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电缆支架及金属线槽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gs-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工1533445228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工138883541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电缆支架及金属线槽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电缆支架及金属线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GS-2024-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由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作为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电缆支架及金属线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是永川与璧山之间的重要联络线,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已列入《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
路线全长25.579公里,全线占地3289亩(含永久占地3158亩);共设置大桥2581米/12座、中桥100米/1座,桥梁总计2681米/13座,占路线长度的10.8%;共设置长隧道1417米/1座,中隧道988米/1座,隧道总计2405米/2座,占路线长度的9.6%;桥隧比20.4%。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5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3座。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等。
工程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
整体工程计划工期:2021年11月9日至本工程竣工(暂定2024年12月31日)
机电安装工程计划工期:2024年5月1日至本工程竣工(暂定2024年12月31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电缆支架及金属线槽的设计、原材料采购、样品制造、试验、制作、出厂前组装、试验、贮存、产品包装、现场技术服务、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提交等,质量检查和验收提供专门技术指导及伴随服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检测调试、安装督导等。
具体招标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电缆支架及金属线槽(包件号:DLZJ)
3.1.1资质要求:
3.1.1.1 营业范围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2 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缆支架(含金属线槽)月产5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1.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规定;
2)投标人提供具有CMA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测试报告;
3)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电缆支架或金属线槽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物资规格名称、数量及总金额、签字页不可见的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
1)近3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提供近3年内3份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证明履约情况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无出具时间、未标明为招标同类物资均视为无效证明);
5)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6)不接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开标时已移出的不属于被列入情形);
7)近半年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
3.1.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9年8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2022时至202492617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标书获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填写“维护联系方式”。
4.2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644251215@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3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和维护联系方式。
4.4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12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招标公告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5.5本次招标投标人不需要邮寄投标文件纸质版。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盖章签字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各投标人须保证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的开标大厅,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 分钟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A座1501室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15334452282
邮 箱:ztwmkmjyzxcg@163.com
8.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3号中铁西城大厦12层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13888354181
邮 箱:644251215@qq.com
8.3 监督:gdjc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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