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经开区项目混凝土砌块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混凝土砌块询价采购文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拟组织施工所需混凝砌块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我国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库尔勒市境内,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新材料产业园东环路与希姆莱思路交界处,新建设1条100t/d和1条150t/d显示基材生产线。
工程范围:一期建设联合车间、配料车间、原料库、动力站、循环水系统(含消防水)、氮氧站、制氢站、化学品库、废品库、碎玻璃库、鼓泡控制室、脱硫脱硝用房、深加工车间(一期)、办公楼、宿舍楼、门卫1(兼地泵房)、门卫2、烟囱、水塔、LNG站等建筑物,建筑面积41981.87㎡。
二、采购人信息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满小铨 电话号码:15066329205
邮 箱:123067497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库尉北路11-4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XJJ109-2019《自保温砌块应用技术标准》
验收要求: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约定是点数理计。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新材料产业园东环路与希姆莱思路交界处
交货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响应询价报价单付款方式)。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
3)结算周期:每月11日至下月10日。
七、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或是银行承兑等方式。
2)货款结算及付款:甲方按需求,分批次给乙方下订货单,每月10日乙方凭现场签认的收料单与项目部对账,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到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和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70%,6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的30%,每月依次支付。若货款预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货款采用“一票制”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使用完毕后该产品乙方回收,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5日12时前将报价单上传至铁建云采询价采购业务单内。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的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4年05月02日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拟组织施工所需混凝砌块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我国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库尔勒市境内,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新材料产业园东环路与希姆莱思路交界处,新建设1条100t/d和1条150t/d显示基材生产线。
工程范围:一期建设联合车间、配料车间、原料库、动力站、循环水系统(含消防水)、氮氧站、制氢站、化学品库、废品库、碎玻璃库、鼓泡控制室、脱硫脱硝用房、深加工车间(一期)、办公楼、宿舍楼、门卫1(兼地泵房)、门卫2、烟囱、水塔、LNG站等建筑物,建筑面积41981.87㎡。
二、采购人信息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满小铨 电话号码:15066329205
邮 箱:123067497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库尉北路11-4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加砌块 | 立方米 | 1800 | ||
2 | 自保温加砌块 | 立方米 | 300 |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XJJ109-2019《自保温砌块应用技术标准》
验收要求: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约定是点数理计。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新材料产业园东环路与希姆莱思路交界处
交货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响应询价报价单付款方式)。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
3)结算周期:每月11日至下月10日。
七、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或是银行承兑等方式。
2)货款结算及付款:甲方按需求,分批次给乙方下订货单,每月10日乙方凭现场签认的收料单与项目部对账,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到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和发票后4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70%,6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的30%,每月依次支付。若货款预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货款采用“一票制”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使用完毕后该产品乙方回收,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5日12时前将报价单上传至铁建云采询价采购业务单内。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的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高端显示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4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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