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中国重汽配件及售后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7/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辉1800443729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徐宇慧0431-81030777
公告正文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中国重汽配件及售后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的公示

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现拟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中国重汽配件及售后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服务内容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内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服务的内容及要求(由采购单位负责编制)

1.服务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所有中国重汽车辆的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地点应在长春市城区范围内;

(3)投标人应具备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唯一供应商及采购人

拟邀请唯一供应商名称:长春富新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滨大街600号

供应商联系人:徐宇慧

供应商电话:0431-81030777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马辉

采购人联系电话:18004437290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18日9:00至2017年1月24日15:30。

三、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并随附能够证明附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能提供拟采购服务的详细资料。

四、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证明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五、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报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4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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