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宁国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cg-cs-2022110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先生0563-40127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11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培训大厦A栋1901

成交金额: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监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安徽省宁国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监理,该工程项目包括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水毁地质环境修复、水毁农田整治、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山洪沟及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宁国市竹峰街道、汪溪街道、霞西镇、甲路镇、梅林镇、宁墩镇、南极乡、万家乡境内。本项目服务内容该工程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1、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监理规范及设计文件等,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环保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符合现行监理规范和国家、省市及地方关于工程监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的标准。管理统筹到位、协调安排合理,最大程度实现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目标。

服务时间:从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8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监理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纪清、郑超、宋学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口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4012785、0563-46689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刘先生、0563-401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4668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磋商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13

采购文件.pdf
磋商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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