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土默特右旗敕勒川文化公园景墙雕塑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88号)
金额
599.8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88号
预算金额599.83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金光
中标公司曲阳县铭洋雕塑有限公司599.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土默特右旗敕勒川文化公园景墙雕塑工程施工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土默特右旗敕勒川文化公园景墙雕塑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8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3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经营资格及相关能力的供应商。 3.1.2同时具备: A、具有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B、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3.1.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部门以上单位颁发的一级雕塑资质证书。 3.1.5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征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资料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地址:民生大楼副楼四楼)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E、报名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近3年内(2013年至2016年)独立承担完成的同类型业绩不少于1个业绩证明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G、投标单位通过的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网站截图复印件。 H、投标人省级部门以上单位颁发的一级雕塑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I、投标人单位的由第三方征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 萨拉齐镇振华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贺敏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88825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北侧金厦广场C2幢20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0910120109013714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金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土默特右旗敕勒川文化公园景墙雕塑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2017.7.3116:00).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2日 5,998,313.60 曲阳县铭洋雕塑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羊平开发区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亚军 侯怀 崔凯 姚美仙 贺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规划局、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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