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包号/序号:001/01
服务内容: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调查
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用地管理信息等相关资料,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市级内外业核查工作。对县级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对设施农用地进行专项调查并完成耕地质量更新,形成县级核查报告,反馈地方整改,直至县级复核通过后,数据成果统一上报,并达到自然资源部验收要求。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深化“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服务节约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查清年度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并核实地类情况;查清开发、复垦、整理情况;查清年度各地类情况、查清上级部门统一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情况,并按照要求填报表格,建立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
★二、质量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三、成果要求
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形成一系列的土地基础数据、图件及数据库等系列成果。
(一)县级遥感监测成果
1.遥感正射影像图。2.遥感监测图斑。
(二)县级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图件。2.地物补测资料。3.图斑举证数据包.
(三)县级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土地调査救据库。2 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四)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2.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3.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4.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5.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6.土地督察中发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不及时、不准确”地块信息核实记录表。
(五)各类统计汇总表
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2.土地变更一览表。3.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4.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5.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6.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7.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8 .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9.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10 .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11.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12.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13.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
(六)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2.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
(七)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部新要求的其它与宽甸县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有关的相关工作。
四、服务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承诺投入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未提供按负偏离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受托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最少应与原承诺投入的人员相当,同时不得改变原承诺受托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及人员配置情况,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不胜任工作受托人员,当采购人要求更换时,供应商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在本项目内任职。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果资料(包括中间成果)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展示、提供,供应商有保密义务;
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方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质量保证:质保期为2年,根据采购单位意见,供应商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免费对现有文件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疫情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遵照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采〔2020〕66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举措的通知》的规定。
7、因疫情防控要求,请投标人携带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健康码参与投标,进入开标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67871177/1188 或400-125-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