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电缆采购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郑国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名威0516-836650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丰县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电缆采购

发布时间:2023-03-17 12: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丰县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新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丰县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电缆采购已被丰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行审许可变更【2021】6号/丰行审许可[2020]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 高低压电缆采购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协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徐州市丰县

3.2 合同估算价:约 1500万元

3.3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 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 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4 要求工期:  3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 3 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 人指定地点。

3.5 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优质产品)标准,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要求,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3.6 质保期要求: 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 目的能力;

5.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 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 加本项目的投标);

5.4 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5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设计 服务的;

5.6.3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股、参股的;

5.6.4 招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暂停期内;

5.6.7 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5.6.8 人自 2020 年 02 月 01 (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 执行人联合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8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 三方   ”  ]    u\\ds://www.xuzuouDJ?pi\.6ov.D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    须在  ( 系 统  (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备案) 备案公示; 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1244  0516-

83755971)

5.9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 年 03 17日至 2023 年 03 月 30 

6.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3年 03 月30 09 时 30 分 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 在投标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年 0324   17:00 时 招标人提出。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30 09 时 30 分

7.资格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 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 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 客服电话, 电话为: 4009980000。

12.招标人:丰县新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郑国    电话: 15950672408

13.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协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与二环北路交会处东北隅金都华府商办楼1-607

系人: 魏名威   电话:0516-83665018

 

 

 

江苏协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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