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提升泵站工程正式供电及临时施工用电施工
发布时间:2024-04-03 01: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提升泵站工程正式供电及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提升泵站工程正式供电及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提升泵站工程正式供电及临时施工用电施工。
2.项目编号:FZHLD2024-GZ001。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
4.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正式供电及临时施工用电施工。
5.招标范围:1)合理位置就近杆安装真空智能分界开关(630A)一台,隔离刀闸(1250A)二组,避雷器二组;2)在用户厂区合理位置新建两进两出高压分接箱1座;3)开关杆敷设高压电缆至新建两进两出高压分接箱;4)在厂区附近新建S-315kVA临时变压器台1座(后期临时变压器台改为630kVA箱站);5)新建两进两出高压分接箱敷设高压电缆至新建630kVA箱站。
6.项目预算:178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
3.保证金缴纳要求:电汇或保函。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时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地点:现场开标,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
联 系 人:温总工
电 话:0429-306015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1834239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