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1).docx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qcnk-h-2022-3025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0471-52236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宇0471-52236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1).docx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ZS-QCNK-H-2022-3025招标文件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QCNK-H-2022-3025一、项目编号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招标公告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四)项目预算:15万元(含税)。(三)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二)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四、投标人资格要求2、提供财税业务方面的咨询,负责法规政策解读、辅导等。1、对公司的研发费项目(日常研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审核,出具书面决算报告或书面审核报告;三、招标内容
(八)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五)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组成审核团队的其余人员当中须具有2名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三)投标人具备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三)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imkcc.com/)(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zbgg.nmgztb.com.cn/)(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五、公告发布媒介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1)获取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二)获取方式(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②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4)携带资料:(3)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3)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2)获取邮箱:zszbsfgs@126.com(1)获取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行号:308191036122账号:47190001411032518030001
收件人:张晓宇4、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2、开标会议期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在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参会人员需持有绿色“健康码”方可正常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对于来自中高风险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国外人员(包括国外返回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满足隔离观察期满且解除隔离的要求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执行项目所在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六)特别说明(五)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四)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联系电话:0471-5223622、15034967696
电子邮箱:zszbsfgs@126.com电话:0471-5223622联系人:张晓宇、李驰(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招标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全称)的(姓名)(职务)(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授权委托书附件1:日期:2022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1.1.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特指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1招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择优选择中标人为目的的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招标过程中委托人称为招标人,即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1.1定义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2 | 招标人 |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
1.4.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晓宇、李驰 电 话:0471-5223622传 真:0471-5223621邮 箱:zszbsfgs@126.com |
1.4.4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
1.4.5 | 招标内容 | 1、对公司的研发费项目(日常研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审核,出具书面决算报告或书面审核报告;2、提供财税业务方面的咨询,负责法规政策解读、辅导等。 |
1.4.6 | 项目预算 | 15万元(含税) |
1.4.7 | 服务地点 |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
1.5.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5.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6.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6.2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划分 |
1.7.1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1.7.2 | 服务响应时间 |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8.1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 |
1.8.2 | 合同价款 | 固定总价合同 |
1.8.3 | 付款方式 | 在合同中约定 |
1.8.4 | 结算发票要求 | 投标人一旦中标,在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需依法向招标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
1.9.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1.9.2 |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 除特别列明外,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对于已经进行行政管理部门网上公示查询管理或电子证书管理的证件,投标人出具行政管理部门网上公示查询截图或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视同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对以下证件进行查验,未按要求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通过资格评审。投标人提交的任何资料及文件存在虚假或不实表述,均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3、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4、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组成审核团队的其余人员当中须具有2名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6、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有关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包装密封。 |
1.10.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备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组成审核团队的其余人员当中须具有2名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5、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8、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0.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 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16.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 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
1.17.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 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8 | 分包 | ■不允许□允 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充函、变更函、答疑文件(如有) |
2.2.1 | 招标人书面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15 日前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或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期算起90天内(日历天)有效 |
3.4.1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金 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交纳时间:2022年 月 日17:00前(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账 号:47190001411032518030001联 系 人:汪桑芹联系电话:0471-5223670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可简写)。3.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若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顺延。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范围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
3.5.2 | 财务要求 | 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
3.5.3 |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3.5.4 | 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 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或首页)、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及投标函、承诺函等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均应按要求执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须亲笔签名或盖签名章;2、委托代理人签字,须亲笔签名;3、两者均不得使用电子签章(含扫描等方式)的签名。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3.7.5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要 求1、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且确保无病毒感染同时能打开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单独密封。2、形式:文本为DOC格式文件。3、份数:贰份(U盘)。4、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标记同投标文件封套。 |
3.7.6 | 装订要求 | 1、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投标文件不至于在翻页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页取出或插入。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装订方式:胶装3、□不分册装订■可以分册装订 |
4.1.1 | 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单封或双封均可。(1)单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开包封。(2)双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用一个封套密封,所有副本单独一个封套密封(称为内包封),装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两个封套再一起装入另一个封套密封(称为外包封)。2、原件密封:有关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包装密封。3、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
4.1.2 | 标记要求 |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等字样, 封套上应写明:1、交 至: 招标人 2、投标项目: 3、项目编号: 4、投标单位: 5、开标以前不得开封。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1、时间:2022年 月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3、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4)有关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应一同邮寄,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资料的破损、丢失等风险和邮寄过程所产生的费用。(5)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收件人:张晓宇联系电话:0471-5223622、15034967696 |
4.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1.2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要求 | 对于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的,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放弃对开标环节提出异议的权利。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综合排序前3 名 |
7.2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中标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
7.4 | 招标代理 服务费 | 招标人支付 |
7.5.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支付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且不接收现金及网银等其它缴纳方式)。支付时间:中标人最晚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名 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账 号:154001117394 |
8.1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1.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
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2.1 | 类似项目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揽的会计业务服务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12.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投标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不良行为记录平台公布的行为。(1)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止或限制时期内的,近三年因不良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对于投标人近三年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评委会合议情况在2分范围内扣分。(3) 如投标人在投标时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其行贿等不良行为记录且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情形的,在此情形下,如该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中标合同价款金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
12.3 | 最高投标限价 |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4.85万元(含税总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凡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加评标。 |
12.4 | 成本价 | ■不设成本价□设成本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不含等于)成本价,凡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加评标。 |
12.5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主要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2.6 | 监 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2.7 | 解释权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
12.8 | 其他要求 | 1、开标、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中途发生变故,未能汇入指定账户,视其投标保证金未交纳。2、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原件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如果发现提供的证件、资料证明缺乏真实性,将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12.9 | 特别说明 | 1、在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参会人员需持有绿色“健康码”方可正常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对于来自中高风险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国外人员(包括国外返回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满足隔离观察期满且解除隔离的要求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执行项目所在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2、开标会议期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1.2.1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1.2招标的目的1.1.6中标:是指招标人已发布中标通知书。1.1.5中标候选人:经评委会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的投标人。1.1.4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审定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1.1.3潜在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单位。
1.4项目概况1.3.3招标人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本项目的招标规范有序。招标人不会向任何投标人提供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项目或招标工作的信息。1.3.2每一个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可能面对法律诉讼。1.3.1本项目招标活动,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1.3招标原则1.2.2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以合理的采购成本选择富有先进管理水平及经验且技术力量较强的投标人,保证项目按期、高效、高质量完成。
1.4.6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5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6.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招标方式和标段划分1.5.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资金来源和资金落实情况1.4.7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1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报价方式、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和发票要求1.7.2服务响应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服务期限、服务响应时间1.6.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资格审查原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资格审查方式1.8.4结算发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合同价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1)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10.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0.2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人资格要求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或安全问题的。(7)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被责令停业的;(4)与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与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1对投标人的温馨提示(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12)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投标人近三年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实和处罚,并被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不良行为记录平台发布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9)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3保密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所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1.12投标费用1.11.2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被认为是相互说明的,如出现矛盾或歧义,招标人有权发出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指示、澄清,以此解决矛盾或歧义。对于该指示或澄清,投标人均不得表示异议。1.1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法规。
1.16.1对于组织招标人组织踏勘的项目。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6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5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1.14语言文字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8分包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7投标预备会1.16.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向任一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披露其它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及其它情况,但由于投标人自己偶然或非有意披露,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1.16.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参加踏勘,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要求的,不允许负偏离。凡对强制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或评委会认定有重大偏离事项的做否决投标处理。1.19偏离
2.1.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表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1.1根据本章答疑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6未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直接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投标。2.1.5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2.1.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1.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格式和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三、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2.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对项目内容的进一步调整权。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电子邮件或传真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3.2.1计价原则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编排顺序:按经济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3)商务投标文件(2)技术投标文件(1)经济投标文件
(6)本项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元)。(5)其他未说明的问题在合同中约定。(4)评审后,投标人填写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是固定不变的,除非招标人提出的变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填报价格,价格应详细列出总价。(2)投标人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如有)自行编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招标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咨询等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有关国家及地方所征收的规定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的费用、利润等各种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未填写综合单价或合价;在招标内容内所有项目,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费用;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如有)及已经表明列入招标内容而投标人未计入合价或总价中所发生的缺漏项,均视为这些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由此引起的风险和产生缺漏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弥补或追加,并且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在不改变合同价的前提下完成任务。投标人不许填报严重偏离市场过高或过低的报价,否则经评委认定后按否决投标处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采用固定总价进行投标报价。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3.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可以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3.3.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日历天数内有效。3.3投标有效期
3.5.1“资格审查申请书”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和组成审核团队的人员(2名)的本单位注册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最新情况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及投标评审资料(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7投标文件的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5.4“体系认证证书”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5.3“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财务要求”应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5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3.7.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拒绝。4.1.2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2.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2.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2.3宣布纪律。5.2.2介绍参加开标的单位及人员。5.2.1查验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证件。5.2开标程序
5.3.2投标人代表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放弃对开标环节提出异议的权利。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8开标结束。5.2.7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2.6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宣读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按有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评标委员会六、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详见“评标办法”。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定标方式七、合同签订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4澄清、说明、补正
7.3.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3.2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但这种通知并不意味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前或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前对投标人仍然具有约束力。7.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中标通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
7.5.2履约保证金在该项目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无任何其他违约情况下将退还给中标人(无息),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的方式退还到中标人单位账户;以履约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函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任何违约情况下退回出具保函的银行。7.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招标代理费7.3.4投标人不得要求对评标结果加以论证或给出理由。招标人对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及与招标人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对中标人及招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5.4中标人不能按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3中标人须履行投标承诺,如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审批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8.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九、纪律、监督和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重新招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个,经招标单位审核确定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8.3变更采购形式
9.5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和处理措施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5.2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在禁入期满后再次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分别按以上禁入期限标准加1倍处理,直至永久禁入。(4)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3)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禁入期限3年;(2)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禁入期限2年;(1)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禁入期限1年;9.5.1供应商在参加烟草行业采购活动中,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的行贿数额: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的;9.5.6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入期限1年。情节较重的,禁入期限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入:9.5.5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在禁入期限内,因其提供的工程、物资、服务暂时无法替代的,可以暂缓执行黑名单禁入处理措施。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9.5.4禁止行贿供应商因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后,通过“换马甲”、“换壳”行为继续参与新的采购项目。9.5.3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处理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9.5.8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禁入期限1年,情节严重的,禁入期限2年。9.5.7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影响采购活动顺利进行,禁入期限1年,情节严重的,禁入期限2年。(6)经认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的;(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奖项等材料的;
9.5.11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的,禁入期限1年,情节较重的,禁入期限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入。(3)经认定的其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2)对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因履行过程监督或事后检查职责所需的资料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对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在处理异议或投诉过程中,需供应商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而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9.5.10供应商存在拒绝采购单位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入期限1年,情节较重的,禁入期限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入:9.5.9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禁入期限1年,情节较重的,禁入期限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入。
十、提出异议与投诉9.5.16对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处理措施,不影响招标人依法追究供应商其他相关责任。9.5.15对于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行业主管部门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9.5.14被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上级单位列为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招标人将予以承认并执行相应管理措施,同时列入招标人的供应商黑名单。9.5.13对供应商存在行贿黑名单行为情形,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主动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招标人可不纳入黑名单管理,但有权采取警示约谈、督促整改、降低考核评价分数、减少采购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等处理措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9.5.12对供应商行贿黑名单行为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综合供应商行为性质、主观恶意程度、造成损失大小、不良影响范围等因素研究认定。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1.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材料要加盖投标人鲜章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以受理。如因特殊原因,书面材料无法送达,可在书面材料寄出的同时将书面材料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代理公司在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完毕后,采购活动继续进行。投标人未在公示期提出的异议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0.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1提出异议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异议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2.1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应自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10日内,按照10.2之规定,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进场招标项目除外)提起投诉。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招标人纪检监察部认为必要时可以书面通知被投诉人和招标人暂停采购活动,招标人决定暂停采购活动的,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10.2.3招标人纪检监察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招标人纪检监察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10.2.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且投诉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投诉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或修改完毕)。初审阶段投诉人撤回投诉的,视为未提出投诉。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起投诉的日期。(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件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11.2适用的法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知识产权十一、其它10.2.4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标人纪检监察部应当予以驳回。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十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 初步评审标准(资格后审) | ||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装订形式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执业许可证书 | 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
其余审核人员要求 | 组成审核团队的其余人员当中须具有2名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
基本账户 |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 ||
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 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不存在否决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表明不存在被否决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平台上中表明不存在被否决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4、投标人未被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的不良行为记录平台进行公告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控股、管理关系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黑名单 | 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服务响应时间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服务地点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 ||
技术条款 | 符合技术条款规定 | ||
其他 |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
1.1评标依据一、总则2、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统计汇总时,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财务报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原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 详细评审标准(综合评估法) | ||
序号 | 经济文件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满分40分) | 评分范围 |
1 | 有效投标报价 | 1、本次招标不设标底,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4.85万元(含税总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凡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加评标。 | 30-40分 |
2 | 评标基准价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注:N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1)N<5,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5≤N<9,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其余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N≥9,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次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次低报价后,其余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4)去掉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参加评标。2、报价评审依据:依据各投标人投标税率的不同情形,采用不同的评审依据。(1)若各投标人投标税率一致,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含税报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2)若各投标人投标税率不一致,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不含税报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偏差率 | 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4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4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差(偏差率),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最多扣10分。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序号 | 技术文件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满分45分) | 评分范围 |
1 | 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组织实施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视情况优得(10-15]分,良得(5-10]分,差得[0-5]分。 | 0-15分 |
2 | 关键节点控制方案 | 对研发费全过程审核、决算会计服务等内容关键节点的控制有明细的方案的,最多得10分。 | 0-10分 |
3 | 审核成果文件的质量保障措施 | 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或决算报告成果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综合评价打分,最多得5分。 | 0-5分 |
4 | 管理制度情况 | 根据投标人完善、合理、严谨的内部管理程序、廉洁审核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对比打分,最多得2分。 | 0-2分 |
5 | 服务承诺 | 随时满足招标人时间安排进行驻场服务的得3分,无承诺不得分。 | 0-3分 |
6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具有科研经费的审核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以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为准,须提供书面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原件,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记分) | 0-6分 |
7 | 项目团队人员 | 组成审核团队的人员(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除外)当中具备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的,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记分)。 | 0-4分 |
序号 | 商务文件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满分15分) | 评分范围 |
1 | 财务状况 | 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结果表明盈利得2分,否则不得分。(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否则不得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同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0或2分 |
2 | 类似项目业绩 | 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揽的会计业务服务类项目业绩。(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同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0-10分 |
3 | 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同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0-3分 |
4 | 不良行为扣分 | 投标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不良行为记录平台发布但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评委会合议情况酌情扣分。注: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平台等载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委会。 | -2-0分 |
1.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2评标原则1.1.4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1.1.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30号令和自治区有关规定。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1.2.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将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如果出现2个(含2个)以上投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情况,价格低的排名靠前;若价格一致则由评委再次投票确定投标单位排序。1.2.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打分,投标人得分为各项得分合计,统计汇总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商务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经济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经济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初步评审三、评标程序(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投标单位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文件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澄清、说明、补正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成本价,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1按照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人。3.4评标结果3.3.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3.2所列顺序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澄清原则:税率一致,以含税价澄清不含税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澄清含税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基本程序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一、总则评标详细程序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1.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2.1.4澄清、说明或补正。2.1.3详细评审。2.1.2初步评审。2.1.1评标准备。2.1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3.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3.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三、评标准备
4.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4.1形式评审四、初步评审3.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标底(如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4.4判断投标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4.3.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不含等于),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4.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4.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资格评审记录表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五、详细评审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5澄清、说明或补正4.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4.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4)汇总评分结果。(3)商务文件评审和评分。(2)技术文件评审和评分。(1)经济文件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5.1详细评审的程序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5.3技术文件评审和评分5.2.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5.2.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5.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5.2经济文件评审和评分
5.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详细填写评委打分表。5.6汇总评分结果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5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5.4商务文件评审和评分
(2)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人有权选择顺延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6.1推荐中标候选人六、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5.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委打分表,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二、投标单位一、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6.2编制评标报告6.1.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七、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五、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四、开标记录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7.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7.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7.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无。7.4补充条款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7.3记名投票7.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1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后,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二、否决投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一、总则否决投标条件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2.1.6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1.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1.4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2.1.3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2.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投标。2.1.1有投标单位须知第1.10.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1.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欺诈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1.11在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未能通过评审的。2.1.1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1.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2.1.8同一标段投标单位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7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单位与获取招标文件的的申请人在名称或组织机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2.1.1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2.1.17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2.1.16投标人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不良行为记录平台发布或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1.1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1.14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2.1.13投标单位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收到投标文件的。3.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三、拒收投标文件情形2.1.21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2.1.20未提供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和组成审核团队的人员(2名)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1.19“黑名单”投标人行贿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行贿人以其他企业名义参与本企业投标情况,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人与行贿供应商关联等通过“换马甲”、“换壳”参与投标的。
第一条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研发费用审核及决算会计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受托方:(以下简称已方)委托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4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1.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财税业务方面的咨询,负责法规政策解读、辅导等;1.2.2对合同截止日期之前已结题的科研项目出具书面决算报告(科研项目结题后30日内);对合同截止日期之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出具书面审核报告(合同截止日期后30日内,如续签合同则无需出具);1.2.1对年度日常研发项目出具书面决算报告(合同截止日期后60日内);1.2根据上述审核内容及结果,乙方对甲方的研发费项目(日常研发、科研项目)出具书面决算报告或书面审核报告;1.1乙方对甲方的研发费项目(日常研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审核。对研发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3剩余服务费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收到乙方出具的书面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3.2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结束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税法规定的与应付款总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3.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额为,税率%。此费用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服务期限:。第二条服务期限
4.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审核必要资料,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3.6履约保证金: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届满后,在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下,甲方无息向乙方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仍不足支付的由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被扣除部分,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补足数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5如乙方拒不提供发票或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3.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引起税率发生变化,则以不含税价及最新税率作为依据计算应付款,对合同总价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合同总价进行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4.7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的其他任何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4.6乙方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定期(合同期内至少四次)到甲方处集中进行现场审核,甲乙双方需要对审核情况予以确认;科研项目结题后由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做最终审核;对研发费项目进行预审或遇到特殊事项需要乙方到达甲方现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需要乙方到达甲方现场提供咨询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必要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出具书面意见书。4.5乙方至少委派3名人员执行与甲方的业务,并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乙方委派人员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更换。4.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出具研发费项目书面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4.3乙方应熟悉并掌握甲方相关制度、标准、业务流程及烟草行业制度要求,严格依据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业务;
5.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以将合同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乙方或相关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承担前述违约责任。5.5乙方合同签订、履行、收款、发票开具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若确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注销合同主体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通知甲方或不能提供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5.4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5.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如未按时支付的,应就逾期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2乙方应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有权要求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5.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研发费项目书面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
6.3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签字、盖章处载明的地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材料,包括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任意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及联系方式送达上述材料及文书的均为有效送达,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6.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6.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5.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它款项,甲方均有权从未付乙方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差额。乙方违约达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甲方无论是否选择解除合同,都不影响甲方向乙方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约定赔偿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的权利。5.7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如甲方因此涉诉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涉诉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交通食宿费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8.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合同》约定的情形,或存在本合同附件《列入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和处理措施》规定的列入甲方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和《廉洁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上报甲方上级机关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将乙方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实施相应禁入措施;第八条其他7.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6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确定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承担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等事宜。7.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话等通知另一方,并在三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7.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政府行为、重大病疫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第七条不可抗力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生效与收执8.5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乙方的企业类型为(①民营企业②中小企业③民营中小企业④其他企业)。乙方应对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如与实际不符,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8.2如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乙方应积极依法履行配合提供证据及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对甲方的此类处理措施,乙方完全接受。如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自甲方的终止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如甲方因乙方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认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甲方上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反馈),甲方采取以上措施后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自愿承担赔偿损失等全部法律责任。
(一)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核根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委托人所在行业及委托人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对研发费项目(日常研发、科研项目)从立项(专指科研项目)开始,至经费的预算、使用、归集、结题(专指科研项目)等环节的管理进行全过程审核;对研发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一、研发费审核、决算会计服务要求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达尔登北路19号邮编:010020电话:0471-4348581传真:0471-4348621开户银行:工行新城东街支行账户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06020025090221325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114155211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 乙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
3、审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范围现象。2、内部研发费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1、研发费预算申报的构成;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二)经费的预算审核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是否按照制度规定的立项流程进行立项。
4、合作外协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责任,完成了工作任务;是否按照合同提供了《科研项目专项审核报告》,报告中列支费用是否与提供的资料相符;3、是否超合同、超预算、超进度支付研发资金;2、是否严格执行研发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支付研发资金;1、研发经费是否实行专款专用;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三)经费的使用审核
3、是否附齐能证明研发费用开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始凭证以及相应证明资料。2、研发经费中是否存在列支属于生产经营性质的资本性支出与成本费用的现象;1、研发经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制订的有关会计核算规定进行正确归集;(四)经费的归集审核6、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后,除按照合同约定结题验收后方能支付的尾款和在项目开支范围内的应结未结款项外,是否支付了该项目名义的其他费用。5、科研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辅助人员、临时用工的人员费用是否按照合同要求支付;
2、针对上述研发费项目(日常研发、科研项目)的审核情况按合同约定出具书面决算报告或审核报告(未结题科研项目)。1、收集整理研发费用相关资料、凭证等;(六)研发费审核报告2、审核结题后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差异情况。1、是否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了项目验收,完成项目结题;(五)科研项目的结题审核
(一)投标人组成审核团队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项目团队要求(三)必要时针对具体财务会计相关业务处理问题出具书面意见书。(二)负责相关法规政策解读、辅导;(一)根据委托人的需要提供财务会计方面的咨询;二、咨询业务要求
注明“正本/副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委托人需要临时审核或当面提供咨询时,在接到通知后需到现场进行服务。(一)服务期内到现场审核研发费用相关业务资料至少四次;四、服务时间(二)委派人员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更换。
编制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经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一、经济投标文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3、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2、关于行贿等黑名单行为的专项承诺函一、经济投标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目录编制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声明如下:致:(招标人名称)1、投标函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5、授权委托书
6、我方确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根据投标人须知,该限期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延长。在任何延长期内,我方的投标文件对我方仍然有约束力,招标人可在延长期内的任何时候决定是否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5、我方确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4、我方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完成投标文件编制等工作,并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标。无论中标与否,我方自行承担责任,不提出补偿要求,不提出异议及投诉,也不再享有任何权利。3、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而产生的后果。同时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人本次投标活动所采取的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投标人在此不可撤消得放弃对相关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并放弃因此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权利。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1、根据已收到贵方编号为招标文件,经研究招标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愿意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我方愿以含税报价:大写,小写元;不含税报价:大写,小写元;并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
12、我方保证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能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承诺情况如不属实,我方自愿承担虚假应标的责任。11、我方声明:本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10、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制定的投标规则,并承诺按照这些规则履行我方所有的义务,包括,一旦我方的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履行中标人的义务。9、我方确认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人未能履行规定责任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我方确认一旦中标,必须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我方未能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贵方无法抵扣税额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7、在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的前提下,我方报价不满足以下公式: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所报税率),则我方确认响应招标人的报价调整规则。
18、我方承诺,如在相关案件查办,我方将积极依法履行配合提供证据及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对我方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对此类处理措施我方完全接受。17、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本文件总则9.5条款“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及处理措施”,并严格防范相关情形的发生。1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我方的投标。15、我方在此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属独立完成,未经与其他投标人以限制本项目的竞争为目的进行协商、合作或达成协议后完成。14、我方保证我方已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确认我方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为复印件保证与原件一致。13、我方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存在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置措施。
致: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2、关于行贿等黑名单行为的专项承诺函日期: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2、我单位在参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中,不向招标人、评审成员、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相关人行贿,不会发生本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各类情形。如有违反,我单位完全同意被纳入到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并自愿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措施。我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廉政约谈或警示教育。1、在参与本采购项目前及过程中,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存在因行贿而通过“换马甲”、“换壳”新注册成立其他企业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如有违反,我单位投标无效,若我单位中标,则中标结果无效。同时,我单位自愿赔偿给你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且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我方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你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和处理措施。在此基础上,我方郑重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项目编号:ZS-QCNK-H-2022-3025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业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日期:
投标报价(元) | 税率(%)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 | 含税投标总报价 | ||||
小写:大写: | 小写:大写: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
服务响应时间 |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服务地点 |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 ||||
付款方式 | 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5、经评标后,最终确定的含税价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投标人必须分别对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进行报价,并且满足公式: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所报税率)。评标时,若各投标人税率不一致,则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若税率一致,则以含税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3、投标人应仔细核实所报内容,未报及漏报的项目将视为是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优惠,结算时不再进行增加。2、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注:1、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委托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全称)的(姓名)(职务)(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5、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我公司已于年月日,将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致: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
二、技术投标文件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邮政编码: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技术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4、管理制度情况3、审核成果文件的质量保障措施2、关键节点控制方案1、服务方案二、技术投标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目录
2、关键节点控制方案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内容,投标人自行编制。1、服务方案7、技术文件响应及偏离表6、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人员5、服务承诺
5、服务承诺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内容,投标人自行编制。4、管理制度情况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内容,投标人自行编制。3、审核成果文件的质量保障措施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内容,投标人自行编制。
2.此表后附本项目团队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在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注:1.项目团队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需与本表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致对应。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6、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人员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内容,投标人自行编制。
总人数 | |||
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姓名 | 专业 | 职称/执业资格 | 完成类似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注册会计师(2名) | |||
姓名 | 专业 | 职称/执业资格 | 本次项目承担的工作范围 |
本项目团队其他人员情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除外) | |||
姓名 | 专业 | 职称/执业资格 | 本次项目承担的工作范围 |
(项目名称)三、商务投标文件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科目应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7、技术文件响应及偏离表3.此表后附投标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的审核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目录编制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商务投标文件
1.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1.2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1营业执照1、资格审查申请书三、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
5、商务条款偏离表4、体系认证证书3、类似项目业绩2、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1.6组成审核团队的其余人员当中须具有2名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1.5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授权人名称)的名义,基于对资格审查文件做了检查和充分的理解,我方以(项目名称)的投标人身份,向对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致:(招标人名称)1、资格审查申请书(3)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料缺乏真实性,将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将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标准、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体系认证证书”项中要求的资料,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否则均不采分。注:(1)“资格审查申请书”项中要求的资料均须附原件的复印件于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提供齐全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中资格审查,如原件未提供或提供得不齐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2)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营业执照;2、本资格审查申请书后附有投标人以下文件原件的复印件: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申请人:(盖单位公章)4、签字人在此声明,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本申请将被拒绝。3、我方授权你方授权代表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此申请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6)组成审核团队的其余人员当中须具有2名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的复印件。2、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电话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科目应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4、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