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防滑碎石竞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lq1gs-wwzyx-wz-006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防滑碎石竞价采购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2023-LQ1GS-WWZYX-WZ-006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招采类型: 货物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4-10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4-13 09:00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防滑碎石竞价采购公告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防滑碎石竞价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防滑碎石竞价采购 。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防滑碎石玄武岩 。
标包
规格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总限价(含税元)
备注
第一标包
碎石 玄武岩 3-5

35453
292.55
10371775.15
16179770.3
价格含材料费、运输费、13%增值税
碎石 玄武岩 5-10

19853
292.55
5807995.15

2.2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实际要求工期供货。 
2.3 交货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范岗镇山西路桥无岳高速路面四标。
2.4 质量要求:所供碎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堆积密度
项目部成本合同部门、材料管理部门、试验检测部门在料源地和料场按照《普通混凝土用碎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对混凝土用碎石堆积密度进行试验确定。碎石玄武岩3-5堆积密度标准值为1.54t/m³,碎石玄武岩5-10堆积密度标准值为1.53t/m³,允许偏差上限为标准值+0.02 t/m³;
2.要求进场材料堆积密度不得超出“堆积密度标准值”允许偏差上限,在基本标准密度允许偏差上限范围以内的,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收料结算程序。
3.超出基本标准密度允许偏差上限的,当天所有进场材料均按照堆积密度标准值进行结算,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进行结算:结算数量=过磅数量/实测堆积密度*堆积密度标准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 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有关无为至岳西段高速公路项目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1.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0年3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 年4月10日9时至2023 年4月13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竞价资格。
注: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初始推荐单位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 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有关无为至岳西段高速公路项目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
(6)一般纳税人证明;
(7)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根据各标包数量推荐对应数量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靠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该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  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甲方视业主拨款情况按比例向乙方付款  。
6.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2万元。
竞价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可由投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备注:无岳高速路面四标防滑碎石投标保证金,未备注且无法核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信息的,将按照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东郊支行 
帐    号:12751101040007475 
联 系 人:李先生  
财务电话:18835196176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且债权金额大于等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将《债权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附于报名资料中作为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
3、采用银行保函时,可由投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 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报名资料中,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并将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其证明材料,递交至招标人办公室。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银行保函 ,债权;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其他要求:采用现金形式(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递交保证金的,应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4、债权担保的方式
(1)供应商为集团及所属单位债权人的,可以其债权 (不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金和有争议或在诉讼中的债权) 抵顶等额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抵顶履约保证金的债权小于保证金金额的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补足差额。
(2)债权作为保证金时,供应商应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格式见采购需求附件1、附件4)交予招标人,招标人报集团财务核算部和资金证券管理部核实无误后方可作为保证金,同时财务核算部冻结等额债权,在保证有效期间不得支付。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享有对其债权等同于保证金的处理权利。 
5、 银行保函方式
(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可由投标人的 任一开户银行出具,但需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 可提供保函验真的可不提供)、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
(2)银行保函应当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附件示范 文本作为参考),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  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 律文书的均为附加支付条件)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 提供无效投标保函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无效履约保函的, 招标人不得签订合同;提供无效预付款保函的,不得支付 预付款,且应与投标人签署支付条件为货到付款的补充合同。
6、银行保函、债权担保未能覆盖合同约定的担保期或约定的担保期即将到期但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招标人应通知并督促供应商在银行保函、债权担保到期日前至少十四日办理完成担保的延期,并将延期的保函或担保递交至集团公司资金证券管理部。
7.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3年4月14日8时00分。
7.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日17时00分。
7.3报价方式:含税价     
7.4 起始价: 见采购范围及要求 。
7.5 报价梯度: 0.1元/吨 。(供应商报价的最小降幅)
7.6 报价有效期: 规定时间内 。
7.7 其他规则: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 。
8. 项目公告和公示
8.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8.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8.3 成交公示的期限: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9. 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10. 联系方式
釆 购 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路面四标项目部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范岗镇山西路桥无岳高速路面四标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女生
 
电    话:13834581597
 
 
 

        
 2023 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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