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CL-01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2023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12次-内蒙古东华热电公司、土默特公司、乌达公司4个生产物资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东华热电标段: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国家铝业工业园区东华热电厂内
土默特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乌达石灰石粗粉标段: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乌达石灰石细粉标段: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2.2 项目规模:
东华热电标段:2×320MW火电机组
土默特标段:2×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
乌达石灰石粗粉标段:内蒙古华电乌达一期工程安装了两台无锡华光锅炉厂生产的UG-480/13.7-M循环流化床锅炉,#1、2机组分别于2005年3月和6月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投入商业运行。2018年#1、2机组超低排放技改工程已经完成,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乌达石灰石细粉标段:内蒙古华电乌达一期工程安装了两台无锡华光锅炉厂生产的UG-480/13.7-M循环流化床锅炉,#1、2机组分别于2005年3月和6月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投入商业运行。2018年#1、2机组超低排放技改工程已经完成,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东华热电标段:2024年1月到12月
土默特标段:12个月
乌达石灰石粗粉标段:12个月
乌达石灰石细粉标段: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标段与招标人
CHDTDZ079/18-CL-01501
二合一高效脱硫剂采购(12个月)
为东华热电采购12个月二合一高效脱硫剂,预计25000吨。
200
东华热电标段
招标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CHDTDZ079/18-CL-01502
石灰石采购项目(12个月)
计划全年采购约13万吨石灰石,CaO(wt-)≥50,MgO≤2,SiO2≤2.5,粒径≤20mm(最小粒径大于5mm)。
500
土默特标段
招标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
CHDTDZ079/18-CL-01503
脱硫用石灰石粗粉采购项目(12个月)
乌达公司2个标段
招标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CHDTDZ079/18-CL-01504
脱硫用石灰石细粉粉采购项目(12个月)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华热电标段)二合一高效脱硫剂采购(1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或氢氧化钙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仅限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双方、合同范围及内容、合同盖章签字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土默特标段)石灰石采购项目(1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具有至少1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乌达石灰石粗粉标段)脱硫用石灰石粗粉采购项目(12个月)】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 月1 日投标截止日止应具有至少1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乌达石灰石细粉标段)脱硫用石灰石细粉粉采购项目(12个月)】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10 14:00到2023-12-20 10: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02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1-02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魏蒙亮
0471-6599132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国家铝业工业园区、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联 系 人:李博、曾涛、郭建振
电 话:0472-2633578、0472-8802652、0473-6188050
电子邮件:275640445@qq.com、zengtaochd@163.com、jianzhen-guo@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海
电 话:010-83565840
电子邮件:yanghai@chdt.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