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灵山县丰塘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丰塘镇大丰村委文化中心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丰塘镇大丰村委文化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J2-004-GXX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建筑安装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795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
六、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3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北九巷9号(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报名申请资料,否则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竞标人公章(核查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为竞标人在职员工,且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提供自公告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本项目的竞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00)。
竞标人应于2017年3月9日16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南信用社
账 号:8179 1201 0106 0059 0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人应于2017年3月9日16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栋3单元1801号房(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9日16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栋3单元1801号房(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转账凭证及收据)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山县丰塘镇
联系人:韦耕洲 联系电话:0777-689000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栋3单元1801号房
项目联系人:苏学谦 联系电话:0777-6891606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7-6428581
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