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gjdqh-sbbjd2-gkxj-003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ZJYGJDQH-SBBJD2-GKXJ-003第一章招标公告
 
哈密山北包机电工程项目 车型识别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密山北包机电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山北包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山北包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车型识别设备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575 老爷庙口岸-巴里坤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境内,是规划中的S15 省道的一部分,是支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举措。拟建项目作为“6678” 骨架路网中老爷庙(口岸)—哈密—若羌公路的一段,是自治区公路网中最东端的一纵,该纵线翻越东天山,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该项目对外连接AH4 国际通道,具有一定的国际意义。本标段起于S236 老路K70+000 处,止于巴里坤县城。经过三塘湖,大河镇,巴里坤湿地,全长 93.796km。
项目地址:哈密山北包机电工程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2.2招标内容:  详见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近3年内(2020年至2023年)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有不良经营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投标;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投标人必须满足厂验要求(厂验要求为质量保证能力,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供应运输售后、生产工艺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内容相符)业主组织相关人员厂验,如达不到标准,招标人不予中标人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
3.9 其他要求:
投标时,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清单中设备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按技术规格书要求相应,若投标人的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则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合作意向文件,专项授权书或合作意向文件内容应载明投标事项,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若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 16 时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 23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12 时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山北包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邮       编: 839200                                                
联  系 人:  张艾博                                                         
电       话: 15040081112                                             
传       真:               /                                     
电子邮件: 784834602@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 11210801040000603                                         
 
 
 2023 年 9 月 18 日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将物资全部完好地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包括出厂价和综合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 
综合费用: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试验费(含外检试验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搬运费、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到现场调试费、培训费、增值税税金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不因实际供应品牌发生变化而调整综合费用,否则将按违约处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
投标单价=出厂单价+综合费用;
投标报价=投标单价*招标数量
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或金额,税率为13%,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数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在招投标期间,投标单价为固定价格,不作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单价即为结算单价,不予调价。投标人应予以理解。
2.投标人中标其投标单价计算方式将不作任何调整。
3.投标人每规格物资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报价单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4.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单价=M(含税单价)=A(出厂单价)+B(综合费用),M(含税单价)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做调整,不予调价。于发生实际供货及安装后,根据乙方相关结算手续和发票办理结算,每批次结算金额为每批次送货金额。投标人中标后作为合同乙方应予以完全配合,具体事项在合同文件中约定。
满足以下支付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按比例支付物资款项;乙方未满足以下任何一种付款条件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不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双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已经向甲方开具足额合规的13%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已被甲方认证合格。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相关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
(3)到场材料经过验收并且合格。
(4)甲方已经收到工程发包人支付的足额工程款或进度款。双方同意:若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满足约定进度付款比例,则甲方按本条第五条约定付款。若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不满足约定进度付款比例或结算支付逾期,则甲方参照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
(5)支付方式:乙方每次发货数量以每次甲方订货数量为准。到货后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发票后,次月办理当期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的甲方进行支付,支付至每期结算款的 70 %,安装调试合格后付至全部到场材料结算总价的 97 %,暂留 3 %质量保证金。待双方在缺陷责任期届满(项目交工验收后 24 个月)后 1 个月内办理质保终结手续, 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缺陷责任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且待甲方已经收到工程发包人支付的足额质保金),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金额,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将不足金额补齐。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本合同预计机电物资设备使用量暂定为合同后附清单量,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甲方按批次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账号转账支付。双方未办理结算或未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的,甲方不支付任何价款。
甲方有权选择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或金融产品票据方式支付(包含各类银行产品,如供应链ABS,E信通,支付期限最低为 3 个月,支付比例 100 %),若甲方选择票据方式支付,则到账期限以甲方选择为准,承兑过程中对银行等第三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未办理结算或未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的,甲方不支付任何价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生材料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达现场对材料进行免费更换。若乙方拖延,甲方可寻找第三方替代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甲方只对乙方公司或者乙方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与支付,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代表乙方办理结算与支付事宜。
 
 
 
 
 
二 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资设备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住所地: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住所地:
因甲方承建  项目的需要,选定乙方作为[物资设备名称]供应商。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据实填写即可)
第一条 供货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总价(元)
税额(元)
合计金额(元)
备 注
1
 

 
 
 
 
  
 
 
13%增值税普通发票
2
 

 
 
 
 
 
  
 
3
 

 
 
 
 
  
 
  
总计
  
 
 
总计金额(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说明:
1.含税总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元(税率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
2.含税到站单价:为乙方垫付资金情况下,甲方物资采购单价。

第二条 供货时间
1、预定供货期间为      年    月 1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提前15天书面或信息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口头、发函、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等形式,下同)为准,乙方须在7天内按照通知要求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甲方有权视工程进度进展及现场情况调整供货周期。甲方的调整决定通知乙方时即生效。
3、乙方的联系方式(电话、QQ、邮箱、微信等):
联系人:  ;
电  话: ;
QQ: ;
邮  箱: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高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2、材料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应同时提交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
3、甲方按法定检验频率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抽样送至有法定资质的试验室检测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作外委检测,检测及样品费用由 乙方承担。任何一方如对材料质量有异议的,应进行复检,复检由监理工程师、甲方联合取样后,送监理工程师、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如果检验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相关损失。
4、乙方对供应产品质量负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或标准时,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5、若安装前和使用期间出现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对材料进行免费更换,如乙方拒绝承担或超过72小时未解决质量问题,甲方可以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上述损失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且乙方应当在扣除后五日内向甲方补齐质量保证金。
6、乙方必须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按照甲方需要,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培训与指导,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第四条 货物数量与单价
1、供货数量:第一条供货清单中所列供货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计划生产,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数量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进行总量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数量变更通知发出前,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处的货物,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与支付价款。
2、结算单价:指物资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单价,即全部价款。结算单价=含税到站单价=出厂单价+综合费用,综合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试验费(其中包含每批次到场货物的外检试验费)、运输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卸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调试费、安装(指导)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含增值税)。含税到站单价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做调整,不予调价。
3、乙方是物资各种税费的纳税人,甲方不承担货物含税结算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果因该问题发生争议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4、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第五条 货物运输与验收
1、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货物完好的运输并卸落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运输方式: 陆运 。
3、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接货人   ,联系电话:   。
4、验收
(1)到货后甲方根据实际到场数量验收,到货数量不得超过发货通知数量,超出部分甲方不予结算,若无发货清单,甲方有权不接受货物。如到货数量与发货清单数量不符,甲方将实际收货数量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数量。设备材料到场之后甲方有权对设备的外观完好、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不满足施工需要,或因包装不当、货物破损、缺件等,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修正或替换,直到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所有因上述原因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现场验收不等于乙方货物质量合格,最终以甲方质检结果为准。如因运输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乙方负责全权处理。在本项目货物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立刻开始进行调试。货物质量应按国家和部(专业)颁发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工作。考虑到设备品种多,性能测试项目多,设备初验不对设备质量是否合格下最后结论,设备交货时初验,终验放在设备安装调试,此过程要求乙方人员参与,乙方必须负责修正直至合格为止,由上述原因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备交货时乙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装箱清单、报关单、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制造商提供的质量证书;原产地证书;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六条 结算与支付
1、甲方要对到场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收料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2、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人应是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并须持有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应是本合同约定的账户,户名与乙方的工商注册信息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账户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如果乙方接收货款的账户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提供法定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属于逾期付款违约。
4、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5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开具足额合规的13%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5、结算方式:于发生实际供货及安装后,根据乙方相关结算手续和发票办理结算,乙方应予以完全配合。
6、支付
满足以下支付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按比例支付物资款项;乙方未满足以下任何一种付款条件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不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双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已经向甲方开具足额合规的13%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已被甲方认证合格。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相关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
(3)到场材料经过验收并且合格。
(4)甲方已经收到工程发包人支付的足额工程款或进度款。双方同意:若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满足约定进度付款比例,则甲方按本条第五条约定付款。若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不满足约定进度付款比例或结算支付逾期,则甲方参照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
(5)乙方每次发货数量以每次甲方订货数量为准。到货后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发票后,次月办理当期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的次月甲方进行支付,支付至每期结算款的  %,安装调试合格后付至全部到场材料结算总价的  %,暂留  %质量保证金。待双方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项目竣工验收后  个月)后  个月内办理质量保证金终结手续, 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缺陷责任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据实填写修改,若不约定质保金,则不应有扣除质保金等约定,缺陷责任期亦可以是质保期,但通篇应当前后一致)
本合同预计机电设备使用量暂定为合同后附清单量,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甲方按  批次  支付。
支付方式:甲方有权选择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或金融产品票据方式支付(包含各类银行产品,如供应链ABS,E信通,  个月期限,支付比例  %的承兑汇票等),若甲方选择票据方式支付,则到账期限以甲方选择为准,承兑过程中对银行等第三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未办理结算或未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的,甲方不支付任何价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生材料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达现场对材料进行免费更换。若乙方拖延,甲方可寻找第三方替代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甲方只对乙方公司或者乙方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与支付,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代表乙方办理结算与支付事宜。
7、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为:  ,
银行账号为:  。
办理货款结算的人员为:      ,
身份证号为:   。
8、乙方确认本合同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函件、通知和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方式为: ,电子信箱为: 。
9、甲方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名称: 。
10、乙方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账号:  ,
发票备注信息: / 。  
第七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要满足运输的需要,保证产品安全无损地运至交货地点,产品的包装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视为包括在产品价格中,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果对包装物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回收和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根据逾期供货部分的货款,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逾期超过 3 天的,属于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当乙方连续或累计超过 7 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数量时,属于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选择变更采购材料数量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3、乙方应对供应产品的质量负责,未经甲方同意变更生产厂家或品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违约金。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视情况要求其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乙方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6、履约保证金
乙方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在签订本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四舍五入、取万元整数)小写金额  元,大写金额    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或扣除。如为电汇,到期后,甲方将无息返回。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罚款等均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所扣除款项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在扣除完履约保证金后,超出部分,也应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在材料结算款中扣除。(若为履约保函,应当据实填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48小时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不可抗力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非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合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3、双方应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9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果在180天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生产加工及运输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罚款或第三者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产生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承诺不对甲方人员行贿、腐化,不得因业务分歧寻衅滋事。如果发生该类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合同执行期间应妥善处理与其他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并产生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任何一方单方面转让债权、债务,导致对方被第三人提起仲裁、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其它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
5、本合同为非排他性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与其他供应商的业务往来。
6、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果发生第三人以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诉讼支出,工期延误等损失乙方均予以赔偿。
7、若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重新提交新授权委托书、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同履约手续。若乙方未提供导致合同履约出现影响,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三份,乙方 三 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份数据实填写即可)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
附件2: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三条 签字盖章

甲方(需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供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廉政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合同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廉政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标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旅游等所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五)甲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发现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甲方:
乙方: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 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
 
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通用合同条款;
(5)供货要求;
(6)分项报价表;
(7)中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8)相关服务计划;
(9)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供应商调查问卷
为遵守国内外有关反腐败、反贿赂、公平竞争的法律原则及法律法规规定(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世界银行集团诚信合规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特发放本调查问卷,开展供应商法律分析,对供应商法律风险、合规风险进行鉴别。有如下注意事项:
1、本调查问卷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仅用于我方开展合规审查工作;对于发现的潜在合规问题,仅限于本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的外部法律顾问知悉,并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2、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应当填写本调查问卷,并有权在提交后修改相关信息。
3、供应商有任何问题或疑虑,可联系我方业务部门联系人或驻当地办事机构。
4、供应商在1年内已提交调查问卷的,无需再次提交,但需更新相关信息。
调查问卷中的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国有资源公司、开发公司等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国际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银行、非洲发展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MDBs)。
公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
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一、联系信息
1.正式注册的名称和商号、英文全称(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为个体工商户则提供自然人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
 

2.供应商运营所在国家/地区。
 

3.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
4.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应商的所有权结构
5.企业类型:
___ 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___ 个体工商户       ___ 合伙企业      ___   其它
6.在贵公司有经济利益的个人或实体,包括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及受益人。如为上市公司,请列出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权益的所有者名单及其持股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7.请列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组织机构图。
 
 

8.请列出问题6和7中所列的个人中属于公务人员的名单。并说明这些公务人员在贵公司中的职务和所持有的权益。
 

 
 
 
9.请列出问题6和7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中与公务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较密切的关系者。并说明这些个人或实体在贵公司中的职务和所持有的权益。
 

10.请列出问题6和7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合伙人或享有权益的情况。
 

三、公司概况
11.请简要描述贵公司的业务,包括产品或服务的经营业绩及设备能力(或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宣传手册)。
 

12.请告知:
在此行业中的从业年数_________
员工人数___________
过去五年的大致年利润_______________
主要市场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如有
 

 
 
 
四、推荐人信息
13.如有,请提供至少三个能够描述贵公司的资质和业绩的业务推荐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联系人姓名,此推荐人可包括贵公司的客户,但不包括为贵公司提供资金的银行。(已列入中交集团合作名录库的除外)
(1)推荐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2)推荐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3)推荐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五、披露
14. 请提供下述二者之一:
(1)最近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过去三年的财务情况。
15.贵公司或贵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经被法院或政府机构认定触犯了反贿赂、反腐败、公平竞争、诚信履约等相关法律?
___  是                                             ___  否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16.贵公司、股东、关联企业,或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卷入或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___  是                                             ___  否
(2)是否现在被业务所在国列入政府黑名单?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对 (1) (2)的回答为“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17.贵公司、母公司、关联企业前任或现任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联合国或某国政府列入禁止合作名单?是否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现在或过去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___  是                                             ___  否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18.贵公司或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是否现在被列入美国SDN名单?
___  是                                             ___  否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19.贵公司是否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___  是                                             ___  否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20. 贵公司、贵公司所有人或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谴责或被列入其黑名单?
___ _是                                           ____ _否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六、报酬
21.根据将承担的产品和服务,贵公司认为合适的报价范围。

 

22.支付价款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等。

 

七、所需文件材料
除提交调查问卷,还请提供下述文件。未能提供下述文件可能导致此尽职调查延迟或者延迟对贵公司的聘用。
(1)协议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证明贵公司地址或工作开展地址的文件,如公司住所地证明、业务所在地证明;  
(3)证明贵公司成立、股权结构的文件材料,如公司注册登记文件等;
(4)按照当地法律要求,授权贵公司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所需的证明文件;
(5)开户行、账户名称及签字授权的文件,例如:银行确认函、对账单等;
(6)发布的涉及反腐败、公平竞争、佣金支付等商业道德方面的文件。
保证书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与公务人员的关联关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承诺已向调查问卷中提及的个人及组织告中交集团收集处理其相关信息的目的和方法。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规声明
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声明并保证如下:
一、我方已被告知并收到贵方合规行为准则,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贵方提供___________(请填写产品或服务内容)时,同意遵守贵方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贵方保持业务、获得新业务或获得服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应该履行的义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其他方的安排,从而影响贵方的正当招标过程。
三、我方熟悉并理解与贵方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公平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我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我方在投标或采购中未因贿赂、腐败、串谋、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我方向贵方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我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我方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我方将立即通知贵方,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货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简称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预计供货期
备注
1
哈密山北包机电项目
包件1
治超抓拍一体摄像机:含立柱(车型识别摄像机)
 

2
巴里坤县大河镇
2023.09.15
 

 
注:1、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合同数量参照招标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工程变更引起数量变动相关责任;2、规格、要求、附件详见技术规格书;3、表中预计供货期及完工工期仅作为参考,具体进货时间与工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4、版面内容参考“备注”,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2.质量标准
通用质量要求
1.投标物资满足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普通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标准。
2.满足相关施工规范及招标人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甲方上级单位及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
5.若招标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技术规格相关要求
1.车型识别设备产品选型需满足高海拔(2000米以上)、低温环境(最低零下40°C)使用要求。
若采购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产品需提供原厂证书。
设备类产品需要提供全部安装附件。
相关产品参数需提供由国家权威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车牌识别率、防护等级等需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所提供设备与新疆联网收费软件成功对接,并需提供业绩证明。
2.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①摄像机抓拍图片分辨率不小于 300 万像素;
②日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95%,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90%;
③日间车辆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90%,夜间车辆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80%;
④车辆号牌种类识别准确率≥95%;
⑤未悬挂号牌的识别率≥80%;
⑥识别车辆行驶速度:对车速在 0km/h~140km/h 范围的车辆进行识别;
⑦通信接口:RS232、RS485、以太网接口等多种实时传输接口;
⑧工作环境温度:-40~+70℃;工作环境湿度:≤95%;
⑨防护等级:IP66;
⑩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0h;平均修复时间:MTTR≥30min;
3.验收标准 
到货后甲方根据实际到场数量验收,到货数量不得超过发货通知数量,超出部分甲方不予结算,若无发货清单,甲方有权不接受货物。如到货数量与发货清单数量不符,甲方将实际收货数量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数量。设备材料到场之后甲方有权对设备的外观完好、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不满足施工需要,或因包装不当、货物破损、缺件等,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修正或替换,直到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所有因上述原因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现场验收不等于乙方货物质量合格,最终以甲方质检结果为准。如因运输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乙方负责全权处理。在本项目货物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立刻开始进行调试。货物质量应按国家和部(专业)颁发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工作。考虑到设备品种多,性能测试项目多,设备初验不对设备质量是否合格下最后结论,设备交货时初验,终验放在设备安装调试,此过程要求乙方人员参与,乙方必须负责修正直至合格为止,由上述原因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相关服务要求
设备交货时乙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装箱清单、报关单、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制造商提供的质量证书;原产地证书;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售后服务承诺书。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车牌识别设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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