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20240815063443-5416
二、合同名称:ZBJ-20240815063443-5416
三、项目编号:084c6bfdee1745fab3781cf04ab4e571
四、项目名称:标语雕刻字印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玉门街139号
联系方式:13836706390
供应商(乙方):大庆首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红岗区中心村,萨大路西侧50米(原人大办公楼)创业集中区A78号
联系方式:139045983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标语雕刻字印刷 | 59(个) | ¥190.00 | ¥11,210.00 | 规格270*270,蓝色亚克力加1cm厚透明亚克力 |
合同金额: 11,2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壹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7日至2025年08月16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玉门街139号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