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tc2024020286
预算金额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伟0791-863561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朱仁鹏
公告正文
2024 年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网络安全(链路)服务 项目合同 甲方(全称):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乙方(全称):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签订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2024 年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网络安全(链路)服务项目合同 甲 方 (全 称 ): 南 昌 市 生 态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中 心 住 所 地 : 南 昌 市 红 谷 滩 区 怡 园 路 1166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翊 项 目 联 系 人 : 刘 伟 开 户 行 : 九 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分 行 营 业 部 开 户 账 号 : 787079100000008957 通 讯 地 址 : 南 昌 市 红 谷 滩 区 怡 园 路 1166 号 电 话 : 0791-86356130 乙 方 (全 称 ): 北 京 启 明 星 辰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地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东 北 旺 西 路 8 号 中 关 村 软 件 园 21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立 项 目 联 系 人 : 朱 仁 鹏 开 户 行 :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双 榆 树 支 行 开 户 名 : 北 京 启 明 星 辰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账 号 : 861583890110001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东 北 旺 西 路 8 号 中 关 村 软 件 园 21 号 楼 电 话 : 15870658887 - 1 -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 2024 年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网络安全(链路)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XTC2024020286)要 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 服务清单详见附件 1。 1.2 服务进场时间及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进场。合同履行期限如下:(1)项目清单中第 1-15,18,19,20,23 分项服务期为一年,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 生效起一年;(2)项目清单中第 16 分项服务期为一年,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 生效起一年(其中:南昌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等保测评服务工作需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清单中第 17 分项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工作需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3)项目清单中第 21,22 分项服务期为 8 个月,服务起止时间为: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2025 年 8 月 11 日止;(其中:第 21 项的 300M 城域网 VPN 中 心点专线宽带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前铺设完成并与现有支撑视频监控系统完成 调试;第 22 项的 35 条 20M 城域网 VPN 节点专线宽带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前铺 设完成并与现有支撑视频监控系统完成调试)。 1.3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不定期对乙方派驻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考查,若发现与 投标不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如在运维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工程师能力有限,可要求乙方更换工程师,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执行;如 出现驻场人员不能即时解决的,乙方应当提供其它解决方案并于 24 小时内响应并解 决问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工程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 1.4 乙方须指定固定的安全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如有人员变动应先征得甲方书 面同意,并通知甲方。 1.5 乙方须保证提供安全技术人员手机 24 小时开机。 1.6 乙方须承诺接受各项服务的交付物经甲方评审验收。 1.7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 2 -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2.1 合同总额为:¥9990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元整),其中服务 类税率 6%,含税金额¥999000.00 元,价款¥942452.83 元,税款¥56547.17 元。 以上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 何费用。 2.2 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以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形式(须为不可 撤销的无条件先行赔付银行保函)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即:¥990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 退还。 2.3 付款方式: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后且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供应商完成相 应服务内容(完成 8 个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南昌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等保测评及 其它必须完成的服务),阶段性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 的 60%,即支付金额为¥5994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 签 订项目服务合同后满 12 个月,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完成项目交接并经甲方组织 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40%,即支付金额为¥399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如年度服务考核扣分,相 应金额直接扣减)。 2.4 转款之前,由乙方提供正规服务费机打发票给甲方,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验收 本项目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 料、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用户。 3.1 验收方法 1)由乙方提出验收大纲,制作验收汇报材料,甲方组织内部及专家评审,经甲 方评审通过后进行验收。如乙方制作的验收汇报材料未通过甲方评审,甲方有权利终 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2)现场验收时,乙方需派技术专家到现场作技术支持服务。 - 3 - 3.2 验收标准 1)所有服务内容都按照要求完成。 2)所有服务交付物,均按时提交给甲方并通过甲方评审。 3.3 交接要求 1)应免费将所有的材料、文档定期交接给甲方,不得有所保留。 2)所交接的材料必须为简体中文,且清楚明了。 第四条 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 3 部分服务需求“三、服务考核”条款。 第五条 其它要求 5.1 乙方中标后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 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5.2 乙方的响应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均为甲方验收性指标,验收时指标未响应甲方 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提出索赔。 5.3 人员配备要求:提供项目成员一览表,项目一览表项目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人员:项目经理、安全服务顾问、驻场人员等,项目成员更换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 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派驻本项目常驻人员不少于一名,须具备 2 年以上信息安全 行业从业经验(提供从业经验证明材料)。 5.4 乙方派驻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实际侵权人或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保密责任 6.1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商业信 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必须予以保密。如有违反,乙方需支付甲 方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予以增加。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公开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止。 第七条 合同提前终止 7.1 出现以下(1)至(6)种情况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支付服务费,提 前终止本合同: (1)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 4 - (2)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限期内或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交 让甲方满意的部分或全部工作成果。 (3)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乙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5)由于不可抗力出现导致合同无法实现预期目的。 (6)甲方有权自行或因其他原因决定终止合同,但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乙方。 7.2 终止后的清偿: (1)如果甲方认可合同终止日前乙方提供的服务,则甲方应根据支付进度,向乙 方支付相对应的款项。 (2)如果甲方不认可合同终止日之前完成的服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 部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7.3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不影响甲方行使追偿违约金、要求 损失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供服务,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0%,相关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金额时,乙方应依法 另行支付。如果甲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 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 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 - 5 - 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税费 10.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 行有效的法律。 10.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 11.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11.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 1:服务清单; 附件 2:服务要求明细; 附件 3:保密协议; 上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 所有义务后终止。 13.2 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下,双方除应对相关费用/违约金进行清算外,乙方有 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13.3 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 - 6 - 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3.4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3.5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以下签约页,无正文) - 7 - 甲 方: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联系人:(签名) 日期: 2024 年 9 月 9 日 乙 方: 北 京 启 明 星 辰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联系人:(签名) 日期: 2024 年 9 月 9 日 附件 1:服务清单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资产梳理 4 5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2 漏洞扫描 4 5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3 渗透测试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4 安全加固 1 10000 1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5 应急响应 1 10000 1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6 安全运维 1 180000 180000 小微企业、江西诚韬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7 信息安全检查或 自査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8 安全风险通告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9 安全管理制度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0 专项安全技术培 训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1 信息安全管理培 训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2 应急预案及演练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3 重要时期安全保 障 1 20000 20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4 数据安全 1 35000 35000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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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网络安全短视频(动漫)制作 1 37648 37648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6 等保测评 1 120000 120000 小微企业、江西诚韬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服务
17 风险评估 8 20000 160000 启明星辰定制
18 流量卡 112 696 77952 中国移动定制
19 300M 互联网专 线宽带 1 36000 36000 中国移动定制
20 200M 互联网专 线宽带 1 24000 24000 中国移动定制
21 300M 城域网 VPN 中心点专线 宽带 1 14400 14400 中国移动定制
22 20M 城域网 VPN 节点专线宽带 35 2400 84000 中国移动定制
23 专线电路 2 5000 10000 中国移动定制
合计: 小写 999000 元、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元整
- 2 - 备注:1、服务清单的第 18 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112 张流量卡费用 77952 /年,超出 套餐费用部分由甲方实名制使用人员按运营商标准资费自行缴纳。(其中 110 张流量 卡每月套餐含 20G 流量和 200 分钟通话时间及彩铃服务,另外 2 张流量卡每张每月 划拨等额话费。) - 3 - 附件 2 服务要求明细 服务要求明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采购要求“服务需求”条款。 - 4 - 附件 3 2024 年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网络安全(链路)服务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乙方: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障服务,为确保工作 顺利进行,保障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经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本次工 作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对于本次安全服务中获取或知晓的敏感、秘密信息负有保密 义务,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守秘密。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守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提供科学、安全、客观、公正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应对安全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参与本次网络安全服务的 所有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时刻负责检查落实,并将保密责任书报备至甲方。乙方不 得私自占有、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与本次工作有关的技术数据、业务资料等信息和资 源。 第四条 对于甲方或被服务系统主管单位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任何资源,如网络、终端、文档等,乙方应只将其用于工作,不得用于其它目的;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 方不得带走从甲方或被测系统主管单位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等可能载 有敏感信息的介质。 第五条 安全服务过程中,乙方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回避、夸大或修 改服务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和过程数据,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服务公正、客观的活动。 第六条 乙方应对安全服务过程信息(如测试用户名、脚本、注入信息等)进行 妥善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访问,并对参与人员范围进行严格控制;过程信息使用 完毕后应及时清除,防止对被服务的网络产生影响或被第三方利用。 - 5 -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披露被服务网络的 安全状况或进行评价。 第八条 服务工作完成后,除应提交委托方(甲方)相关资料外,未经甲方书面 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保留涉及甲方或被服务网络相关数据、文档资料,对数据、文档 资料应及时进行清除或交还。 第九条 乙方在安全服务活动中使用的服务工具、服务方法等信息和资源,甲方 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用途。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协议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行政、经济或 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联系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北 京 启 明 星 辰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联系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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