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科发置地有限公司房开项目未售资产渠道销售单位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由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铂金时代项目、阳光·西雅图项目(一、二期)及观花·福禧项目,现就其未售资产(包含合院、住宅及商业)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营销渠道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市场主体,且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备案证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征集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三、合作房源
铂金时代项目、阳光·西雅图项目(一、二期)及观花·福禧项目。具体房源信息以我公司提供为准。
四、佣金标准
(一)合院按照成交价的3%计提佣金。
(二)普通住宅及公寓按照成交价的3.5-4%计提佣金。
(三)商业按照成交价的5-8%计提佣金。
注:销售价格以我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且成交价不低于销售价格。
五、合作流程
1.有合作意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本公告的征集时间内向我公司提交以下盖章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信息、申请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我公司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具《渠道合作确认函》并签订合作协议。
3.渠道合作商在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客户带访工作。
4.带访客户成交、全额付清房款、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网签备案。
5.我公司对成交客户进行电话回访、确认信息真实有效后,渠道合作商按要求提供佣金结算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若税率不足,从佣金扣除差额)。
六、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合作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如:虚假承诺、虚假宣传或其他对我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我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其他内容详见《渠道合作确认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048187318
联系地址:绵阳科发置地有限公司二楼
附件:申请函
绵阳科发置地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一、征集对象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市场主体,且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备案证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征集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三、合作房源
铂金时代项目、阳光·西雅图项目(一、二期)及观花·福禧项目。具体房源信息以我公司提供为准。
四、佣金标准
(一)合院按照成交价的3%计提佣金。
(二)普通住宅及公寓按照成交价的3.5-4%计提佣金。
(三)商业按照成交价的5-8%计提佣金。
注:销售价格以我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且成交价不低于销售价格。
五、合作流程
1.有合作意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本公告的征集时间内向我公司提交以下盖章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信息、申请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我公司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具《渠道合作确认函》并签订合作协议。
3.渠道合作商在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客户带访工作。
4.带访客户成交、全额付清房款、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网签备案。
5.我公司对成交客户进行电话回访、确认信息真实有效后,渠道合作商按要求提供佣金结算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若税率不足,从佣金扣除差额)。
六、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合作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如:虚假承诺、虚假宣传或其他对我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我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其他内容详见《渠道合作确认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048187318
联系地址:绵阳科发置地有限公司二楼
附件:申请函
绵阳科发置地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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