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部门】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学校史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8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昕0570-30835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4
公告正文
【部门】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学校史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学 定于 2018 424 日在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确定 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学校史室建设工程 的承包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学校园内,投资额约为10万元,施工工期 10 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98830,最高限价为:90923。投标报价在91942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1.11)×85%+暂列金*1.11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77284(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已缴纳保证金年金,无需提供交易保证金,中标后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4、投标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4 24 8 00 ,地点为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资料费100/份。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7、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机械设备、人员等进场经业主核实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工程预付款,以合同价为基数。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扣回合同价的10%工程预付款

5.本工程款支付方式:

1)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在完成总工程量50%时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4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75%的工程款;同时扣回合同价10%的工程预付款。如工程一次性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扣除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且施工方须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3)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一年内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5%,余下5%款项作为保修金。

4)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结算结束之日算起),在这期间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满无施工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5%保修金。

6.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7.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内向发包人递交履约金,支付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其中:

(1)工程质量占:30%,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工程质量部分的100%保证金。

(2) 工期占:3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如工期延误超出10天的,发包人还将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的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2000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

(3)项目负责人到位占:10%,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1000/天扣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6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600//人罚款,直至扣罚项目班子的100%保证金;如果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罚款10000元;

(4)安全生产占:10%,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安全生产事故部分的100%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5)管理制度占:5%,在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6)设备的到位率:5%,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如未达到,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扣罚;

(7)廉政保证金占:1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上限额为30万元;施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8.在今年学校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次以上或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今后两年内不得参加柯城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 权 委 托 书

3、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5、无欠薪承诺书

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学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昕 电话:0570-3083550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419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期:

附件2

(姓名)(身份证号)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件3

致:

经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税率)]}×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工程或项目名称)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

附件5

无欠薪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浙江无欠薪”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已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我单位承诺该工程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并接受相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2.若发生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若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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