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补充工伤保险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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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补充工伤保险项目(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于 2018年7月17日就咸宁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补充工伤保险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编号:XNSJ-2018CZ-086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补充工伤保险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补充工伤保险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保都招标网》,2018年6月22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7月17日 评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殷海 评委:铙芳榕、涂斌、吕平、胡冠华(业主评委) 六、中标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主要中标内容: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温泉路43号 主要中标内容: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滨河东路5号 主要中标内容:
七、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由叁家成交供应商分别支付代理服务费(20000.00)贰万元整。 八、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九、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如认为评标结果公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函【2016】309号文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972810967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 系 人:杨琳 电 话:18972819305、0715-8263059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 8 年 7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