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用户站接入系统监理LNG接收站110kV线路配套码头LNG储罐工艺气化外输BOG回收LNG槽车装车液化天然气接卸码头工作船码头港池水域港内航道疏浚护岸工程加高加固改造海水排水口取水口施工准备工程竣工结算现场施工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基建工程质量控制点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计划现场记录表提高工效划清管理责任界面现场QHSE工程文件档案验收编制月度完成工程量统计表档案移交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审查巡检施工进行旁站见证取样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监理规划工作程序现场察勘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输变电电力工程监理专用工具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修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审计消防设施节能劳动职业卫生相关服务房屋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的审查平行检验工程材料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审查工程进度控制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造价控制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测量放线查验构配件试验室进场检查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的审核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监理日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HSE监理工程师HSE管理部门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结算检测设备工程建设阶段检查详细设计图纸的检验和验收记录监理文件资料安全防护用品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市场人工桌椅信息档案材料质量预制件施工安装单位试验施工材料工地配制的各类材料试件试验报告检验设备防汛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机械检验证书许可证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审查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环境保护防火水土流失的施工工程竣工预验收隐蔽工程施工图会审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调试结算审查里程碑旁站管理现场监理材料设备外购分包组成数据勘测供应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管理特种设备安装分系统试运试运行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构筑物地下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措施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施工监理LNG用户站变电站线路GIS间隔设计线路杆塔单回路耐张塔单回路直线塔线路工程T接线路永久线路拆除恢复T接临时过渡线路通信光缆二次系统电力线路协调和控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服务期协调管理网络配套物业服务土建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5HSE监理员电力建设监理混凝土桩基质量检测器具交通工具工器具检测试验设计联络工程管理工程技术文件工程进度管理电缆抽检原材料半成品施工用料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理工作策划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施工方案审查WHS质量控制点标准设计设计质量管理系统调试工程总体质量评估修复重建工程的质量验收调查分析征地监理档案资料竣工草图HSE月会日报周报月报专题报告总结报告收集施工机具天气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落实日记驻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灾害频发地段安全风险旁站点报表监理指令规范监理资料以及承包商提交的资料档案基建档案施工管理施工开工许可与审核管理施工过程的协调确认管理施工不符合项管理电焊工起重工施工技术交底组织审核承包商等服务商质量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HSE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削减控制措施应急预案演练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现场就餐饮水健康卫生检查审查承包商质量计划手册质量保证方案细则文件施工设备维修保养设备档案开工所需材料进场QHSE管理文件竣工数据采集竣工资料整理投产前检查落实整改投产条件检查设备单体调试工程的验收工程试运工程验收管理监理工程项目实施的评价报告工程预验收工程技术服务档案管理员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容为: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ZGT000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1-16 10:14:12至2022-11-24 15:00:00
获取方式:广东能源商务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截标/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截标/开标时间:2022-11-24 15:00:0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六、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如果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中出现价格信息,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不合格而被否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武平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2df466bb03d94a10b7999c2d55a1700b&fileName=1.【招标文件】用户站接入系统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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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84efe731905444a4b6083f7d84f1fef8&fileName=3.【评标办法】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20221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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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85b4d011ba8a4cfeb95f01306123b148&fileName=4.【合同】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施工监理-20221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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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d402868aba67473cb21563942a127dcb&fileName=5.【报价电子版】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202211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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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ac65e29752a3425282daf9c2880b9a23&fileName=外电施工监理人工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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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1、项目名称(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就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在广东能源商务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报价。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惠东县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亿元,目前为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的建设工作。3、建设单位项目地理位置图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位于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作业区,坐落于惠东县平海镇平海电厂北侧,距县城55公里,距香港40海里,距惠州深水港仅5.6海里。惠州城区可通过惠大高速转惠莞高速或惠深沿海高速再经广惠高速延长线到达稔平半岛,再经县道X210转Y007乡道可达到本工程所在地。2、建设地点
坪仕洲田村
皓雅54洞华竹坑
高尔夫球场
锅善
田坑
瓦坑
廖哥角
助仔下
小赤洲
文
牛头洲
大双洲
老虎请
高岭
鸡公无过店
苏区
(1)负责对总包方活动进行全过程和全范围的监督、协调和控制,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照职责分工对110kV线路工程EPC承包商(以下简称“总包方”)实施110kV线路工程监督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范围(二)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惠州LNG接收站项目包括接收站工程及配套码头工程两部分:接收站工程新建3座20万立方米全容LNG储罐、工艺气化外输、BOG回收、LNG槽车装车等设施;配套码头工程建设1座15万总吨级液化天然气泊位,可靠泊8万-26.6万立方米LNG船的接卸码头,泊位长度37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650万吨;1座工作船码头,泊位长度50m;对港池水域及港内航道进行疏浚;针对掩护罐区的护岸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改造;一座海水排水口以及一座取水口。4、建设规模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承包合同、政府部门以及招标人的要求开展本工程的全面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阶段,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HSE、质量、进度、投资、信息、资料、合同实施监督与管理。2、管理要求(4)负责审查现场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变更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负责监管现场施工的环保、安全、质量和进度工作。(2)负责监管工程计划安排的各项工作。
2.6投标人通过现场记录表检查承包商的工作,并督促落实承包商的不符合项的整改闭合,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2.5投标人通过建立统一的进度计划协调管理体系,加强施工之间的衔接管理,提高工效,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协同,改善进度计划执行水平。2.4投标人通过划清管理责任界面,建立QHSE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提高现场QHSE管理透明度,同招标人、承包商建立互信,加强责任管理,保证质量安全。2.3监督和管理承包商工程文件和档案的编制与最终移交,整理监理工作文件和记录,确保承包商和监理的文件和档案符合招标人和政府部门的要求。2.2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施工过程监督和管理,进行必要的审查、巡检、旁站、见证、中间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等,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健康安全环保目标能够实现;2.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编制监理工作文件,如监理规划(大纲)、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等;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三)提交成果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要求。4、配合工作详见招标技术要求。3、技术要求
(六)报价方式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考虑到前期介入及施工可能受阻等因素,预计计划工期15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五)监理服务要求2、投标人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察勘,招标人负责协助联系。(四)现场察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5、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费用。4、本项目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78万元(含78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3、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视为无效报价。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全部内容填写详细报价清单,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的包干价格。1、费用包括:招标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服务需要的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发生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通报或者认定的较大及以上(含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2、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8种情形的声明函,并提供第(2)、(3)、(4)款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5)被有权机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4)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需包含输变电线路电压等级、工作内容、合同盖章页等。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承担3项(或以上)已完工质量合格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上业绩要求的业主签认的项目证明资料或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注:①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3、人员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
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1、评标方式:由招标方组建的评标小组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选出中标人。三、评标办法8、投标人违反第5、第6项,相关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人为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投标报价函(单独密封);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格式详见第六项),须进行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封袋面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组成如下:四、投标文件的组成3、符合性审查表中只要有一项偏离了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为“不合格”;只有符合性审查要求全部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结论才为“合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有效投标评审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注:投标文件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7、开标结果确认承诺函(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能到开标现场应提交开标结果确认承诺函)。6、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包括项目组成员(不低于技术规范书和报价书中要求、实施方案等);5、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文件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标方式:招标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参加现场开标,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能参加现场开标,应提交开标结果确认承诺函。5、联系人:周武平电话:15819880537;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委会洪埔村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会议室。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或现场送交2、投标/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委会洪埔村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会议室。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下午15:00
投标人:投标报价文件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按如下格式进行编写)2022年11月15日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将立即开始相关研究及咨询工作,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我方自愿参加贵司组织的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投标工作,在对本项工作内容及要求已经充分理解及确认,并完全了解工作现场的条件的前提下,我方愿以总价(大写):(小写):(¥元)承接该项工作。具体明细见附件一《报价电子版》。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投标报价(单独密封)日期:2022年月日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致: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公章)
4、投标人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特此承诺。由于我公司原因,未能派代表参加贵司组织的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现场开标,在此我公司承诺:完全认可贵公司的现场开标结果,并承担由于未参加现场开标的相关责任。7、开标结果确认承诺函6、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包括项目组成员、实施方案等)5、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资质证明、项目经理业绩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综合评标组设组长一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商务、技术评审工作的统筹安排。本项目评标小组由技术和商务方面的5位小组成员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评标小组下不分设商务评标小组和技术评标小组,只成立一个含商务和技术一起的综合评标组,综合评标组由商务和技术方面的5位小组成员组成。2022年11月招标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 |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监理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标法。 |
具体为: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首先当众封存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有价标,随后开启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无价标(不含投标报价信息,如果无价标中体现投标报价信息,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含技术范围、商务条件等),评标小组对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无价标进行初评(即符合性审查,内容见投标文件符合性核查表),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评。经过详评、澄清,并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条件、财务、资信状况、业绩、执行能力、商务偏差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第二阶段开启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有价标(含投标报价信息)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卷进行评审。最后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1.1评标办法采用两阶段综合评标法(两阶段开标法)。(2)有效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价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采用综合评标法。根据本项目特点,评标办法采用:1.评标办法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
若不存在上述情况,则评标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结果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其中综合得分最高者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存在某一有效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之和最高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情况,则评标小组将确定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小组根据以下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1.2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如开启价格标后,价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做废标处理。如进入价格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再开启投标人价格标,项目做废标处理。
采用综合评标法:1.3.1评分权重分配13评标计分原则若所有进入中标候选人序列的投标人中有效评审价格的最低者异常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情况或同类项目同期中标价格时,招标人有权决定本标的无效。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提出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应依法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项目权重排序为:价格最低〉技术得分最高〉商务得分最高。
商务权重(%) | 价格权重(%) | 技术权重(%) |
10 | 45 | 45 |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5时,扣除1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和1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报价的构成,按照统一的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出公平的价格调整。1.3.2基准价的确定(2)技术评分表采用100分制(供小组成员打分时用),在进行汇总时按上述权重参与综合总得分计算。(1)商务评分表采用100分制(供小组成员打分时用),在进行汇总时按上述权重参与综合总得分计算。注:
(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时,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2)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时,投标报价得分=100-〔(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1)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1.1.3.3价格得分的计算(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技术得分*权重+商务得分*权重+价格得分*权重(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1.1.3.5综合总得分的计算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评标小组所有小组成员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评标小组所有小组成员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1.1.3.4技术和商务评分的汇总计算(5)本项最低得0分。
(c)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b)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除明显的小数点错误之外,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a)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对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总价若存在算术错误,将由评标小组根据以下规定进行算术修正;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任何由投标人自行提出的优惠或价格调整声明,评标小组不予以接受。2评审价格的计算原则
评标小组依据评标工作方案对评审阶段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评标。小组成员对各自评标范围中的内容进行评审及评分(非小组成员不参与评分)。3.评标程序以上价格调整将计入投标人投标价格中以得到评审价格。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加入投标报价的费用。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服务范围(包括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至同一基准。供货/服务范围中缺漏的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同设备/服务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服务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如所报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按评标小组的经验对其偏差部分以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服务合同价格或估价后计入评审价格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五阶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第四阶段:完成评标报告第三阶段:开启第二部分有价标(含投标报价信息)并进行评审、澄清第二阶段:开启第一部分无价标(不含投标报价信息)(含商务卷、技术卷)并进行评审、澄清第一阶段:评标准备本项目评标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如中标结果审批期间,中标候选人被投诉或被招标人发现存在违法犯罪、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本评标办法,相应调整并推荐受影响的工作包的中标候选人,并重新公示中标结果。调整后的中标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取消招标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4.2商务评标因素:详见商务评分表。4.1技术评标因素:详见技术评分表。4.评标因素
小组成员签名:3.除第二部分有价标及其电子版外,任何其他投标文件部分不允许出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2.上述表中只要有一项偏离了招标文件要求,表格中对应的结论为“不合格”;只有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表格中对应的结论才为“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详评。注:1.核查时,投标文件符合性核查表中各核查内容需要该评标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小组成员判定合格才能确定该检查项目合格。若未出现上述表中各项核查内容的,则填写“〇”;否则,填写“X”;填写“X”的核查内容需列明原因。投标文件符合性核查表
1、投标文件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2、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3、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无严重背离,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中的主要工作内容、时间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付款条件; |
4、投标人所提供资质、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5、投标价为固定价; |
6、投标价低于最高限价78万元; |
7、投标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如果技术商务文件体现价格信息,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8、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况。 |
技术评分表(满分100分)商务评分表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核查内容 |
1 |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
2 |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
3 |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发生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通报或者认定的较大及以上(含较大)安全责任事故;(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5)被有权机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 8 种情形的声明函,并提供第(2)、(3)、(4)款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一项质量合格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注:①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上业绩要求的业主签认的项目证明资料或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 |
7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或以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需包含输变电线路电压等级、工作内容、合同盖章页等 |
8 | 结论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对商务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5 | (1)完全响应得5分;(2)响应良好得3分;(3)响应一般得1分; |
2 | 财务状况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如下:1、根据利润表,三年连续盈利得5分,每出现一年亏损扣2分; 2、投标人近三年营业额(1)连续三年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含),得10分;(2)2600(含)-3600(不含)万元人民币,得6分;(3)1600(含)-2600(不含)万元人民币,得3分;(4)低于1600万元人民币的,不得分。 |
3 | 投标人业绩 | 40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除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外,每增加一项境内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每增加一个已完工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在建项目得2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40分。(已完工业绩时间以项目投产日期为准,需提供投产证明材料;在建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须提供能证明其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需体现电压等级,如合同不能证明电压等级,须另提供可证明电压等级的其它资料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
4 | 优质工程荣誉 | 10 |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10kV及以上电力输变电/线路工程获地市级及以上(各类国家级行业协会、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级别等同于省部级奖,省级行业协会、广东电网等同于地市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上获奖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奖状或者公示材料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
5 | 总监理工程师 | 20 |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除满足资格条件外,持有高级职称得2分;每增加一个担任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6分;每增加一个担任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代表)业绩得3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18分;(须提供反映其担任职位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
6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10 |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职称。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每增加一个担任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6分。每增加一个担任110kV或以上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代表)业绩得4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8分(须提供反映其担任职位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
合计 | 100 |
2、结论栏只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注:1、投标文件符合表中核查内容的打“○”,不符合表中核查内容的打“×”;只要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价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满分10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监理规划整体情况 | 10 | 监理规划整体情况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优得(7,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0,4]分。 | ||
2 | 监理工作目标 | 5 | 监理工作目标明确、有针对性,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3 | 监理机构及职责 | 5 |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合理、岗位设置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4 | 监理人员及安排计划 | 20 | 人员配置合理,项目经验丰富,优得(8,10]分,良得(5,8]分,一般得[0,5]分。人力动员合理、充足,总人月数由高到低排序,优得(8,10]分,良得(5,8]分,一般得[0,5]分。 | ||
5 | 监理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 | 10 | 监理程序、监理工作流程详细、合理,工作制度健全,优得(7,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0,4]分。 | ||
6 | HSE、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和信息管理 | 15 | HSE、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和信息管理体系健全、方法得当、内容全面的,措施到位且重点突出,优得(10,15]分,良得(5,10]分,一般得[0,5]分。 | ||
7 | 监理设备及仪器配置 | 5 | 监理设施配备合理、齐全,满足项目需要,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8 | 监理工作重点分析与监理对策 | 10 | 监理工作重点分析得当的,监理对策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优得(7,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0,4]分。 | ||
9 | 组织协调能力 | 5 | 组织协调管理措施合理有效、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可行,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10 | 特殊关注的问题 | 15 | 桩基施工、杆塔组装和架线作业的质量管控方案等合理可行,优得(10,15]分,良得(5,10]分,一般得[0,5]分。 | ||
11 | 总 分 | 100 |
序号 | 核查内容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
2 | 投标人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更正算术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3 | 没有出现对本次招标递交了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且未明确哪份投标文件或报价有效情况。 |
4 | 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滑动价格,且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
5 |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出现有围标现象的情况。 |
6 | 不存在招标文件或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7 | 校核后的价格浮动未超出投标价的±10%(仅限缺漏项)。 |
8 | 投标报价、有效评审价均未超过最高限价。 |
结论 |
委托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监理合同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监理人合同编号:委托人合同编号:
一、工程概况委托人为建设惠州LNG接收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或“本工程”),已接受监理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监理人:
(2)进度控制目标:工程进度按期完成。(1)工期目标: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工期目标。项目目标: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技术规范书》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工程名称:惠州LNG接收站工程项目。
5)控制和减少一般质量事故,杜绝重大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4)物资(材料、设备)出库质量合格率100%;3)采购按计划供货率达到90%以上;工程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2)分项工程合格率100%;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争取达到95%以上;(3)质量控制目标:
四、签约合同价款监理工作质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和委托人相关管理要求。监理工作质量施工监理招标技术规范书》。二、监理工作范围:具体详见附件《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6)QHSE管理目标:零伤亡、零事故、对环境零危害、零疫情。。
职称:;注册执业证名称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五、总监理工程师3.投标报价说明及签约合同价款明细见合同附件1。2.合同总价为含税金额元,大写,含6%税率专用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1.本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缺陷责任期:自施工服务期结束后24个月。监理施工服务期:计划总工期8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如施工期延长,则施工监理期相应延长。监理人服务期开始时间以第一次工地监理例会时间为准。六、监理工作服务期本合同生效后,监理人法定代表人应立即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向委托人提交任命书,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
2.投标函及附录;1.中标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八、合同文件构成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监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开展监理工作,认真贯彻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能源集团的相关管理规定。
8.招标文件;7.合同附件;6.招标范围及要求;5.招投标澄清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监理人各执份。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11.其他合同文件。在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0.技术要求9.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页)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合同订立时间:。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联系人:周武平 | 联系人: |
手机:15819880537 | 手机: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7号华贸大厦2号楼2710房 | 地址: |
邮编:516003 | 邮编: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分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2008020109200713095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91441323MA52UJW90P | 纳税人识别号: |
电话:0752-2258305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箱:zhouwuping@geg.com.cn | 邮箱: |
日期: | 日期: |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招标范围及要求、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与解释1.一般约定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1.1.7合同附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附件。1.1.1.6通用合同条款: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条款。1.1.1.5专用合同条款:委托人与监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1.1.4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3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2合同协议书: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1.1.2.3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2委托人(发包人):指本合同中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与承包人签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1.8工程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等合同。
1.1.4监理: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3工程: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7质量监督机构:本合同指委托人聘请,并通过当地政府认可的质量监督站。1.1.2.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2.5“一方”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2.4承包人: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8.2开工通知:指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8.1工期:指在工程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工程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8日期和期限1.1.7相关服务工作: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以及在其他方面(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提供的服务活动。1.1.6工程监理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施工阶段监理人负责的工程监理工作。1.1.5项目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8.8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8.7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8.6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8.5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1.8.4交工日期:包括计划交工日期和实际交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交工日期;实际交工日期是指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1.1.8.3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经委托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出的施工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9.5工程结算: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合格,与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1.1.9.4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审计、档案验收,项目批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的过程。1.1.9.3专项验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节能、职业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设施及其实施效果的验收。1.1.9.2交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投产试运行正常,发包人组织相关方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9.1生产考核:工程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对设计的运行能力、工艺指标、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指标及环保指标等数据实施测量、采集并与设计值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的活动。1.1.9检验和验收
1.1.10.3综合人工日单价:按照双方约定,监理人员在现场正常工作一天的综合单价,包含所有的费用、利润、应交税费等相关价款。1.1.10.2合同价款:指委托人用于支付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款调整。1.1.10.1签约合同价款: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1.10合同价款1.1.9.7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期间,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以及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1.1.9.6竣工决算: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编制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文件的过程,最终形成竣工决算报告。
1.2.1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2语言文字1.1.11.3广东能源集团:指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其控股公司或者相关子公司。1.1.11.2文件:指按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监理人提供服务的过程文件及其相互间提供的资料文件等,载体必须是纸张或U盘等委托人同意的形式。1.1.11.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其他
1.3.2.2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委托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3.2.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2标准及规范1.3.1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1.3法律、标准及规范1.2.2合同文本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中文与外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主。
(3)投标函及附录;(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2.3委托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序,签约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7)合同附件;(6)招标范围及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
1.5.3双方指定的联络人及其联系地址、电话、邮箱、传真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对方。1.5.2第1.5.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1)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技术要求
2.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合同附件2的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2.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2.1告知2.委托人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2.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2.4.2委托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撤换委托人代表。2.4.1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熟悉监理业务的委托人代表的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并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是否为监理人有偿或无偿提供房屋、设备等。若提供见合同附件3。
委托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8其他义务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相应费用。2.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6答复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2)对于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依据监理规划、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报委托人审查。(1)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依据工程设计文件编写满足规范、标准要求的监理规划,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委托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3.1监理工作内容3.监理人
(9)承包人自检时,对统一检验项目进行平行检验,并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进行现场取样。(8)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进行旁站,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7)审查乙供物资采购计划,监督承包人按照广东能源集团基建物资采购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确保乙供物资质量、性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建设要求。(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4)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5)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对承包人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审查,对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审查,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对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审查等。(14)进行工程进度控制。审查承包人报审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分析比较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原因,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提出审查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送委托人。(13)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审查工程变更价款。编制月度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提出调整意见。(12)进行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开工前对承包人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对承包人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对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的查验,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的审查,对承包人的试验室的检查,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以及对承包人施工项目经理等主要及主要变更人员、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的审核等。(11)每月向委托人提交包含监理工作及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等内容的监理月报,并向委托人上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10)每日对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记录,编制真实的监理日志。
(21)参加工程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20)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8)参加委托人的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参加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17)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核验承包人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16)进行HSE的监理工作。设置专职或兼职的HSE监理人员以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现场的HSE管理工作,协助HSE管理部门检查承包人的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正常。
3.2.1监理依据包括:3.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5)编写监理工作总结等。(24)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22)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并进行验收。
3.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3.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国家、行业、广东能源集团等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严重过失行为的;3.3.4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下列情形的7日内撤换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3.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14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3.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情况详见合同附件4。3.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3.3.5委托人对于监理人派驻到本工程的专业人员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监理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委托人所质疑的情形,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被委托人接受的,监理人应当在7日内撤换。(6)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4.5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新法律法规、新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应遵照执行。3.4.4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3.4.3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3.4.2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3.4.1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3.4履行职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3.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3.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10其他义务监理人应为其现场的全部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等。3.9安全防护监理人应自行投保现场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相关的保险。3.8保险
4.1.4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28天,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1.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
4.2.3因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按委托人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若因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工程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如下:(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4.2.2因监理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监理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如下:4.2.1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2.4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更换或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发出错误指令,导致工程受到损失等。(4)未能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导致工程实施进程发生重大延误或混乱;(3)未按正确数据进行判断而向施工单位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发出错误指令;(2)未按规范程序进行监理;(1)未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
4.3.2对因委托人原因给监理人造成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可在应付或将付给监理人的合同价款中一并支付。4.3.1对因监理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可直接从应付监理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4.3赔偿金的支付4.2.7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6监理人未按照第3.3.5项规定撤换相关人员,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2.5监理人未按照第3.3.4项规定撤换相关人员,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风险费用:5.1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费用5.合同价款的调整和支付4.4.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4.4.1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4除外责任
5.2.1出现超出第5.1款约定风险费用以外的情形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款。5.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中的风险费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a.合同期内市场人工等各种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变化,包括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工作时间的延长及节假日加班所涉及的费用。(2)合同价款中的风险费用包含以下内容:(1)合同期内市场人工等各种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变化,包括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施工工期延长、暂停施工、工作时间的延长及节假日加班所涉及的费用。
5.3.2支付时间和金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均以人民币支付。5.3.1支付货币5.3合同价款的支付5.2.3因工程规模、承包范围的变化引起监理工作量减少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调减合同价款。5.2.2承包范围以外的新增工作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调增合同价款。
6.不可抗力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8条约定办理。5.3.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3支付申请价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d)暴乱、骚乱或混乱、罢工或停工(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引起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c)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b)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疫情期的运输因素不属于不可抗力);(a)天灾包括地震、洪灾(台风、暴雨、雷暴、疫情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特指以下情况,其他所有情形都不属不可抗力事件:6.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6.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6.2不可抗力的通知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8条的约定处理。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经监理人书面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监理人可以解除合同;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7.1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7.合同解除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除应按第4.1条款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监理人支付已完工作的监理费用外,应当向监理人支付由于非监理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监理人增加的监理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5)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暂停监理工作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其他争议解决方式(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就争议请求广东能源集团基建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合同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8.1争议的解决方式8.争议解决
9.1外出考察费用9.其他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8.3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在调解、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委托人和监理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8.2友好协商解决
9.3.2监理人不得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应予以积极挽回,不能挽回的由其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3.1监理人及其雇员不得采用贿赂等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对监理人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9.3严禁贿赂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9.2奖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9.5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声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9.4保密9.3.4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9.3.3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监理人及监理人专业人员不得接受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任何报酬。
1.3.2.2委托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2.1适用于工程的特别的标准、规范包括:/。1.3.2标准及规范1.3法律、标准及规范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委托人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的优先顺序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2.3委托人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功能的特殊要求:/。委托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委托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身份证号:;姓名:;委托人代表: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提供房屋、设备的约定:提供办公室和桌椅。2.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电话:;联系职务:;
3.1监理工作内容3.监理人(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2:技术要求)委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2.8其他义务委托人应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2.6答复
3.3.4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下列情形的7日内撤换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3.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3.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3.2.1监理依据包括: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制度。3.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监理工作内容: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作外,监理人还应参与与施工图审查等,详见合同附件2:技术要求
(a)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重要临时设施和重要施工工序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和发包人审批)、施工质量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调试措施、启动试运措施,并跟踪监督其执行。监理人可以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权力。监理人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发包人明确的批准;承包人自觉接受监理和发包人的指示、监督、管理。监理人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该职责简述为:四控(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两管(合同、信息)、一协调(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监理人在本合同中可行使的任何权力将是也等同是发包人的权力。3.4.4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本项目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管理和施工监督工作。监理人的职责遵照中国的监理规范执行。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3.4履行职责(6)需要撤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投标文件人员资格要求的。
(g)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后作研究处理,并补发停工指令。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参加对异常、未遂或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下令暂停施工。(f)对材料质量、预制件或安装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下令暂停施工。(e)审查施工材料出厂证明书及包括工地配制的各类材料、试件的试验报告;检查并控制施工安装单位试验、检验设备。参与或检查施工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参与施工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查和试验等。(d)参加三级以上质量验收并签字确认,复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报告,并提出意见。(c)检查承包人及其分包人的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制、质量责任制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和充分有效。有权组织安全、质量、防汛、消防等一般性、阶段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或专项检查。(b)检查承包人及其分包人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程序、制度的建立、改进及其实施情况。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证书、许可证书和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m)审查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l)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审查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实施情况。(k)审查复核工程开工条件,并在单位开工报告上签署意见。(j)审查承包人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消防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施工安全和防火、健康与环境协调、劳动职业卫生,经发包人同意的监理工程师意见承包人必须执行。有权仲裁承包人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i)组织完成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字确认。(h)参加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s)协助发包人处理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与经济纠纷。(r)变更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后,由发包人批准后通知承包人执行。(q)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p)检查合同执行情况。(o)审核工程付款证书,向发包人提出工程付款建议。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人或分包人,有权建议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n)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承包人的周、月、季度、年统计报表。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工程中交后60天内,监理交工档案、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5份,1正4副),电子版3份。3.5提交报告(u)监理人应按国家标准和发包人档案管理的规定,对设计、施工、调试等参建单位整理和移交的竣工档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t)监理人应按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将监理形成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向建设单位移交。
3.7.4监理人应为其现场的全部监理人员、车辆及设备投保(包括社保、100万安全生产责任险)。3.7.3监理人应配备必要的车辆满足监理人施工现场的工作需要。3.7.2监理人对发包人组织的交工验收、专项(检查)验收、结算审查、竣工验收应无条件配合,并参加相关会议。3.7.1监理人应每季度对工程项目承包人的分包队伍进行分包检查,并形成分包检查结果资料。监理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7其他义务
监理人出现通用合同条款第4.2.2款约定的未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经委托人书面督促后仍不履行的,委托人有权扣除监理人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4.2.1监理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违约4.2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的确定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执行。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
4.2.4组织机构违约(2)工程实施过程中,委托人通过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飞检”,发现监理人履职存在问题、监理人员不作为的,监理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确定的金额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1)开工前,委托人核实主要监理人员、监理资源到位和拟用监理人员上岗培训情况。如果监理人员不及时到位,没有按要求对拟用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4.2.3管理违约监理人出现通用合同条款第4.2.3款约定的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由于监理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和修复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和支付,委托人有权清退监理人员,造成损失的赔偿金从监理费中扣除。4.2.2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约
(6)开工1个月内,监理人的车辆、检测设备到位率不足80%,责令整改后,到位率不足95%的,监理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5)监理人未能在开工前报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且应配备的监理人员未到现场的,每延误一天,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200元违约金;(4)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为满足现场实际工作需要,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拒不撤换或逾期未更换的,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且在5个工作日后开始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为满足现场实际工作需要,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拒不撤换或逾期未更换的,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且在5个工作日后开始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3)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需满足人员派遣计划并正常开展监理工作,如进行轮休假的,需报委托人批准,并做好工作的交接。如果未得到委托人批准、未进行工作交接,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200元/人·次违约金;(2)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短期(注:短期指不超过2天,含2天)离开项目现场,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委派项目总监代表代行职责。项目总监任命后原则上不能长时间(注:超过2天为长时间)离开项目现场,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需履行相关的请假审批手续及授权手续,并经招标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并同意。施工期,项目总监出勤率累计不得低于80%,休假期间须授权项目总监代表代行职责;项目总监与项目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离开现场;(1)监理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监理合同要求派遣人员组建监理部;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0元/人·次违约金;擅自更换其他不可替换人员,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人·次违约金;擅自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次违约金;通过发包人批准更换的,不解除监理违约责任,发包人保留对监理处罚的权利;
(1)监理有如下行为,造成的质量事故,监理承担事故责任或连带责任:4.2.6质量违约(3)未进行开工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而准许开工的,未按照要求审查承包人上报文件的,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2)当承包人未按计划要求达到投产条件的,经考核,监理人未尽到监督职责,监理方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1)当实际进度滞后发包人要求的关键里程碑计划15天的,经考核,监理未尽到监督职责,监理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如下一里程碑节点如约完成,将退还已扣违约金;4.2.5进度违约
以上情况,发包人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有权要求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1,000-10,000元/次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监理人应继续赔偿委托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⑤对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处理到位或跟踪处理的。④未按照规定要求的项目、频数进行抽检,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的;③对设计有重大失误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或提出设计变更的;②违反有关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的;对施工单位违规施工、违规操作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的;①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监理人违约或监理人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委托人视情节轻重对监理人进行如下处理:4.2.7安全违约(5)因监理人监督不到位,承包人未按图纸施工,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4)经考核,监理人不符合项月度辨识率未达到70%,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3)监理人应根据经委托人审批通过的旁站管理方案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清单实施旁站管理,对施工开展全过程跟班监督;凡发现应该旁站而没有旁站或者未做旁站记录,第一次被发现,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次违约金;第二次再被发现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相关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人次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监理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及应承担的合同义务。(2)由于监理不作为,发生质量事故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且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
⑥每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起,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万元违约金。⑤发生重大事故1起(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起,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200万元违约金;④每发生较大事故1起(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起,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万元违约金;③每发生一般事故A级1起(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1起,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万元违约金;②每发生一般事故B级1起(指造成3人以下中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①每发生一般事故C级1起(指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
5.1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费用5.合同价款的调整和支付4.3.2对因委托人原因给监理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支付的方式:双方协商确定。4.3.1对因监理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支付的方式:从监理人合同价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监理人支付。4.3赔偿金的支付(2)监理人在监理巡视、检查、旁站过程中,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可根据其严重程度,监理人应支付1,000元-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监理人应就此原因导致的委托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2合同价款的调整③在工程实施期间,可能由于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工程量变化,并不由此而调整监理费。②工作时间的延长、节假日加班所涉及的费用。①合同期内市场人工、材料等各种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变化,包括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费用: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风险费用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3)项执行。
5.3.1支付货币5.3合同价款的支付5.2.4工程进度、工期调整、工程暂缓等变化,其价款的确定方法:甲方可根据整个工程进度安排和工期要求,统筹、适时调整现场监理人员数量;若出现工程暂缓,甲方可下达监理人员调减或全部撤离通知,按照同类岗位人月综合单价执行,不足一个月时按同类岗位人月综合单价除以每月至少出勤天数乘以实际出勤天数。。5.2.3工程规模、承包范围的变化引起监理工作量减少,调减合同价款的方法: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减少各岗位人员的,按照同类岗位人月综合单价执行,不足一个月时按同类岗位人月综合单价除以每月至少出勤天数乘以实际出勤天数。5.2.2工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未超出合同工期3个月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超出合同工期3个月后,其价款的确定方法:按照同类岗位人月综合单价执行;不足一个月时按同类岗位监理人月综合单价除以每月至少出勤天数乘以实际出勤天数。5.2.1承包范围以外的新增工作内容,其价款的确定方法:如因委托人工作需要增加各岗位人员的,按照同类岗位中标单价执行。不足一个月时按同类岗位中标人月综合单价除以每月至少出勤天数乘以实际出勤天数。
(4)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委托人向监理人结付剩余监理费(无息),完成全部支付。(3)监理资料(含工程结算资料)全部移交委托人后办理监理合同结算,并支付至监理合同结算金额的97%;(2)监理人每季度最后月25日前向委托人申报进度款支付申请,同时委托人出具的进出场通知、考勤、打卡机原始记录等资料审核;(1)按季度支付,支付金额按“∑监理人人员出勤天数×综合人工单价×80%-违约扣款”支付上季度监理酬金;如监理人员每月出勤天数少于22天,支付金额按5.2条款进行调整,当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80%之后,甲方将暂停支付其中出勤天数指在现场天数,以现场打卡考勤为准;5.3.2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8.1争议的解决方式8.争议解决7.2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已完监理费的期限为45天内。(2)暂停监理工作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7.合同解除
外出考察费用的约定:监理单位自行组织,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9.1外出考察费用9.其他(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惠州仲裁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0.1.2.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施工阶段及安全管理风险度,按需配足资质、专业背景、管理经验符合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10.1.1.负责对所承担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履行监理职责。10.1监理职责补充规定(详见合同附件2:技术要求)10.补充条款奖励金额的约定:无。9.2奖励
10.1.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10.1.7.负责核实参加工程项目需进入现场的承包人所有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包括从业人员应无从事作业所涉及的工作禁忌症,现场施工人员的年龄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事高空作业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年龄不宜超过50周岁,女性不宜超过45周岁等方面进行审查。10.1.6.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未实施工程监理的项目,其职责由委托人履行。10.1.5.负责对承包人进场机具设备进行检查、验收。10.1.4.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进行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分析,编制项目安全旁站计划并实施。10.1.3负责编制安全监理计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措施等内容,并报委托人批准。
(4)对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程需要的其他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现场考评并形成记录。(3)对重大设计变更、工期调整等重要影响因素进行论证和评估。(2)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及脚手架等设施)。(1)对作业现场共同进行检查,对安全作业条件已经确认的,办理开工手续。10.1.10.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相关工作:10.1.9.负责对参加工程项目的所有承包人人员,在当地公安系统进行身份信息采集、比对,防止非法人员进入现场。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10.4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0.3监理人应按要求配备费用控制人员,切实发挥造价管理职责,除参与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批外,还需要参与基础工程设计及概算、详细工程设计审查、变更签证及其预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查等费用控制,若监理人在费用控制工作中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委托人有权核减相应监理费用。10.2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理管理要求内容行使监理职责,否则视为违约。10.1.11.监理人的其他工作见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广东能源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5)参加联合安全检查。
附件5:保密协议附件4:廉洁从业责任书附件3: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表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1:合同价款明细以下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合同价款明细附件8:履约保函附件7:《广东能源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附件6:HSSE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序号 | 专业人员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人·工月单价(万元) | 人工费总价(万元人民币)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人·工月 | |||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人·工月 | |||
3 | 监理工程师 | 人·工月 | |||
4 | 监理员 | 人·工月 | |||
5 | 合计 |
说明:本表可横向编制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表附件3:项目监理部人员一览表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附件2:技术要求
序 号 | 岗位名称 | 持证情况 | 人员 数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国家注 册执业 证书名 称及编 号 | 其他 证书 名称 及编 号 | 职称证 书名称 及编号 | 拟在 现场 时间(天) | 主 要 职 责 | 备 注 |
为了增强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廉洁协议书附件4:廉洁从业责任书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第一条买方、卖方双方的共同责任
(四)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买方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加卖方组织的各种会议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三)不向卖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卖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一)贯彻落实我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买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买方的责任:
(十)买方人员在采购、以及签订经济合同中发现卖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九)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八)不向卖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买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外购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七)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贵重物品、感谢费、好处费及工程回扣等非正当利益;(六)不要求、暗示及接受卖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在卖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卖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三)不准为买方、与买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贵重物品、感谢费、好处费及工程回扣等非正当利益;(一)不以任何理由为买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与买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卖方的责任:
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二)卖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向买方工作人员行贿、采取违法手段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限制准入;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卖方的上述责任外,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买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卖方应当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一)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六)发现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的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向买方单位举报。(五)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材料设备供应、供货价格、供货范围、物资验收、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甲方:乙方: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第六条其他(二)除非买卖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买方与卖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一)本廉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全称):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密协议附件5:保密协议日期:2022年月日日期:2022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1)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所专有的技术信息;明确标记有“保密”的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口头传达并在传达同时认定为属于保密,且在口头传达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标明“保密”并传送给监理人的信息应当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保密信息是指由委托人通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式或媒介向监理人提供的,在提供时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鉴于: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均有意就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探讨合作机会,在此期间委托人将向监理人披露其保密信息,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监理人已经或者将要知悉委托人的保密信息,为明确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保密义务,保护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监理人(全称):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与本协议所涉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制造、装配、设计或加工等有关的方法、经验、程序、步骤和配方;(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2)监理人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委托人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且就监理人所知监理人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或(1)监理人已经独立开发的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委托人的任何权利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监理人依照本协议条款从委托人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就本协议而言,委托人包括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公司、代理人、董事及雇员。(9)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8)组成数据;
在履行上述义务时,监理人均应采取不低于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用措施同样严格的措施,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的董事、雇员或代理人分别就本项目涉及的保密内容签订一份与本协议所列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2)本协议允许的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1)为促进项目发展,或1.监理人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4)监理人在未违反其对委托人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二条保密信息的使用(3)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监理人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第四条文件退还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监理人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或所有权。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4.本协议在终止后的20年内仍完全有效。期满后监理人如需对外披露保密信息,事先必须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3.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监理人披露保密信息,监理人应事先通知委托人,使委托人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2.除非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监理人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属无效。1.监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约束力。第六条其他约定监理人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赔偿委托人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第五条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同意终止项目合作,监理人应在双方同意终止后的30天内,向委托人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监理人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监理人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人:(盖章)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3.本协议有效期为。
附件6:HSSE管理规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监理人:(盖章)年月日
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加入广东省能源集团的参股企业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广东省能源集团管理单位”)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政策、方针,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广东能源集团附件7:《能源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Q/GEGG.2064-2019)
(二)指导、检查二级平台企业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实现“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指导二级平台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及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职责如下:第二章组织体系和权责划分第三条集团公司、各二级平台企业、工程建设单位(指负责建设工程管理的三级业务单位、项目筹建组、项目管理部等)、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具有直管工程建设项目的二级平台企业同时承担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未列入板块管理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同时承担二级平台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广东省能源集团管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管理。
(八)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七)协调、指导二级平台企业建设工程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参加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应急响应参加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六)监督、指导二级平台企业建设工程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二级平台企业上报集团公司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五)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环保、职业安全健康等设施“三同时”原则,督促二级平台企业开展“三同时”工作。(四)监督、检查二级平台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供应等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定要求。(三)指导、检查二级平台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二级平台企业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指导二级平台企业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四)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例行大检查,组织落实上级计划和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工程建设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制定本企业所属各建设工程的安全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各建设工程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二)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考核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本业务板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考核所属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第五条二级平台企业对本板块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及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本板块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集团公司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职责如下:(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依据权限组织、参与本板块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负责本板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并每月向集团公司上报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九)组织开展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建立本企业建设工程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建设单位请求协调的应急事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八)督促本板块各建设工程依法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对承包、分包商的管理。(七)督促本板块各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六)编制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工程建设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五)监督、检查本板块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法提取和支付情况。
(三)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二)按照二级平台企业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分解、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上级平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要求,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职责如下:(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十一)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
(九)建立建设工程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按规定完成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集团公司、二级平台企业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七)依据权限组织、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事件等的调查,并负责向二级平台企业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六)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五)组织编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监督、检查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情况,并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四)组织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月一次)。
(十五)主动接受上级机关、集团公司、二级平台企业的管理和监管,并及时组织落实相关的安全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十四)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在建设工程概算中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明确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十三)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十二)履行建设工程分包管理责任,并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十一)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将建设工程发包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十)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四)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提请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同意。(三)在设计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灾害风险时,应当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灾害防治方案建议。(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区域管线、设施及周边建构筑物安全。(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项目勘察设计业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如下:(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合同的要求。(二)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项目监理工作,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第八条监理单位职责如下:(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五)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
(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一)应具备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第九条施工单位职责如下:(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四)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八)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七)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六)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四)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应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十三)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十二)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十一)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施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调试单位在建设工程调试阶段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三)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方案应有安全措施,试生产运行规程经审批后实施,并形成记录。(二)调试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一)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项目调试工作。第十条调试单位职责如下:
(二)应当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一)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完成建设工程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审查,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将建设工程发包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主要包括: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完成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策划的编制。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第三章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与各参建单位签定的合同中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以及检查考核标准。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建设工程分包商施工安全资质条件,确保分包商资质符合相应工程的承包资质要求,杜绝违法分包与转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各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及相关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第二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监督各参建单位做好入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工作以及入场人员名册和安全培训、考试台账的建立工作。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安全的需要。工程开工前,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第二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完成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及执行计划的编制。第十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下设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工程建设单位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主体施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委会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召开会议,研究、统筹、协调、解决、部署建设工程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以安委会会议纪要或决议形式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安委会及下设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完成人员的调整。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的检验合格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严禁进场,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进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台账。第二十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对存在问题督促限期完成整改。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核查、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符合资质要求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台账。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管理规定报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施工组织方案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确保安全验算结果的正确性,并按程序完成审批后实施,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完成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隐患的整改与控制措施。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实施细则组织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或例行安全检查,并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跟踪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形成会议记录。第三十四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按制度规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形成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论证、审批情况及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资料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第三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和各主要参建单位应根据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备案建设工程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第四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精心安排好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第四十条二级平台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第三十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和二级平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组织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并按要求上报检查、整改情况。第三十八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编发检查评价报告与情况通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并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八条二级平台企业、工程建设单位须在每月的《工程月报》中,编写建设工程现场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统计填报事故情况。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的上报及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调试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调试现场管理,调试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要求。第四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设备运行、检修规程的编制与审批,确保基建与生产的无缝连接。第四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生产准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的投入情况,及时审核、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确保费用用于项目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等方面。
附件8:履约保函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第四章附则
本银行放弃贵方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利。本银行进一步同意贵方与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目下的内容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在上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有效。本银行作为该合同的担保人,代表乙方承担着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的责任。当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违约造成贵方经济损失,贵方以书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方出据证明或说明背景或理由。鉴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乙方”)和贵方于年月日(签约日期)签订了(合同项目名称),承担履行该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以及上述合同中要求乙方提交银行出据的下述金额的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此项保函。致: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履约保函
日期:年月日电话:邮政编码: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名称:(名称打印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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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日期: |
总要求 | 总要求 | 总要求 | 总要求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 1.1 投标人依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规划;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是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范围、风险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参加相关会议、人员、车辆、设备机具、投保以及理赔费用等。 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熟悉施工监理 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 2.4 投标人按照本章附件“监理部人员配置要求”的内容,并结合人员持证要求等进行综合报价,按照行业优秀惯例,提供合理的人工动迁计划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时间。 2.5 投标报价表中综合人工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等工作 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以及为开展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办公、住宿、差旅、 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等费用,并综合考虑赶工及加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将本工程中交证书颁发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涉及的工程交工结算、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审计、竣工验收等监理相关服务费用均计入综合人工单价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2.6 投标人应自备为满足施工监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并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讯及生活条件等,现场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中标人的中标综合人工单价为固定价,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定的风险范围及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8 除监理人员配置表中人员外,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配置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9 本报价表中的价格为含税价。 3.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 4.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4.1 最高投标限价制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范围; (2)工程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国家、广东省、相关行业、工程所在地市相关计价文件; (5)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投标报价风险及费用; (7)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5.其他 5.1 投标报价中须包含的其他费用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内容。 5.2投标报价时,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质要求不得降低,不得擅自增减报价项,单价不得为零。 5.3投标人按照以往行业优秀惯例,在报价文件中自主填写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常驻时间,并提供人员动迁计划表。 |
1.开标一览表 | 1.开标一览表 | 1.开标一览表 | 1.开标一览表 |
投标人名称: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投标总价(小写,含税) | ||
2 | 投标总价(大写,含税) | ||
3 | 增值税税率 | 0.06 | 0.06 |
投标日期: | |||
投标有效期: 120 天 | |||
投标人:(加盖公章) |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工程监理人员价格表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序号 | 专业人员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人·工月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人民币)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人·工月 | |||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人·工月 | |||
3 | 监理工程师 | 人·工月 | |||
4 | 监理员 | 人·工月 | |||
5 | 税金 | (1+2+3+4)*6% | (1+2+3+4)*6% | (1+2+3+4)*6% | |
6 | 含税合计 | 1+2+3+4+5 | 1+2+3+4+5 | 1+2+3+4+5 | |
备注:投标单位按照《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人力派遣计划表,并按照《人力派遣计划表》计算人工月。价格表中的人工月数量和《人力派遣计划表》要一致,数量不少于50人工月)。 | 备注:投标单位按照《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人力派遣计划表,并按照《人力派遣计划表》计算人工月。价格表中的人工月数量和《人力派遣计划表》要一致,数量不少于50人工月)。 | 备注:投标单位按照《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人力派遣计划表,并按照《人力派遣计划表》计算人工月。价格表中的人工月数量和《人力派遣计划表》要一致,数量不少于50人工月)。 | 备注:投标单位按照《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人力派遣计划表,并按照《人力派遣计划表》计算人工月。价格表中的人工月数量和《人力派遣计划表》要一致,数量不少于50人工月)。 | 备注:投标单位按照《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人力派遣计划表,并按照《人力派遣计划表》计算人工月。价格表中的人工月数量和《人力派遣计划表》要一致,数量不少于50人工月)。 | 备注:投标单位按照《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人力派遣计划表,并按照《人力派遣计划表》计算人工月。价格表中的人工月数量和《人力派遣计划表》要一致,数量不少于50人工月)。 |
投标日期: | |||||
投标有效期: 120 天 | |||||
投标人:(加盖公章) |
1.总则1目录2022年11月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施工监理招标技术规范书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
7.监理工作职责136.监理部设置要求95.监理服务期84.工作范围73.工作依据52.工程概况1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该工程的工程概况、工作依据、工作范围、监理服务周期、监理人员及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试运投产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总则10.其它269.监理工作标准258.项目工程管理15
工程名称工程概况本技术规范书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签订合同之后,发包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监理人应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发包人、监理人双方商定。如监理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发包人认为监理人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发包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监理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成果和优质服务。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是广东省重大能源项目和重点工程,是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主要气源支撑点之一,于2021年7月7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建成投产。概况工程建设规模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简称“线路工程”)
图2-2LNG用户站接入系统示意图具体线路路径为: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代码:2206-441323-04-01-657631)是惠州LNG接收站项目设备调试及生产用电保障工程,需确保于2023年10月全面建成投用以保障项目调试和生产用电。按照LNG接收站设计规范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16)要求,需配套建设两回110kV送电线路,双路电源供电,两回110kV送电线路应分别接取于电网不同变电站。一期总用电负荷约为15.5兆瓦,一、二期总负荷约为31兆瓦。本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发改委2021年公布的保障电力供应重点项目,由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巽寮管委会界内,途经巽寮、榄涌、鹧洞、油蔴园、碧甲等五个村域,分两条线路建设:线路一从LNG站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至平海电厂仙山变电站;线路二从LNG站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至凤池变电站。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一期建设规模400万吨/年,一期总投资约66亿元,远期规模为1000万吨/年。接收站项目一期建设3座20万立方米全容LNG储罐、工艺气化外输、BOG回收、LNG槽车装车等设施,1座最大可靠泊26.6万立方米LNG船的接卸码头、1座工作船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图2-1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效果图
至东澎至平山
185/9.6
稳山
吉隆
(2×40)(2×50)
00/7.5
铁涌240240/11240+300/19.1
塘头
。
(2×180)(2×50)
黄埠
(2×40)
埔仔
中科
(2×180)(3×63)
凤池
(2×40)
观音山风电场
(49.5)
(2×50)
平海港口
(2×50)
(2×40)
LNG用户站
(2×20)
仙山
LNG用户站接入系统示意图
(31.5)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政府和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线路途经平海镇的碧甲、油蔴园、鹧洞等三个村委和巽寮管委会的榄涌、巽寮等两个村委。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港区,距惠东县城55公里,距香港40海里,距惠州深水港5.6海里。图2-3110kV线路路径示意图2.新建至凤池变电站线路(图2-3洋红色虚线部分):从LNG接收站沿进站道路以电缆方式走线至电缆终端塔,由电缆转架空线,沿着500千伏平祯甲乙线#4-#16平行走线,经洪埔、新湖、碧甲村跨过210县道,钻越110千伏铁港、港巽线后,再次平行于500千伏平祯甲乙线#17-#31敷设至星河高尔夫项目地块南边界然后左拐,钻越110千伏铁巽甲乙线,平行于规划的110千伏凤池至铁涌、110千伏凤池至巽寮线路南侧走线至110千伏凤池站东北侧,然后转为电缆敷设方式进入110千伏凤池站。线路总长预估约20.5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约19.2公里,电缆线路长约1.35公里。1.新建至平海电厂仙山变电站线路:从LNG接收站沿取排水路径、平海电厂预留海水循环水管道路径、平海电厂排水明渠南侧进入平海电厂110千伏仙山站,总长度约1.2公里。
说明:5
本工程从LNC站新1国1106路1102山站L.SC站新1回1HT线路5
站具体规楼回下
1.从LNO站U路仙山站:新建1国电履通道数设1国电视
的1.1km.电境面推荐5m
1.从LNC站新建1园110线路风池站:沿新建单国电缆线路长约1.5k:新
贺空性路长约20.2km,线路合计长约21.74m,电视截面荐510mm,架空头面
4
从LNG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110kV凤池站,新建单回线路长约20.55km,其中电缆线路长约1.35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9.2km;1、从LNG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110kV仙山站,新建1回电缆通道敷设1回电缆线路长约1.2km;110kV仙山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发包人已先行委托中州建设有限公司开展的110kV仙山站新增惠州LNG接收站外电接入用GIS间隔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施工监理。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惠州LNG接收站项目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根据初步设计,项目新建线路杆塔总数63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29基,单回路直线塔33基。以上数据仅为最低要求参考。根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9480公顷,其中农用地0.9144公顷(耕地0.044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336公顷。其他和线路工程相关的全部必要工程。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建成并验收合格,同时由承包商协调供电部门按招标要求的时间内送电。新建T接线路及其过渡期间投运工作,相应新建T接线路的永久线路两端接入正常供电工作,T接线路的拆除及现场符合环保等要求的恢复工作,并包括及时完成该段描述的所有工作与供电部门相关接入性审查审批等。新建T接临时过渡线路为选项工程,只有当凤池变电站建设滞后或凤池线路建设受阻,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启动实施并取得惠州供电局对于T接过渡方案报告的批复后,方可正式实施。配套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本项目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发包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至少应包括:监理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和施工过程执行的标准规范,以招标日最新版规范为准。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5009.2-2013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会电监安全(07)38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中电联标准(2012)16号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9-2012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电质(1995)140号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2006)2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5394-2007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DL/T887-2004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工作范围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负责监管工程计划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对承包商活动进行全过程和全范围的监督、协调和控制,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监理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照职责分工对110kV线路工程EPC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实施110kV线路工程监督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监理人应对工作范围的所有监理工作完全负责,除非合同中有另行说明。监理人应实施虽在本工作范围和合同中未专门提及,但可从本工作范围和合同中合理推断出的所有为实施本工作和保证线路工程性能所要求的所有相关监理工作,并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监理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4.2.1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编制监理工作文件,如监理规划(大纲)、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等;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承包合同、政府部门以及发包人的要求开展本工程的全面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阶段,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HSE、质量、进度、投资、信息、资料、合同实施监督与管理。管理要求负责审查现场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变更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监管现场施工的环保、安全、质量和进度工作。
监理服务期4.2.6监理人通过现场记录表检查承包商的工作,并督促落实承包商的不符合项的整改闭合,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4.2.5监理人通过建立统一的进度计划协调管理体系,加强施工之间的衔接管理,提高工效,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协同,改善进度计划执行水平。4.2.4监理人通过划清管理责任界面,建立QHSE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提高现场QHSE管理透明度,同发包人、承包商建立互信,加强责任管理,保证质量安全。4.2.3监督和管理承包商工程文件和档案的编制与最终移交,整理监理工作文件和记录,确保承包商和监理的文件和档案符合发包人和政府部门的要求。4.2.2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施工过程监督和管理,进行必要的审查、巡检、旁站、见证、中间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等,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健康安全环保目标能够实现;
5.3.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线路工程关键节点计划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监理服务阶段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考虑到前期介入及施工可能受阻等因素,预计工期15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商务文件为准。监理服务时间
(6)凤池线路2023年10月15日前送电完成。(5)仙山线路2023年8月10日前送电完成;(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月之内现场开工;(3)6个月之内完成全部塔基征地(占地)青赔工作;(2)4个月之内完成50个塔基征地(占地)青赔工作;(1)1个月之内完成接收站到T接处J18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第三方评审,1.5个月之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第三方评审;
(4)监理人专业要求必须达到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变更和投资控制的需要;(3)监理现场监督管理人员要求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配备,要能够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及时调整专业人员的配置;(2)监理人进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施工期暂定为15个月;(1)所有法定节假日均须正常作业;5.3.2监理要求说明(7)如果凤池线路建设受阻影响建成投运,110kV凤池站至LNG用户站T接110kV铁港线临时过渡送电线路须在2023年10月15日前送电完成。
监理人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人应建立监理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管理责任,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管理制度。本工程监理制度应至少包含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进度等方面内容。各类管理制度不低于发包人关于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监理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7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提交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资格条件以及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并动员相关监理人员准备进场。发包人在惠州LNG接收站项目工地为监理人提供可容纳3-4人的办公环境,提供基本的水、电、网络配套及物业服务,监理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配备等。监理人应配备必要的车辆以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监理部设置要求监理部设置要求(5)若暂定施工期内不具备送电条件,则工期延长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不计入监理费用。
6.1.5.2监理部一般人员要求表6.1.5.1监理部关键人员要求表监理部人员要求见下表,监理部关键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其他专业监理人员自行考虑,人员要求设置见下表。监理部岗位设置应专业齐全,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资质要求,除另有约定外,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HSE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土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电气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组成。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电力工程专业) |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1 |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电力工程专业)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HSE监理工程师 | 2 |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电力工程专业)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需要2名HSE监理工程师,一名专职,另一名可由总监代表兼任。 |
2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2 |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 | 电气监理工程师 | 2 | 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通信)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电力工程专业)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4 | 造价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5 | HSE监理员 | 1 | 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的监理资格证书。 |
6 | 土建监理员 | 1 | 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的监理资格证书 |
7 | 电气监理员 | 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的监理资格证书。 | |
8 | 信息档案管理员 | 1 | 熟悉电力建设监理信息档案管理知识,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经监理公司内部培训合格。 |
监理人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且须经发包人批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HSE监理工程师、HSE监理员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监理部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必须提前告知发包人,且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原则上不得长期(3天以上)离开项目现场,确需离开项目现场的,需履行相关的请假审批手续及授权手续,并经发包人代表审批同意,并委派专人代行职责。监理部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岗,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当需要对以上人员进行调整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14日通知发包人;拟更换人员的资格、职称、业绩,必须经过发包人资格审查与批准,经发包人批准后履行交接手续(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人员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监理部人员要求为监理部必须配备专业数量的最低要求,在招标阶段,监理人应根据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经验充分考虑人员配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监理部人员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监理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增加监理人员,并且不应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的监理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包括发包人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核)时间不少于48小时,岗前培训应邀请发包人监督、检查。
(2)一次通过交工验收、政府/供电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1)确保项目达标投产;6.2.1总目标:项目整体目标监理人应对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考勤,在周报上反映出监理人员的出勤情况,并按月汇总的考勤表随月报一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根据人员派遣计划对监理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监理人员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按照实际现场工作时间支付进度款项。监理部人员年龄应在60岁以下,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不得使用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4)单位工程合格率100%;(3)混凝土浇筑合格品率100%;(2)桩基工程合格率100%;(1)一次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6.2.3质量目标:6.2.2安全目标: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零疫情。
监理人应设置专门的资料室,并有专人负责各类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部所需的质量检测器具、交通工具应配备充足齐全,同时要在事前作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在数量和质量都得到充分的准备。监理人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监理的试验、检测要求如下:项目监理机构的设施、设备、工器具配备(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5)质量隐患整改率100%;
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人员,应能够胜任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必须至少一人常驻项目现场,代表监理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短期(注:短期指不超过2天)离开项目现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总监与项目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离开现场。监理例会、安委会等重要会议及发包人认为必须由项目总监参加的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事件等,项目总监必须无条件按时组织召开或出席会议。监理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或其授权的项目监理机构章,并由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总监,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一般要求监理在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检测试验活动。
监理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监理人应将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危大工作,监理必须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行过程管理。监理人应对其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项目总监或监理人员进场。监理人在合同期内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业绩等资料。当需要对专业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时,监理人应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
监理的职责、授权范围和责任依据对承包商的要求,细化监理管理的职责,对监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工程管理要素和监理工作范围做出明确要求,明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此。监理工作职责监理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发布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各项相关管理要求。监理人和承包商常用表的格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对承包商提交的各类文件进行审查审批时,监理人员对文件的签署权限应符合其职责规定。
每一季度提交季度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每月至少1次提交工程进度分析评估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三者独立,不得合并。编制资料同步性的执行措施。监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完成《监理规划》等文件并提交发包人审批后执行。监理依据相关法律、适用的技术标准、监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及合同,在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内,代表发包人对承包商实施监督。监理的职责
签发通过机械完工、具备投产条件或交工验收等的证明文件;对承包商选择供货商的确认;增加发包人的费用;顺延工期;监理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为(包括未提出否定意见),不应免除或减轻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监理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涉及下列事项的,必须事先获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监理的授权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和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总监理工程师的权限总监理工程师对于监理超越权限范围实施的行为,发包人无义务对承包商承担责任。承包商与监理(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的,承包商与监理应当依法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监理的责任在进场后提交监理工作管理界面及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报发包人审批。
承包商对监理人员指示的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商。监理人员对承包商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发包人、监理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员的权限监理人员当发包人认为总监理工程师不称职或有重大工作失误,发包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监理人应立即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替换者的姓名、职务、权限等资料供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商应遵照执行。承包商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的正式指示。紧急情况下监理的指示监理人应按合同条款中有关监理职责、授权范围和责任的约定向承包商发出指示。监理的指示应盖有监理授权的现场监理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承包商收到监理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可能构成根据合同条款中有关变更与调整确认的变更或其他涉及合同价格、工期调整的,应当事先经过发包人书面批准。监理指示的效力监理的指示承包商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和撤销。
设计联络管理项目工程管理监理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并报发包人审核批复。对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要求承包商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应定期回访;缺陷责任期监理
物资供应管理(5)签发技术文件、施工规范要求和通知等。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代表联系、协调并制定解决方案,报请发包人决策处理。(4)协助发包人审核、协调设计单位答复承包商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3)审查和确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施工变更联络单等,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单位实施。(2)组织进行对详细设计图纸的检验和验收。(1)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主持和组织有关单位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形成最终的审查意见和交底记录。
监理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内容),结合本工程建设特点,对承包商提供的《项目工程执行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同时报送给发包人。工程进度管理(4)严格落实设备、材料和配件进场的验收制度,做好设备、材料和配件的验收工作,专人逐项检查设备、材料和配件的合格证及其质量保证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3)对电缆、杆塔等进场材料在使用前进行检验,使用中进行抽检。(2)组织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查验。(1)组织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用料计划,提出意见报告发包人。
工程质量管理监理应以周、月为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执行计划,对本周(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周(月)计划安排的工作进行梳理,切实发挥监理的监控职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问题的升级。在每周例会上通报周进度情况;在月度会上分析关键路径、控制性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纠偏措施;对可能导致工期目标不能实现的风险提出预警。每月对施工图设计、物资到场、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当进度偏差影响后续工作时,提前向承包商提出预警,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当出现进度偏差持续加大并影响下道工序时,向承包商进行通报,协调承包商提出纠偏措施,经监理部审查后,上报发包人审批。监理应组织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监理应要求承包商编制周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计划。为满足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监理还应要求承包商提交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等)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监理必须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审查承包商周、月、季的施工进度计划,核实各项资源计划,并审查上述计划的可行性,保证工期目标实现。
(2)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查2)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1)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监理项目部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监理大纲》,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监理规划》,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1)质量监理工作策划8.4.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总结评价阶段质量控制等四方面内容。
1)应发包人要求参加施工图审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监理工作应当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3)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特别是项目经理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审查以下内容:
3)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2)审核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重要作业、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特殊试验方案》,主要审核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3)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会议。在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项目部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审,并形成《施工图纸预审意见》。监理项目部负责编写《施工图纸会审纪要》。2)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审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附件,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发包人批准。(7)开工条件确认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基建工程质量控制点设置要求和工程实际,筛选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WHS质量控制点(并可根据现场需要适当增设),分专业编制完成WHS质量控制点设置表。(6)WHS质量控制点设置监理项目部组织审查《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试验/供货单位资质报审表》、《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验报审表》、《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人员资格报审表》。(5)其他施工准备审查
2)审查《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查对质量、造价和工期的影响是否在可控范围内。1)审查《设计变更联系单》,从技术、造价等方面进行判断是否需要变更;《设计变更联系单》经发包人审批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督促落实标准设计,履行施工图和工程变更管理职责,加强设计质量管理。(1)落实标准设计8.4.2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发包人批准《工程开工报审表》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应用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及时记录强制条文的执行情况,如实填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步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签填核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存在整改要求的,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报监理项目部复检,闭环。(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根据施工进展,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重点检查施工质量管理是否到位、施工作业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理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2)施工过程质量检查3)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审核已完成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提交发包人。
2)当发生质量事故/事件时,监理项目部应立即向发包人经理上报有关事故/事件情况,并协助发包人按相关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事故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事故调查,提出监理处理建议,并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1)当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时,监理项目部首先口头指令暂停施工,然后在报发包人同意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项目部停工整改并报送整改方案,整改完毕后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监理项目部及时报发包人同意后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经发包人批准复工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理项目部按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出属于质量缺陷的,应向责任单位发出《质量缺陷通知单》。责任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质量缺陷进行整改,并使用《质量缺陷整改回复》(包括佐证影像资料)报监理项目部复查。监理项目部对质量缺陷初验合格后,由设计/物资单位验收(必要时),并报建设单位(发包人)确认。(5)缺陷管理监理项目部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并完成各阶段(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所需监理资料。监理项目部应要求各施工项目部使用统一的验评表格。
4)参加工程项目系统调试、启动、试运行。3)依据相关标准参加启动验收及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和缺陷,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后复检;参加工程启动会议,提交汇报资料。2)监理初检合格后,由监理项目部提交《工程监理竣工初检报告》和施工项目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报发包人审批。1)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监理项目部在收到《工程启动/竣工验收报审表》后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于7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阶段初检工作,并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属于质量缺陷的,发出《质量缺陷通知单》,由施工项目部编制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完毕后使用《质量缺陷整改回复单》报监理项目部组织复查。(1)工程竣工验收程序8.4.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质量总结8.4.4总结评价阶段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局)检查、检验,督促处理存在的问题。(3)专项工程验收在监理初检的同时进行整体工程质量验收汇总工作,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工程质量验评记录汇总报审表》,并形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工程总体质量评估
(3)资料、档案移交3)参与修复和重建工程的质量验收。2)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修复,对无法修复部分进行重建。1)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记录、调查分析,并与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共同确定责任归属。(2)质量保修总结质量监理工作经验,对质量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并按要求完成《监理工作总结》质量控制部分的编写。
监理在计量、审核和审定合同外的工程量和相关清单、报表时,应邀请发包人代表共同参与。在施工期间,做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征地、安装及其它外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所有合同外工程变更必须先由监理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审核,报发包人审批。监理只对承包商上报的工程变更和工程结算中的工程量及资料完整性进行确认,无需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项目工程投资管理工程竣工后,监理项目部负责整理、移交监理档案资料,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编制完整、准确的竣工草图,对竣工图进行审核、签认。
监理人的监理人员应遵守发包人和承包商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配置合理的劳动防护装备,监督承包商的现场安全管理行为。项目工程HSE管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应由监理签字而未签字、应由监理审批而未审批的,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监理必须按合同规定在时效内对需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签字确认并严格把关,变更单没有附费用预算的不能直接进行审核。负责现场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与监督,对于承招标合同双方的违约行为应及时提请双方注意,其中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费用增加或其它不良影响的,监理有义务以发包人名义向承包商提出索赔。监理必须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应由发包人向承包商索赔而监理未及时提出导致索赔无效的,监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在监督、检测工作和费用控制工作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协调,当需增加费用时应报发包人进一步协调和裁决。
依据发包人与承包商签署的承包商合同及发包人项目管理制度,对承包商存在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并抄送发包人。审核、检查、监督承包商HSE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向承包商提出相应警示。监理应主持HSE专题会及HSE月会,反映施工现场HSE管理的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监督承包商做好事故、事件的统计工作,并将会议形成的纪要及相关文件及时提交给发包人。监理应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文件后15个现场工作日之内,向发包人提交HSE管理计划、实施细则和管理程序,并且应在实施中不断改进。本款所述的文件应在HSE管理规划的基础上细化完成。监理应保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经发包人批准后的HSE管理计划、实施细则和管理程序将作为HSE监理的依据。监理应编写HSE管理规划和管理程序,并提交发包人一份副本。依照国家及项目属地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项评价报告及批复实施HSE监理。监督承包商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专题及专家评审意见和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复要求。
承包商上报的信息、数据,包括日报、周报和月报,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均需先通过监理的审查后提交给发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提供模板,提交所管理工程的工程建设日报、周报,监理工作月报、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负责收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信息,包括施工进度、人员、进场施工机具、天气、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落实等,做好监理日志(日记);信息和档案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及驻地进行HSE联合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环境健康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识别,确定灾害频发地段等施工段的安全风险旁站点,建立旁站制度。
监理人在合同终止期满前将此类文件、报表、签认的凭证、监理日志、监理指令等资料汇总、整理、装订成册作为监理竣工资料,交付给发包人。工程所有图纸、规范、设计文件、报表和其他由监理人为提供监理服务而编制的文件资料均需在合同结束或中止时移交发包人。为确保文件编码规则的统一,监理应根据经发包人批准的文件编码规则对所有文件编码。监理部应设专人收集和管理监理资料以及承包商提交的资料档案,按发包人和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项目基建档案编制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提供给发包人共享,在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移交并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负责建立有效、及时的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编制周、月报;当施工现场突发质量安全及环境事件事故时,监理部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负责接受发包人指令,向承包商下达各种指令;在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可直接向工程承包商收集工程信息;
监理人应从进场开始直至结束每周/每月向发包人提交有关设备、材料监理工作的周报/月报。监理工作周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本周所开展的工作、投入的人力情况,以及下周拟开展的工作、投入的人力,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监理人应在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并应确保材料、设备在通过监理审查和验收的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因为监理的工作失职,致使已经进场或安装使用的设备、材料不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强制性检测,发包人保留追究监理相应责任的权利。监理人应负责承包商所有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以及进场后必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在验收中应仔细查验收到的货物是否与设计文件要求相一致,验货完成后须督促相关参建方提交验收报告。物资验收管理电子版要求: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供格式为可编辑(CAD、WORD、EXCEL)和不可编辑(不加密PDF)的光盘与U盘各3套;电子版文字报告要求能够用MicrosoftOffice2003打开、编辑,图纸要求可用AutoCAD2004版打开、编辑,并提供相应字库;可编辑电子版图片均采用JPEG格式;录像资料均采用MP4格式。当监理人所编制文件采用的语言不是中文时,应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文件。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除应符合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工程的实际,并应包括规定的健康、安全以及要求的其它工作的规划。监理应根据工作范围编制施工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是发包人关注的重点。工程施工管理主要有施工管理、施工开工许可与审核管理、施工过程的协调、监督和确认管理和施工不符合项管理等方面。工程施工管理切实落实材料报验过程,对现场抽样进行监督。监理人应负责对设备和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记录、出厂证书及相关文件按釆办文件的要求进行跟踪,并将受控的状态报告发包人。
审查承包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与投标文件、合同承诺的符合性;审核项目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件;审核特殊工种操作许可证,包括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焊工经过了技术考试,并取得的上岗资格证。承包商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监理部提交开工报告及相关文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仅项目开工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其余开工均由监理批准后实施,)开工条件审查:监理人如果认为有必要调整监理规划的相关内容,必须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说明调整范围和调整理由的报告。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不得改变监理规划的任何内容。监理人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在监理规划中提出关于发包人邀请政府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的建议,随同发包人与监督部门沟通,并根据监督部门的意见在监理规划中说明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的安排和要求。对于关键的或重要的监理活动或见证点,原则上监理要请发包人代表介入,监理应在监理规划中明确确定发包人介入点的原则。监理规划中要明确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按职责分解和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横向划分和按工作流程的纵向划分。
监理应针对本工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在相应工程开工以前至少提前15个现场工作日提交发包人审查和批准。监理负责审查工程开工,上报发包人审核,批复后监理向承包商下发开工令。监督承包商组织完成施工技术交底。组织审核承包商等服务商HSE管理体系、HSE保证体系;HSE程序文件,风(危)险识别、评估、削减和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记录等。进场人员经过了健康体检,并建立起了健康档案,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定点医疗协议的办理情况,现场就餐、饮水是否有可靠保障,炊管人员健康卫生检查办理情况。组织审核承包商等服务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商质量计划、手册、质量保证方案、细则文件。组织审查承包商等服务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商施工设备按进驻现场的数量达到投标承诺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备通过维修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开工所需材料进场并按要求进行检验等。
在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监理应每周与承包商召开一次工地例会(周例会),并通知发包人代表出席。周例会的议题和要求应符合发包人与承包商在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定期组织监理例会、月度会和专题会议。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技术文件、QHSE管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管理文件。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健康、安全、环保等内容。监理实施细则除应符合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监理规划中明确的确定发包人介入点原则和对政府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和验收做出的安排,明确发包人代表介入和政府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和验收的具体活动安排。
负责监督竣工数据采集和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对承包商竣工资料形成过程和整理结果进行检查。在本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应每月编制月报。月报统计数据截至日期: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报送发包人时间:每月26日17:00前。书面送达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并发往发包人指定传真机或电子邮箱。周报的内容应反映现场参建各方本周所完成的主要工作、下一周的工作安排、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对比、工程变更、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需要参建方解决、协调的事宜以及合同要求反映的其它情况,周报应釆用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周报统计周期为:上周六至本周五,报送发包人时间:每周五17:00前。书面送达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并发往发包人指定传真机或电子邮箱。在本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应编制施工监理周报、月报。如果参建方的代表提出且认为有必要,监理应组织针对专项问题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应邀请发包人代表出席。
监督承包商对投产前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遗留问题的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对工程验收时提出问题落实、整改;参加工程建设阶段检查和投产条件检查,并提交报告;监督承包商完成设备单体调试,并形成完整记录;负责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工程试运投产和工程验收管理
监理工作标准提交工程项目实施的评价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在工程质量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派出监理代表处理与承包合同有关的事宜,做好竣工后的善后工作。监理应督促、审查承包商按规定需报送发包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资料,并整理和准备自己需要报送资料,确保本工程顺利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如果竣工后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应按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现场如实展开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提交发包人。对于由于监理失职造成的质量问题,发包人保留扣除监理人履约保证金和提出索赔的权利。参加工程试运投产、工程预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
在投产条件检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检查验收时,提出的问题属于监理的责任,发包人将参照发包人颁发的工程管理体系文件对监理进行处罚;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通过例行检查(发包人组织的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发包人针对安全月、雨季施工等某方面检查)和“飞检”,发现监理履职存在问题、监理人员不作为的,发包人将参照发包人颁发的工程管理体系文件对监理进行处罚;开工前,发包人核实监理资源到位和拟用监理人员上岗培训情况。如果监理人员不及时到位,没有按要求对拟用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发包人责成监理人员到位及上岗培训,发包人将参照发包人颁发的工程管理体系文件对监理进行处罚;发包人通过对监理工作全面监督,刚性确认,严格考核,加强对监理的奖罚力度,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理的履约意识,加强项目监理的管控能力,促进工程目标的实现。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发包人管理措施及监理违约处罚监理服务质量衡量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应的标准规范,在工程建设各阶段按照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对承包商管理依据承包商合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发布的各类管理文件等。
工程结束后,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服务。监理人须严格遵守发包人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和损害发包人的利益及声誉;接受安全文明监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工作,完成本工程的监理任务,对工程质量把关。其它在合同履行管理过程中,对未按合同全面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本工程监理,发包人视情况采取项目通报、行政通报、列入黑名单、处罚、索赔、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发包人组织对监理及承包商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履约情况进行月度绩效考核。
本工程技术服务成果及其它履行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人工月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3 | 非全职。(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不超过三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1 | 7 | 全职。 |
3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 | 7 | 全职。需要两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一名专职,另一名由总监代表兼任。 |
4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2 | 6 | 非全职,根据工期需要进场。 |
5 | 电气监理工程师 | 2 | 3 | 非全职,根据工期需要进场。电气一次1人,电气二次(含通信)1人。 |
6 | 造价工程师 | 1 | 1 | 非全职,根据需要进场。 |
7 | 安全监理员 | 1 | 7 | 全职。 |
8 | 土建监理员 | 1 | 6 | 非全职,根据工期需要进场。 |
9 | 电气监理员 | 1 | 3 | 非全职,根据工期需要进场。 |
10 | 档案管理员 | 1 | 7 | 全职。 |
11 | 合计 | 1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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