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项目经理部袋装水泥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项目经理部
袋装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4W-2023-032
1.招标条件与依据
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K0+880~K1+700己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南宁市2022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二期)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22] 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南宁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物资袋装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5本次招标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本标段施工里程为K0+880~K1+700(同兴路-铁山港二支路段,新建段),施工长度820m;道路在K0+981.5跨马巢河西支流处设置1座4×3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桥长128m,桥宽64.75m,与路线中心线夹角135°,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变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矩形盖梁圆柱式墩,墩柱直径1.6m,桩基直径1.8m,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承台桩基础,桩基直径1.5m;在K1+650跨马巢河东支流处设置1座3×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桥长83m,桥宽64.75m,与路线中心线夹角96°,结构形式同K0+981.5桥梁一致;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含路基边坡)、桥梁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以及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缆线管廊工程。
3.2招标内容:P.O42.5袋装水泥6700吨(自购物资)。
4.招标方式
4.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招标人人项目所在地公开进行。
4.2投标人一包一投。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袋装水泥
5.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1.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且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水泥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备竞谈物资的经营许可,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日最大需求量。
5.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报告出具时间在2020年至2023年之间。
5.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2020-2022)财务报表。并且具备100万元及以上垫资能力。
5.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出具近几年至少一份国家或铁路、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1.6其他: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保证供应、运输的方案及措施
5.1.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5.1.8未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名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项目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同兴路与海城路交叉口东北320米国际铁路港综合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凭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转帐至下列账号(详见10.联系方式内容),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6.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4月27日8时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7日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项目部经理部会议室,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复核。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04月2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项目部经理部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同兴路与海城路交叉口东北320米国际铁路港综合办公楼四楼。
邮 编:530033
联 系 人:俸万兴
电 话:15807765528
电子邮件:415440190@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账 号: 5530 1010 0101 7120 47
纪委办公室电话:0772-3928665
联系人:郑建华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t25jsgsjwb@163.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附表一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04W-2023-032
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项目经理部
袋装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4W-2023-032
1.招标条件与依据
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K0+880~K1+700己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南宁市2022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二期)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22] 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南宁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物资袋装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5本次招标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本标段施工里程为K0+880~K1+700(同兴路-铁山港二支路段,新建段),施工长度820m;道路在K0+981.5跨马巢河西支流处设置1座4×3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桥长128m,桥宽64.75m,与路线中心线夹角135°,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变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矩形盖梁圆柱式墩,墩柱直径1.6m,桩基直径1.8m,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承台桩基础,桩基直径1.5m;在K1+650跨马巢河东支流处设置1座3×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桥长83m,桥宽64.75m,与路线中心线夹角96°,结构形式同K0+981.5桥梁一致;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含路基边坡)、桥梁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以及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缆线管廊工程。
3.2招标内容:P.O42.5袋装水泥6700吨(自购物资)。
4.招标方式
4.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招标人人项目所在地公开进行。
4.2投标人一包一投。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袋装水泥
5.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1.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且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水泥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备竞谈物资的经营许可,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日最大需求量。
5.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报告出具时间在2020年至2023年之间。
5.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2020-2022)财务报表。并且具备100万元及以上垫资能力。
5.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出具近几年至少一份国家或铁路、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1.6其他: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保证供应、运输的方案及措施
5.1.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5.1.8未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名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项目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同兴路与海城路交叉口东北320米国际铁路港综合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凭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转帐至下列账号(详见10.联系方式内容),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6.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4月27日8时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7日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项目部经理部会议室,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复核。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04月2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项目部经理部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同兴路与海城路交叉口东北320米国际铁路港综合办公楼四楼。
邮 编:530033
联 系 人:俸万兴
电 话:15807765528
电子邮件:415440190@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账 号: 5530 1010 0101 7120 47
纪委办公室电话:0772-3928665
联系人:郑建华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t25jsgsjwb@163.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附表一
物资 名称 | 规格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交货期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袋装 | SN-01 | 吨 | 67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 见公告 | 500元 | 2023年4月至工期结束 |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04W-2023-032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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