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专勤类)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ty2022-j-5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收到的质疑,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专勤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XTY2022-J-59)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01标项—04标项

4门双排驾驶室,独立乘员室,座位设置≥4人。需明确双排驾驶室与独立乘员室是否同时需要。

回复:招标文件中乘员室并非明确特指独立乘员室或原厂后排乘员室,供应商可以投“双门单排+独立乘员室”或“四门双排”两种形式,评标过程以专家独立打分为准;

问题二:关于01标项—04标项

吊臂安装形式(中置直臂,后置直臂)根据最终用户确定;此要求无法满足,因为投标时需确定安置形式,(中置直臂,后置直臂)选择结果影响车辆型号选择,一旦确定无法更改。

回复:“吊臂安装形式(中置直臂,后置直臂)根据最终用户确定”修改为“吊臂安装形式(中置直臂或后置直臂)以专家在评标过程独立打分为准”;

问题三:关于01标项—04标项

移动发电机:品牌:知名品牌,静音发电机;功率:≧8KVA,在电气系统中又出现全车配备10kw以上发电机1部,需明确是1台还是2台发电机。2台发电机影响吊机旋转范围。

回复:“移动发电机功率:≧8KVA”均改为“移动发电机功率:≧8kW”;电气系统中“全车配备10kw以上发电机1部”改为“随车配备8kW以上发电机1部”;

问题四:关于05标项

双门单排驾驶室,1+1布置形式,独立乘员室。车辆载重无法满足要求。

回复:车辆载重可以满足要求,但取消技术参数“驾驶室”中“独立乘员室,独立冷暖空调,由上装改装厂负责安装调试;前后排均配有三点式自动收缩的安全带,可挂战斗服。”该部分内容;

问题五:关于06标项

4门双排驾驶室,总乘人数≥6独立乘员室,座位设置≥4人。需明确双排驾驶室与独立乘员室是否同时需要。

回复:招标文件中乘员室并非明确特指独立乘员室或原厂后排乘员室,供应商可以投“双门单排+独立乘员室”或 “四门双排”两种形式,评标过程以专家独立打分为准;

问题六:关于06标项

移动发电机:品牌:知名品牌,静音发电机;功率:≧8KVA,在电气系统中又出现全车配备10kw以上发电机1部,需明确是1台还是2台发电机。2台发电机影响吊机旋转范围。

回复:“移动发电机功率:≧8KVA”均改为“移动发电机功率:≧8kW”;电气系统中“全车配备10kw以上发电机1部”改为“随车配备8kW以上发电机1部”;

问题七:关于08标项

排驾驶室,1+2座椅布置,独立乘员室。需明确排驾驶室与独立乘员室是否同时需要。

回复:招标文件中乘员室并非明确特指独立乘员室或原厂后排乘员室,供应商可以投“双门单排+独立乘员室”或“四门双排”两种形式,评标过程以专家独立打分为准;

问题八:关于01-08标项

随车资料中要求: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此报告无法进行车辆上牌照,需要整车定性报告。

回复:经查证规范,消防车属于特种车辆,办理牌证过程中需要提供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各类报告以及工信部公告等资料。招标文件不作修改,供应商应当保证车辆能够正常上牌,实际办理过程中车管部门如有要求,供应商均应提供、补充资料。

问题九:关于01-08标项

车辆宽度以该车3C实际检测报告为准。国家已经取消消防车辆3C认证,此要求无法满足。

回复:“车辆宽度以该车3C实际检测报告为准”,修订为:“车辆宽度以符合GB7956所对应各类车型要求,最大不得大于2.55米,以实际取得检验报告为准。”

澄清一:02标项 技术要求关于底盘部分中,取消“加装液力缓速器”要求。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

附件信息:

  • 答疑回复函.pdf

    88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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