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邑县九间棚区域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铜石镇石泉北沟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58.2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gcdmpy00223
预算金额358.2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大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南工159657995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平邑县九间棚区域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铜石镇石泉北沟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九间棚区域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铜石镇石泉北沟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邑县九间棚区域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铜石镇石泉北沟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24GCDMPY0022

3、工程概况:平邑县九间棚区域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铜石镇石泉北沟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坡面渣石清理、危岩体清除、挡土墙砌筑、排水沟砌筑、外购种植土覆土、道路修筑、防撞护栏、绿化苗木栽植等内容。

4、建设地点: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区域。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平邑县九间棚 区 域 地 质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招标控制价:3582104.74元;

二标段:平邑县九间棚 崩 塌 地 质 灾 害 治 理 工 程 ,招标控制价为:1435167.08元;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7、工期:30日历天。

8、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22日,每天上午 08:30 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826621616@qq.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14:3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开标日期:2024年12月914: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介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邑县厚德路中段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5615399116

2、 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大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临沂市平邑县新城社区沿街4号

联系人:南工      电  话:1596579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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