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公开出让)审核的土地估价报告(蓬江区2024年度71号荷塘镇南华西路与东兴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约19.58亩商住用地)(土地坐落与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中选结果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03mb2c0877924071800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公开出让)审核的土地估价报告(蓬江区2024年度71号荷塘镇南华西路与东兴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约19.58亩商住用地)(土地坐落与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4-07-18
我单位于2024-07-23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公开出让)审核的土地估价报告(蓬江区2024年度71号荷塘镇南华西路与东兴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约19.58亩商住用地)(土地坐落与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3MB2C08779240718006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7-23 09:00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宗地估价服务费=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30%计算执行(计算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计算后估价服务费大于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含税全包价)。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90日内,采购方向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支付估价服务费;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后一年内若该宗地不成交或未供应的,则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中选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潼联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香梅路2002号俊景豪园3栋29B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7-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