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厦门筼筜【2022】浦字邀13号
致:福建省浦城县高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辰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殿下村洋墩休闲广场绿化及硬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富岭镇殿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 浦城县富岭镇殿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县富岭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53027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302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4日09:00时至2022年05月28日17:00时止(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名桂首府1号楼801-803) ,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K值=3%。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该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6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名桂首府1号楼801-80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default.aspx )上发布。
招标人:浦城县富岭镇殿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浦城县富岭镇,邮编:353400
电话:13706018792
联系人:张培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楼北侧,邮编: 361000
电话:0599-2866380、13305090034
联系人:小郑 (浦城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