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区司法局勒流司法所司法社工服务项目采购遴选邀请函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顺德区司法局勒流司法所司法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采购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顺德区司法局勒流司法所司法社工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司法所对适用缓刑人员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落户与亲属谈话、走访村居、邻里,对拟适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执行地变更的人员进行评估。
2.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工作档案(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入矫宣告;进行心理评估;制定矫正方案;开展每月落户走访工作;利用信息化检查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控(如定位共享、人机分离抽查等);及时报告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情形(如越界、人机分离等)由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警告处罚、撤销缓刑;协助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对社区矫正对外进行季度考核;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期满解矫。
3.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学习,提升法治素养;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开展公益服务,提升社会责任感。
4.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案跟踪,不定期与对象监护人进行谈话、落户走访。
5.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有就业需求,积极协助推荐就业。
6.通过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勒流户籍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提前与刑释人员家属做好跟踪帮扶;对刑满释放“重点对象”落实“必按必控”工作,落实每月一次帮教走访。
7.对刑释解矫对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教走访。
8.按照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统一规范,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完整齐全,装订归档有序。
(二)服务要求
1.按1:40的比例配备社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案服务,且对刑释解矫对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2.配备落户走访车辆。
3.中选单位有承接司法社工项目5年以上工作经验,配备的社工要求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2年以上,均有驾驶证C1以上。
4.定期组织社工参加社区矫正社工教育培训。
5.合同期内,根据司法所要求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增加按比例及时配足司法社工,服务期内服务费不变。
(二)邀请函中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服务期限: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预算金额:38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社工组织,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对公银行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付款。
(二)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且有承接司法社工项目5年以上工作经验,配备的社工要求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2年以上优先考虑。
六、现场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勒流司法所)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25527229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三项需提供原件核对)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资格证、既往服务情况介绍等等),由供应商盖章确定。
注:1、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将供应商列入失信单位,往后5年不得参与本项目;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由采购单位负责审核,确定候选服务机构名单,供应商不需要参加评议,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作退回;3、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司法所
2024年6月1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顺德区司法局勒流司法所司法社工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司法所对适用缓刑人员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落户与亲属谈话、走访村居、邻里,对拟适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执行地变更的人员进行评估。
2.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工作档案(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入矫宣告;进行心理评估;制定矫正方案;开展每月落户走访工作;利用信息化检查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控(如定位共享、人机分离抽查等);及时报告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情形(如越界、人机分离等)由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警告处罚、撤销缓刑;协助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对社区矫正对外进行季度考核;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期满解矫。
3.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学习,提升法治素养;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开展公益服务,提升社会责任感。
4.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案跟踪,不定期与对象监护人进行谈话、落户走访。
5.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有就业需求,积极协助推荐就业。
6.通过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勒流户籍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提前与刑释人员家属做好跟踪帮扶;对刑满释放“重点对象”落实“必按必控”工作,落实每月一次帮教走访。
7.对刑释解矫对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教走访。
8.按照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统一规范,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完整齐全,装订归档有序。
(二)服务要求
1.按1:40的比例配备社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案服务,且对刑释解矫对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2.配备落户走访车辆。
3.中选单位有承接司法社工项目5年以上工作经验,配备的社工要求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2年以上,均有驾驶证C1以上。
4.定期组织社工参加社区矫正社工教育培训。
5.合同期内,根据司法所要求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增加按比例及时配足司法社工,服务期内服务费不变。
(二)邀请函中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服务期限: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预算金额:38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社工组织,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对公银行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付款。
(二)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且有承接司法社工项目5年以上工作经验,配备的社工要求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2年以上优先考虑。
六、现场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勒流司法所)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25527229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三项需提供原件核对)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资格证、既往服务情况介绍等等),由供应商盖章确定。
注:1、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将供应商列入失信单位,往后5年不得参与本项目;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由采购单位负责审核,确定候选服务机构名单,供应商不需要参加评议,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作退回;3、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司法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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