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定向询价2024-3.6追补凯泉配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定向询价2024-3.6追补凯泉配件
询价单号 | RA2403080130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登录后可见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可见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03-12 12:3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3-12T12:3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c03363005 | 机械密封 | 4.0 | 套 | 2024-04-30 | |||
c06099035 | 叶轮 | 2.0 | 件 | 2024-04-3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聚隆化工仓库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标/企业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第二条标准,质保期为到货后18个月或者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年。如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维修或更换设备、配件等,维修、更换部分重新起算质保期 。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出卖人负责货物包装,包装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以在运输过程中不致货物受损为原则,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负责运至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大道南侧 沧州聚隆化工仓库。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快递,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在买受人所在地按第二条验收,货到一周内提出异议。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经试用并验收合格,在本公司收到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付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在买受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如双方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其复印件可作为原件使用。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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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8755e77e97754369a7ae9c6de187ce0c/rfqMethod=RAQ/orgCode=UJ5050/statusFl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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