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26491
二、项目名称: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为企服务配套工程-信息化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承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西侧林苑小区12幢5号、6号、7号、8号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1937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放装AP 品牌:博达 规格型号:WAP2100-T630B 数量:66台 单价:96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忠峰、徐其刚、戴子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标准的59.92%收取。
2.金额:249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陈先生18605633448、胡工187888036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电话:0563-2269238)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
联系方式:18605633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18792228668、1878880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钱工、胡工
电话:18605633448、18792228668、187888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