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前锋区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局拟对广兴镇全域11个村(社区)、代市镇帽合村开展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采用公开竞选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前锋区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4.资金总额(最高限价):17.7万元(大写:壹拾柒万柒仟圆整)。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1个农村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业绩;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次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三、采购服务价格、技术要求及工作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2024年9月26日17点59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14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同步领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姚雯耀,联系电话:18381138135。
五、响应文件递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按公告第三条具备条件准备)
2.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报价单(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要求相应资料(根据采购文件自行制定,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若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14楼会议室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六、成交原则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中,以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作为中选人,若最低报价出现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第二次报价依然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确认中选人。若遇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采购单位可以顺延下一名候选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本次采购如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采购活动仍然有效。
七、结果公示
本项目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