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4月清远联通5G数字化创新体验中心项目配套(引电)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4月清远联通5G数字化创新体验中心项目配套(引电)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S40012305000164 | 发布时间:2023-05-16 08:45:52 |
2023年4月清远联通5G数字化创新体验中心项目配套(引电)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对2023年4月清远联通5G数字化创新体验中心项目配套(引电)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X40012304000286)”采用单一来源谈判进行采购,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3年5月15日进行了单一来源谈判,现就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1、谈判项目名称:2023年4月清远联通5G数字化创新体验中心项目配套(引电)建设项目
2、需求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4月27日
3、中选候选人:广东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
5、公示期限: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5月18日。
如对公示事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署名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异议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清远联通财务部电子邮箱:weiminxu@chinaunicom.cn
2、异议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清远联通纪检监督邮箱:gd-guangdsltjw@chinaunicom.cn(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日期:2023年05月15日
发布单位 :清远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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