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足球公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6.2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2-00201
预算金额46.21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强024-310387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足球公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足球公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2-00201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足球公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2,120.00
最高限价(元):462,12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要求,对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足球公园)所需占用林地项目进行永久、临时性现场勘测,界定地类,统计占用林地面积,并出具规划(数据融合)材料、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伐设计呈报书及相关组卷材料编制。同时,对项目若涉及占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区进行调规和违规占用林地进行协调等相关工作,最终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服务明细清单(项目需求):(1)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方的设计任务书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勘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在现场勘测前,提出勘测方案,派人与委托方的人员一起审核并实施。(3)勘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委托方提出相关有效意见,对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区进行调规和违法占用林地进行协调等相关工作,最终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4)在现场工作的勘测人员,应遵守委托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提交的成果资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主管部门评审及备案要求。(6)提供项目成果报告,纸版的每个项目四份,电子版每个项目1份。(7)林业服务单位按需要高质量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并完成采购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1时23分至2024年10月2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B座10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联系方式:024-31697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邮箱地址:lnhzzbb@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2174653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强
电 话:024-31038733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