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8.0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xdez-cs027-g2
预算金额336.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8908680136
中标公司湖北吉佳福建设有限公司298.03万元
中标联系人阮士涛
公告正文
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XDEZ-CS027-G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葛财采计备【2022】000083号
三、项目名称
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吉佳福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鄂州市寿昌大道与文苑路交汇处宏洋凤凰城3号楼1单元3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8.039108(万元)
工程类 |
名称: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 施工范围:对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湖滨大道、聚贤路、人民东路、人民西路、润阳路、新华大道共7条市政道路管网淤泥清理、外运处置及维护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阮士涛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5177464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仲武,周学军,童彤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02
2、评审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2.3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葛店开发区广场西路一号
联系方式:027-5303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联系方式:1890868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8908680136
相关下载- 磋商文件(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pdf磋商文件(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8/notice_98ae53fd0798449c993d9d0f20603e49.html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HXDEZ-CS027-G
项目名称: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设施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日期:2022年7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磋商内容及程序
一、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会议程序
三、磋商会议内容
第五章评定原则及评审方法
第六章合同书(参考)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响应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廉政保证书
六、工程量清单格式
七、施工方案
八、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十、响应供应商情况表
十一、其他资料
第一章竞争性蹉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州市鄂
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XDEZ-CS027-G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葛财采计备【2022】000083号
3、项目名称: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6.881931(万元)
6、最高限价:305.995037(万元)
7、采购需求:对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湖滨大道、聚贤路、人民东路、人民
西路、润阳路、新华大道共7条市政道路管网淤泥清理、外运处置及维护(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竞标。(依据“财
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依据“财库〔2017〕
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或委托代理人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报名表,见附件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加盖鲜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
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葛店开发区广场西路一号
联系方式:027-5303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联系方式:1890868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8908680136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工程名称: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 |
2 | 建设地点:葛店开发区 |
3 | 合格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 工期:60日历天; |
5 | 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6 | 质量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
7 | 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336.881931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5.99503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
8 |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 |
9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0 |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
11 | 结算及工程款支付: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即承包人以投标时所报固定综合单价为依据,根据审计部门的审定工程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时,信息价按承包人投标时所执行的信息价为准,单价不予调整。2、付款方式:每月按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方初步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完成后,发包方付至审定金额的98.5%。余款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 |
12 |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
13 |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
14 | 投标疑问送达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5日内答疑方式:书面答疑 |
15 | 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要求以U盘为主,且必须为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3、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应该一致,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
16 | 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评审专家均从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7 | 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
18 | 磋商时间:2022年8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与汇贤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
19 | 磋商顺序:由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逆序依次进行磋商。 |
20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21 | 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得中小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
22 | 履约保证金:□有/√无履约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23 | 成交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
开户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鄂州虹桥支行/102531000154银行账号:1811021709200064506(备注:WHXDEZ-CS027-G成交服务费) | |
24 | 无效标及废标:1、响应文件或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1.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磋商会议的;1.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响应文件或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2.1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装订、标记的;2.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如有);2.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8对招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和工期等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2.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未按照规定计取的;2.1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未在响应一览表中单独列项的;2.11人工费的计取低于定额规定的标准或未单独列项的;2.1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未按规定的费(税)率标准计取不可竞争费用和税金的;2.13磋商报价中,供应商擅自改变、拆分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的;2.1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2.15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已经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2.16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1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1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5 | 质疑及提交: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设施管理中心(采购人)或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磋商须知
一、概况
1、采购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设施管理中心;
2、采购内容: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投标费用:各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编制、递交等可
能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的条件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在磋商之前,采购人根据需要可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主要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总部 | 总部 | 项目主管 | |||||
总部 | 总部 | 技术负责人 | |||||
现场 | 现场 | 项目经理 | |||||
现场 | 现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现场 | 现场 | 施工员(测量员) | |||||
现场 | 现场 | 质量员 | |||||
现场 | 现场 | 安全员 | |||||
现场 | 现场 | 标准员 | |||||
现场 | 现场 | 材料员 | |||||
现场 | 现场 | 机械员 | |||||
现场 | 现场 | 劳务员 | |||||
现场 | 现场 | 资料员 | |||||
现场 | 现场 | . |
注:附表后须附有关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劳动合同及企业
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注:本表附后: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
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其它有关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从事专业年限 | 专业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结构形式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注:附表后须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奖惩情况。
十、响应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 ||||
批准登记机关 | 批准登记机关 | 组织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期限 | ||||
资质类型 |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
地址 | 地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 | 开户行号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
邮箱 | 邮箱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一、其他资料
1、磋商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
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3、磋商文件评分细则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4、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供应商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监狱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
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项目(
内容 | 磋商报价(元) | 磋商报价(元) | 磋商报价(元) | 磋商报价(元) |
第二次报价 | 第二次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 | 第二次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 | 第二次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 | 第二次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级别 | ||
工期 |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
注:供应商可准备多份二次报价方案,以便根据磋商程序进行合理的报价,二次报价均
需要提供相应的清单明细报价,评审时以最终报价为准。
供应商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编制人员(签字并盖章):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
区公共设施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游及维护项目(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葛店开发区市政管网清游及维护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吉佳福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_4191.060416_万元,资产总额为_1766.26_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设有
建
福
企业名称(盖章):湖北吉佳福建设
丽
北
日期:2022年8月1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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