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延庆区高塔小区7号楼4层707(115.67㎡)(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237.6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7.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519276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拍卖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91610时至202291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延庆区高塔小区7号楼4层707(115.67㎡)

评估价:237.6637万元

起拍价:152.1048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增价幅度:0.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由淘宝网指定的北京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联系电话:18519276777)。自2022919时起至2022915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99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1014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京0119执15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820299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61115238 法官

监督电话:010-61115408

联系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20号)

网址: http://sifa.taobao.com/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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