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运输公司天津分公司北京金隅成品油运输服务项目GYC-2024-042-FW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运输公司天津分公司 北京金隅成品油运输服务项目GYC-2024-042-FW
项目概况: 详见附件文件"
项目单位: 天津分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谈判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响应。 3. 资质要求: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运输经营许可证,安全标准化达标二类及以上资质。 4.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最近的36个月) 成品油公路运输业绩,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定。 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出具上一年度(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上一年度( 2022 年 12 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6. 车辆及驾押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履行本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自有运输车辆(18吨位及以上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得少于 5 台。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商业保险证明、车辆登记证明以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2)驾驶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员。分别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 7. 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2)响应人近三年(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最近的36个月)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者相关证明。 (3)截至开标日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石油招标响应网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8. 其他要求: (1)响应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响应人应承诺成交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2)响应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 (3)响应人须提供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证或市场准入审批表。
采购文件的获取: 2.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报名提供的邮箱号发送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供应处;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供应处;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号:102881001030;银行账号:3002019209200010066;备注请注明:项目全称及编号。报名时请将付款凭证及其他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注:付款凭证单独扫描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一个PDF发送)
项目单位联系人: 刘恋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3121182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孙海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9988679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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