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项目编号:ZC24D02N09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2.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4d02n0931
预算金额42.98万元
招标公司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18929702108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姐0668-2881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4D02N0931
项目名称: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9804.25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29804.2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4、资质证书;
5、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第1、2项为原件,第3、4、5项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人民政府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
联系方式:189297021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联系方式:0668-28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8-2881299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4D02N0931
项目名称: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9804.25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29804.25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所属行业 |
1 | 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 | 1项 | ¥429804.25元(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捌佰零肆元贰角伍分) 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746.23元 | 建筑业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望夫镇花山村、望夫村人居环境绿美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4、资质证书;
5、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第1、2项为原件,第3、4、5项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人民政府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
联系方式:189297021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联系方式:0668-28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8-2881299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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