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顶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查经理18679268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紫阳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庐发改审批字〔2023〕272号、庐发改审批字〔2023〕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庐山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庐山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形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广场
2.2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城市书屋、朱熹文化及紫阳文化展示馆、3A厕所2个、医疗教援室等),项目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新建覆土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室内使用面积约2639平方米,室内精装修(标准约3500-5000元/平方米),广场与绿化面积约2.6万平方米,生态停车位约30个,停车场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观景台约360米。保留建筑2栋。另外湖堤步道约425米,一套标识标牌改造,公共艺术雕型2-3组,一套智慧旅游系统,一套生态垃圾桶约30个,一套灯光照明系统(建筑和景观照明)。一套智慧化安防网络系统。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基础与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信息化、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标志标牌、停车场等所有施工图设计(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及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和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2.4.2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图纸范围内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
2.4.3施工工作内容:紫阳广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上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它项目,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 2023年11月开工,2024年01月竣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贷款资金。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8.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3.2.6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后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7外省进赣企业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①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且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均应进行登记;
②外省进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总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专职安全员)均应进行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2.8投标人(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列入期限内)或被九江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包含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惩戒期限内)。
3.2.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被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2.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被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其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2.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3.2.13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9时30分,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投标无效。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庐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山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旅游集散中心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77702217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顶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西湖小区10栋304号
联系人:查经理
电 话:18679268009
招标监管机构:庐山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2-266654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