)销售产品(或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最多提供10份合同),第一名得8分,其余排名依次以0.8分递减,最低的0分。销售金额以合同为准,无任何业绩的不得分。 | 8 |
| |
注:以提供投标人或产品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10份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模糊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 |||||
5 | 信誉 | 投标企业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明的得标准分。 | 1 |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2 | ||||
6 | 技术评审 | 产品技术指标 | 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分,每正偏离1项,加0.5分,此项最多为5分。 | 5 | 此项不计算发芽率 |
玉米种子发芽率满足85%不得分,每高2%得0.2,最高得2分。 | 2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黄豆种子发芽率满足85%不得分,每高2%得0.2,最高得2分。 | 2 | ||||
7 | 服务 方案 | 根据提供的玉米种子和大豆种子卸车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卸车服务速度快且最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方案可行性高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是否在生产中期提供跟踪指导,并制订相应供跟踪指导方案;提供跟踪指导服务,且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根据提供的种子合理化种植建议和指导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是否针对提供的种子提供合理化耕种时间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方案,耕种时间建议合理、方案内容切实可行,针对性高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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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 控制 | 提供的玉米种子是否具备国审或黑审资格,具备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3 | 提供证明材料 | |
提供的大豆种子是否具备国审或黑审资格,具备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3 | ||||
提供种子的质量保证期满12个月(含)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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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种子为原种得6分,良种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承诺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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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送 时间 | 制订货物运送障方案,玉米种子和黄豆种子能否按照采购方需要7日内日提供送货,满足基础时间要求的得1分,每缩短1天加1分,最多得5分。 | 5 | 须提供承诺书 | |
10 | 售后 服务 | 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周到,报价单位售后服务措施具体、全面、完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合 计 | 100 |
| |||
注: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各项可并列排名,每项评分最低得0分。 |
现澄清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
1 | 商务评审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30 |
|
2 | 财务 状况 | 1.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 | 2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1年度,若供应商还未进行2021年财务审计,则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 |
2.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3.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50%(含)的得标准分,50%-70%(含)得0.5分,70%以上得0分。 | 2 | ||||
3 | 企业规模 | 1.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2.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4 | 业绩 | 比较近三年(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0日)销售产品(或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最多提供10份合同),第一名得8分,其余排名依次以0.8分递减,最低的0分。销售金额以合同为准,无任何业绩的不得分。 | 8 |
| |
注:以提供谈判供应商的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10份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模糊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 |||||
5 | 信誉 | 谈判供应商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明的得标准分。 | 2 |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2 | ||||
6 | 技术评审 | 产品技术指标 | 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分,每正偏离1项,加1分,此项最多为6分。 | 6 | 此项不计算发芽率 |
玉米种子发芽率满足85%不得分,每高1.5%得0.4,最高得4分。 | 4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黄豆种子发芽率满足85%不得分,每高1.5%得0.4,最高得4分。 | 4 | ||||
7 | 服务 方案 | 根据提供的玉米种子和大豆种子卸车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卸车服务速度快且最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方案可行性高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是否在生产中期提供跟踪指导,并制订相应供跟踪指导方案;提供跟踪指导服务,且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根据提供的种子合理化种植建议和指导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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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针对提供的种子提供合理化耕种时间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方案,耕种时间建议合理、方案内容切实可行,针对性高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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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 控制 | 提供的玉米种子是否具备国审或黑审资格或入省备案,具备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3 | 提供证明材料 | |
提供的大豆种子是否具备国审或黑审资格或入省备案,具备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3 | ||||
提供种子的质量保证期满12个月(含)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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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送 时间 | 制订货物运送障方案,玉米种子和黄豆种子能否按照采购方需要7日内日提供送货,满足基础时间要求的得1分,每缩短1天加1分,最多得5分。 | 5 | 须提供承诺书 | |
10 | 售后 服务 | 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周到,报价单位售后服务措施具体、全面、完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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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各项可并列排名,每项评分最低得0分。 |
3、原标包二(化肥部分)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
1 | 商务评审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30 |
|
2 | 财务 状况 技术质量要求 | 1.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 | 2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1年度,若供应商还未进行2021年财务审计,则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 |
2.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3.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50%(含)的得标准分,50%-70%(含)得0.5分,70%以上得0分。 | 2 | ||||
3 | 企业规模
| 1.根据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2.根据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4 | 业绩 | 比较近三年(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0日)销售产品(或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最多提供10份合同),第一名得8分,其余排名依次以0.8分递减,最低的0分。销售金额以合同为准,无任何业绩的不得分。 | 8 |
| |
以提供投标人或产品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每个业绩项最多提供10份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模糊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 |||||
5 | 信誉
| 投标企业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明的得标准分。 | 1 |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2 | ||||
6 | 技术评审 | 产品技术指标 | 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分,每正偏离1项,加1分,此项最多为5分。 | 5 | 此项不计算配比比例 |
玉米掺混肥总养分和N:P2O5:K2O配比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尿素肥总氮(N)含量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
黄豆掺混肥总养分和N:P2O5:K2O配比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
7 | 服务 方案 | 提供化肥是否提供卸车服务,卸车服务速度快且最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是否在生产中期提供跟踪指导,并制订相应供跟踪指导方案,提供跟踪指导服务,且方案切实可行,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针对提供的化肥合理化投放时间建议,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详细针对性强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配送和服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配送进度是否清晰、准确、完整,配送措施是否合理,全部满足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0.5分。 | 4 |
| |||
8 | 质量 控制 | 提供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工业废料、下脚料等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 |
提供的化肥是否具备GB/T21633-2008的要求,具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提供的化肥为2022年生产的得3分,2021年生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3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9 | 运送 时间 | 满足采购单位耕种进度要求,交货期满足基础时间要求的得1分,每缩短1天加1分,此项最多得6分。 | 6 | 此项以玉米种子和黄豆种子交货期作为参考 | |
10 | 售后 服务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交货时间并详细可行供货计划,售后服务计划,服务网点完善情况,配置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响应时间等综合打分,最高分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合 计 | 100 |
| |||
注: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各项可并列排名,每项评分最低得0分。 |
现澄清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
1 | 商务评审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30 |
|
2 | 财务 状况 | 1.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 | 2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1年度,若供应商还未进行2021年财务审计,则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 |
2.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3.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50%(含)的得标准分,50%-70%(含)得0.5分,70%以上得0分。 | 2 | ||||
3 | 企业规模
| 1.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2.根据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 2 | ||||
4 | 业绩 | 比较近三年(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0日)销售产品(或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最多提供10份合同),第一名得8分,其余排名依次以0.8分递减,最低的0分。销售金额以合同为准,无任何业绩的不得分。 | 8 |
| |
以提供谈判供应商的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每个业绩项最多提供10份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模糊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 |||||
5 | 信誉
| 谈判供应商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明的得标准分。 | 1 |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2 | ||||
6 | 技术评审 | 产品技术指标 | 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分,每正偏离1项,加1分,此项最多为5分。 | 5 | 此项不计算配比比例 |
玉米掺混肥总养分和N:P2O5:K2O配比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尿素肥总氮(N)含量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
黄豆掺混肥总养分和N:P2O5:K2O配比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
7 | 服务 方案 | 是否提供卸车服务,卸车服务速度快且最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是否在生产中提供跟踪指导,并制订相应供跟踪指导方案,提供跟踪指导服务,且方案切实可行,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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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提供的化肥合理化投放时间建议,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详细针对性强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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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和服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配送进度是否清晰、准确、完整,配送措施是否合理,全部满足得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8 | 质量 控制 | 提供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工业废料、下脚料等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提供承诺函 | |
提供的化肥是否具备GB/T21633-2008的要求,具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提供的化肥为2022年生产的得3分,2021年生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3 | 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 |||
9 | 运送 时间 | 满足采购单位耕种进度要求,交货期满足基础时间要求的得1分,每缩短1天加1分,此项最多得6分。 | 6 | 此项以玉米种子和黄豆种子交货期作为参考 | |
10 | 售后 服务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交货时间并详细可行供货计划,售后服务计划,服务网点完善情况,配置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响应时间等综合打分,最高分4分,其次依次递减1分。 | 4 |
| |
合 计 | 100 |
| |||
注: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各项可并列排名,每项评分最低得0分。 |
4、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价格文件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文件封面格式 | 附件1 |
2 | 报价一览表 | 附件2 |
3 | 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
|
二、投标书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文件封面格式 | 附件1 |
| 商务评审索引表 | 附件4 |
| 技术评审索引表 | 附件5 |
1 | 投标函 | 附件6 |
2 |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 附件7 |
3 |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附件8 |
4 |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 附件9 |
5 | 交货清单 | 附件10 |
6 | 服务方案 | 附件11 |
7 | 质量控制 | 附件12 |
8 | 运送时间 | 附件13 |
10 | 售后服务 | 附件14 |
11 | 信誉 | 附件15 |
12 | 销售合同中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业绩 | 附件16 |
13 | 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
三、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按照《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文件封面格式 | 附件1 |
|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 附件4 |
1 | 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附件17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件18 |
4 | 供应商诚信承诺 | 附件19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附件20 |
6 | 谈判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附件21 |
7 | 谈判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 附件22 |
8 | 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附件23 |
9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附件24 |
10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附件20 |
11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附件20 |
12 | 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
|
13 | 谈判供应商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
|
14 | 谈判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
|
15 | 谈判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6 | 保密承诺书 | 附件25 |
17 | 谈判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 附件26 |
现澄清为:
一、价格文件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文件封面格式 | 附件1 |
| 报价一览表 | 附件2 |
| 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
|
二、投标书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文件封面格式 | 附件1 |
| 商务评审索引表 | 附件4 |
| 技术评审索引表 | 附件5 |
1 | 投标函 | 附件6 |
2 |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 附件7 |
3 |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附件8 |
4 |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 附件9 |
5 | 交货清单 | 附件10 |
6 | 服务方案 | 附件11 |
7 | 质量控制 | 附件12 |
8 | 运送时间 | 附件13 |
9 | 售后服务 | 附件14 |
10 | 信誉 | 附件15 |
11 | 销售合同中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业绩 | 附件16 |
12 | 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
三、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按照《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文件封面格式 | 附件1 |
|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 附件3 |
1 | 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附件17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件18 |
4 | 供应商诚信承诺 | 附件19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附件20 |
6 | 谈判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附件21 |
7 | 谈判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 附件22 |
8 | 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附件23 |
9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附件24 |
10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附件19 |
11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附件19 |
12 | 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
|
13 | 谈判供应商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
|
14 | 谈判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
|
15 | 谈判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6 | 保密承诺书 | 附件25 |
17 | 谈判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 附件26 |
18 | 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
5、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7中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2)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技术评审 要求 | 技术参数 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1 | 玉米底肥水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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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米底肥颗粒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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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米底肥水溶性磷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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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米追肥总氮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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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米追肥粒度及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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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米追肥缩二脲、水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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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玉米底肥水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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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米底肥颗粒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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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米底肥水溶性磷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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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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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谈判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现澄清为: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7中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2)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技术评审 要求 | 技术参数 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1 | 玉米底肥水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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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米底肥颗粒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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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米底肥水溶性磷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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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米追肥总氮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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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米追肥粒度及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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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米追肥缩二脲、水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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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豆底肥水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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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豆底肥颗粒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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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豆底肥水溶性磷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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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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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谈判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6、原公告内容: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三)报价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现澄清为:由于各省市疫情原因,为了避免人员流动造成疫情的传播扩散和防疫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如有省市快递也不允许邮寄,则可以将响应文件盖章的彩色扫描件形式装订成册再包封进行递交,同时包封文件内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请注意快递运送时效,尽早邮寄,并选择顺丰快递(因选择其他快递,导致未按时配送至指定递交文件接收地点,视为未按时递交)。递交(邮寄)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2920室,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451-51011111。
7、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成交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 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文件规定的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进投标总价中 。不足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
缴纳要求:公对公账户转款
现澄清为:前附表,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机构签定合同前,向代理机构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2.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最高比例限定标准收费下浮比例为18%,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最高比例限定标准
序号 | 采购金额(万元) | 货物、服务招标 | 工程 招标 | 备注 |
1 | 100(含)以下 | 1.50% | 1.00% | 备注:单笔代理服务费最低金额2600元,不足最低金额的以最低金额计算。 |
2 | 100—500(含) | 1.10% | 0.70% | |
3 | 500—1000(含) | 不涉及5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 0.55% | |
4 | 1000—5000(含) | 0.35% | ||
5 | 5000—10000(含) | 0.20% | ||
6 | 10000—50000(含) | 0.05% |
3.中标服务费以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户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帐号:18350000000421506
4.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的,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且采购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和拒签合同。
8、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五、开标与评审,12.谈判小组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成交数量。1名供应商。
成交价格。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方作为预成交方,预成交方提交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格。
现澄清为: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五、开标与评审,12.谈判小组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成交数量。1名供应商。
成交价格。预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格。
9.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表1标包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投标 供应商1 | …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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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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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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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况,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判定为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谈判供应商名称且得到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
3.投标保证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根据响应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
4.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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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号条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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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商务专家分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作出判定 |
6.其它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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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投标 供应商1 | …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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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
|
|
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 有下列情况,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判定为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谈判供应商名称且得到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
3.投标保证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根据响应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
4.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
5.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号条款要求 |
|
| 技术、商务专家分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作出判定 |
6.其它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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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澄清为: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表1标包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投标 供应商1 | …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
|
|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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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 有下列情况,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判定为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谈判供应商名称且得到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
3.投标保证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根据响应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
4.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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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无需再提供此项,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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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时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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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号条款要求 |
|
| 技术、商务专家分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作出判定 |
8.其它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
|
|
标包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投标 供应商1 | …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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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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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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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况,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判定为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谈判供应商名称且得到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
3.投标保证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根据响应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
4.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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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无需再提供此项,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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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时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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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号条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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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商务专家分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作出判定 |
8.其它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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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中涉及的企业重要证件原件及材料丢失或损毁,本项目无须提供任何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现场谈判过程采取“腾讯会议”视频模式,会议号为3360675886,届时通知各投标人进入讲标会议室。
注: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本澄清文件将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由于澄清给各谈判供应商带来不便,望谅解,请各谈判供应商根据澄清公告内容,按时参加谈判,如有疑问,请致电0451-51011111。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04月15日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0453-8842696,1530363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1号楼2920室
联系方式:于先生0451-5101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0451-51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