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测绘(质量评定前测量)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及《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制度》(丽公航运(2022〕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就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测绘(质量评定前测量)进行公开竞价,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测量丁级及以上测量资质,能独立完成水上测量并出具符合质量评定要求的测量报告;
2.主要工作内容:对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清淤疏浚面积进行质量评定前复测,测量范围为清淤疏浚及水上运输区域,约1.5万平方米,测量需水上作业;3.中标选择方式:以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直属中心招投标小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4.竞价控制价: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表2.3-1和2.3-2,本工程测量复杂程度属于复杂等级,测量比例为1:200,每平方公里测量收费基价382875元,内业技术工作费用为收费基准价的22%,每平方公里测量费用为467107元,项目区测量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折合0.015平方公里)。本工程测量费=0.015×467107≈7000元。复核3个控制点,每个控制点2000元。合计1.3万元。
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为10%—20%(超出报价范围视作无效)。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制作报价函(材料要求见附件)于2023年11月8日12时00分前送达到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港航科,报价函同时包含报价(下浮率)、测量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项目测量业绩。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301办公室,联系人:卢虹李,电话:0578-2172061 15857813076。逾期不接收。
附件: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测绘(质量评定前测量)询价函.doc
竞价单位: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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