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0606-04-01-695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606-04-01-6950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共包含4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如下:(1)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良逢沙水质净化厂工程(以下简称“项目1”);(2)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以下简称“项目2”);(3)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方智谷片区管网缺陷修复工程(以下简称“项目3”);(4)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石排涌二期扩宽工程(以下简称“项目4”)。 项目1设计规模5.5万 m3/d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2/O生化池及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加砂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回用水池及机修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辅助用房、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除臭系统等。 项目2设计规模4.0万m3/d(土建4.0万m3/d,设备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综合处理箱体、办公楼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安防工程、总图工程和进出场管线及排出口等。 项目3新建管网涉及道路为智城路,服务范围为南方智谷区域,并承接上游太艮泵站转输污水。对现状智城路排水管网进行修复改造,新建DN1000污水主管总长约780m,接驳至现状DN1000污水管,新建DN400污水管约8m,接驳周围排水单元。 项目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为对现状石排涌(新城路至南国东路过河桥段)进行扩宽,上游北侧扩宽段长度487米,单边扩宽至40米,新开河涌轴线长190米,终点处南侧进行单边扩宽,扩宽长度为97m。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土方消纳、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检验、包检测、包风险、包利润、包税费等,实现建设目标且投资可控),具体以招标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②设备及生产工艺调试、联合试运转、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验收;③整体项目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编制竣工图及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工作;④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报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余泥排放、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节能备案等工作;⑤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⑥配合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按审计意见整改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各考核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 项目1及项目2计划工期: (1)在开工后270个日历天内,工程项目全工艺流程具备单机调试条件; (2)在开工后300个日历天内,完工验收; (3)在开工后365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2、 项目3计划工期: (1)在开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工验收; (2)在开工后365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3、 项目4计划工期: (1)在开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工验收; (2)在开工后365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其中:组织通水检查并具备通水条件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2.4 本项目(包含项目1、项目2、项目3及项目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55922132.28元(包含不可竞争费10186748.37元、暂估价6939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90%。 2.4.1 项目1招标控制价为:175494152.48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58810.52元、暂估价446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2 项目2招标控制价为:155858679.3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3998264.75元、暂估价2479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3 项目3招标控制价为:16919881.0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894536.91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4 项目4招标控制价为:7649419.3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35136.19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注:1、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 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 3、建安费投标折率=(投标报价总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100%。 4、不可竞争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 5、暂估价是指市政外网电源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 6、暂列金额是指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险费结算价不超过暂列金额。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3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4.5.4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等企(事)业单位供排水及相关执(从)业人员等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且备案企业类型须为“供排水--施工类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按照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备案,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获取投标人信用分值、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6.1 项目1、项目2、项目3和项目4共需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且不能兼任本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4.6.2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3年(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曾经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或以上的水质净化厂类似工程【必须为已完工(或竣工)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职务。 4.6.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6月至 2023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6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7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项目1、项目2、项目3和项目4共需配备1名项目总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类 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项目总技术负责人,且不能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4.7.2 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6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要求 4.8.1 对拟派项目1和项目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项目1和项目2要求投标人各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且不能兼任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 4.8.2 对拟派项目3和项目4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若提供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项目3和项目4要求投标人各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且不能兼任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 4.8.3本项目拟派的4名施工项目经理之间互相不得兼任。 4.8.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4.8.5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8.6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6 月至 2023年 11 月)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5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7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9.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1和项目2要求投标人各拟派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人员,项目3和项目4要求投标人各拟派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人员。 4.9.2.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4.9.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4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 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7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未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 | |||||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
招标人 |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3201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蓝工 | 联系电话 | 18898779583、18719067638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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