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 LGH2020104 |
商品品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招标公告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委托,对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0-2023年档案寄存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GH20201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招标人档案库房饱和,拟将部分档案外包寄存。三年平均寄存量不低于26,250盒(3,750箱,1箱=7盒,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由专业外包服务商对寄存纸质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寄存期限三年。 投标人选取数量:1家。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预算金额:46万元。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1)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诉讼、仲裁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00、13:00--16:00),投标人可到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331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付邮费50元。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 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国家开发银行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开标之前三个工作日 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返还只针对投标人名称和账户的电汇,于开标之前三个工作日汇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 六、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联系电话:024-22959955-8505 采购代理单位: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3303室 项目联系人:赵旭 (标书款、保证金)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账号:710 101 548 000 034 06 (代理费)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电话:024-22791811 传真:024-22791922 电子信箱:zx@lnghzb.cn 邮编:110003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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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价格 | 无 元 |
开标时间 | 2020-11-13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所属行业: |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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